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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堂员工月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考核对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核小组成员:侯迎生、庄华、施锁网、张顺邦

三、考核办法:普通员工拿出工资中的50元、大厨拿出工资中的100元作为考核金,扣完为止。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张顺帮老师与大厨具体负责,并将详细情况报总务处。

四、考核细则:

(一)、食堂购进、制作的物品原则上不对本食堂员工出售。未经负责人同意取走物品,不管是否付款均为盗窃。如有发生,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二)、对盗窃食堂、学校物品,私收现金的员工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三)、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将以一罚十并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四)、对传播本单位绯闻、搬弄是非、工作期间聚众聊天、打牌、干私活者,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第二次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五)、大橱应加强食堂安全卫生意识,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丰富菜的品种,合理调配营养,准时供应饭菜。如出现以上问题不及时改正,一月中的第二次扣考核金15元。

(六)、如在打饭菜过程中发生错误情况,所错打金额从当月考核金中扣除(如出现少收现象,将按照少收金额的十倍从当月考核金中扣除)。

(七)、进入打菜间必须着工作服,佩健康证,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如有违反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

(八)、对拉帮结派、消极怠工、散布消极观点而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的,先对其进行教育并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不改者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九)、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午饭和晚饭结束后,所有人必须把食堂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工作时间不得离岗,采访者不得带入餐厅操作区,如违反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

(十)、事假必须得到主管校长与总务处同意,事假、病假除扣当日基本工资外,另扣考核金一天5元,病假需出示相关病历、收费单据。直系亲戚的婚假、丧假3天内不扣工资。

(十一)、卫生工作:

1、操作间卫生由大橱负责,如出现卫生工作不到位情况,分别扣除上述俩人当月考核金10元/次。

2、面点间、蒸饭房卫生,如出现卫生工作不到位情况,扣除其当月考核金10元/次。

3、冷藏间和仓库卫生,如出现卫生工作不到位情况,扣除其当月考核金10元/次。

4、其他卫生工作由卫生员负责(发现下列情况,扣除卫生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当月考核金10元/次)。

(1)、碗、盆、筷等清洗不干净。

(2)、大厅卫生(包括地面、桌面、厕所、盥洗间、垃圾箱表面等)不到位。

(3)、厨房内部卫生(除操作间、面点间、蒸饭房、冷藏间和仓库)不到位。

(十三)、发现饭菜里有苍蝇、蚊虫等,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次。

(十四)、面点间、蒸饭房:(出现下列情况,将扣除面点负责人当月考核金10元/次)

1、面点发酸、米饭夹生及米饭内有沙子等杂物。

2、不能很好的控制米饭、面食的制作量,造成供应不足或大量浪费。

3、面点间、蒸饭房的卫生工作不到位。

(十五)、休息日由食堂统一安排,矿工一天扣除双倍基本工资与考核金,矿工两天视自行解除劳务关系。

篇2: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食堂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1】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故,扣10——30分。

2、每天对各食堂门店进行巡查,检查食品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被举报一次扣2分。

3、每周负责组织一次食堂门店评比,每少一次扣2分。

4、组织落实所有食堂主要食品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每月检查一次,少一个食堂执行扣2分。

5、加强对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如果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发生漫骂、打架现象,扣2分,每次处理不及时扣5分。

6、组织落实各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身体检查,严禁有传染病人员上岗,每发现一次扣10分。

7、督促检查各食堂门店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严禁学生用现金购买饭菜、食品,每发现一次扣0.5分(暂不实行)。

8、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门店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食堂门店承包人,每少一次扣5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水电岗位考核办法【2】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接受客户回扣、折扣等违纪现象一经检举,每次扣5—10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

2、变配电室因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3分;

3、停送电没按规定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停电一般情况下,需预先告诉水电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4、对变配电室设备没进行正常的巡检、维护扣2分;

5、值班时学院路灯及设施损坏或不亮而没及时巡查修复或报告,每发现一次扣1分;

6、没对供水设施的跑冒滴漏进行及时巡查报修扣2分,停水一般情况下需预先报告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擅离岗位扣2分;

8、不及时抄报水电数据及所需的资料每发现一次扣3分;

9、对非法搭线、盗电、非正常用水不及时检查,没上报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的扣5分;

11、对各部门班级、家庭住户申报的维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予以说明),在一天内必须上门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违反每次扣1分;

12、未按材料领用手续和自拿用材料的,每次扣1—10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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