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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原则

1、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国金矿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由生产一线的工人,尤其是从事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技术操作骨干组成的兼职群众安全监督员,并明确检查监督职责。

3、坚持协同工作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按照公司的统一工作部署,在安委会的指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4、坚持因地制宜管理有效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可按一线员工的5~10%比例掌握,不搞教条化,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每道生产工序一般设一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要及时补设。

5、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设在生产一线,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特别是在协作队伍中要设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延伸覆盖到每个岗位,每个工序,不留死角。

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相关行为;

3、身体健康,眼光敏锐,反应迅速,勤于动脑,能够胜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4、熟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具有一定得事故隐患识别能力和处置经验。

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权

1、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利益,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纠正违章作业;

4、参与公司并监督班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5、收集工人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班组安全生产情况;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下,应立即向矿及公司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职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作保护事故现场。

四、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与待遇

1、公司及矿部每半年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考核一次,由安质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2、考核内容:日常履职表现、实际效果和成绩。

3、津贴发放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一次,每月津贴不少于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川县国金矿业公司

2010年1月1日

篇2: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积极响应公司14号文规定,保证矿山安全发展,提高安检员现场管理责任,特对安监员提出以下考核制度。

一、安检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尽职尽责,杜绝好人主义,履行好岗位职责。凡利用工作之便对各施工队吃拿卡要,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停止工作,在公司早会、各施工单位面向职工作检查。

二、在全面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安全重点,消除影响矿井安全的重大隐患。在本班内出现重大隐患不按时回报者一次罚款200元。

三、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到“五勤”:脑勤、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治理隐患,隐患不排除不离开,险情排除不彻底不离开,不现场交接不走,凡做不到者,一次罚款500元。

四、工作重要认真做到: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保安全,发扬三铁精神,发现好人主义拿原则送人情,或索取礼物,竟发现或举报,上交公司处理。

五、对防突防治水、一通三防等专业知识要掌握,并经常学习,全面检查。被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六、对不参加各施工队班前会的一次罚款50元。

七、对不携带光学瓦斯监测仪、便携式报警仪,一班次罚款50元。

八、对不监督检查瓦斯检查员的上岗检查情况的一次罚款100元。

九、对当班通风设施掘进迎头钻孔控制距离、顶板及支护情况、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各地点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抽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情况,先探后掘、先抽后掘情况,不立即停止作业,不采取防范措施,不像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回报的情况,上交公司处理。

十、每班上井后到调度室将本班的隐患及安排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当日矿值班人员回报。一班次不登记不汇报者罚款50元。

十一、对当班安全情况未处理的隐患,不向下个班交代清楚的,交接班人员各罚款50元。

十二、接班人员除继续处理监督处理上班未处理结束的隐患,做不到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

十三、当班安检监员要抓重点,对影响生产的隐患要盯靠处理,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掌握对有隐患不能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生产的,要及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积极组织处理,对不汇报、不停止作业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罚款。

十四、对井下瓦斯异常涌出、冒水及瓦斯突出预兆,安检员不停止作业不回报,不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的,交公司处理。

十五、对井下睡岗玩岗,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贵平煤矿

2013年2月23日

篇3: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3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分管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矿长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1.4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生产技术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

1.5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6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7施工区队长是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者。

1.8安检科要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9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

2?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作业规程编制

2.1.1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2.1.2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降低成本。

2.1.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

2.1.4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主管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进行编制。需增加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且独立成一节。

2.1.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包括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文件、资料;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工作面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图、通风瓦斯管理措施、瓦斯监控系统图及瓦斯断电控制系统图;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国家、省、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7)相关科室提供的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工作面平面布置图;

(2)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八倍采高范围内);

(3)工作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工作面支护剖面图、平面图(1:50);

(5)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6)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7)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8)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9)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0)炮采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1)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2)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8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工程设计;

(2)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

(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

(4)通风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选型设计;机电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供电设计;

(5)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9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部分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支护断面图(1:50)、平面图(1:50);

(5)临时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4)六大避险系统示意图。

2.1.10《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1作业规程与制定的专项措施相关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2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2作业规程审批

2.2.1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阅签字,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开拓、机电等相关副矿长及副总师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安监、运输、地测、煤质、生产区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并签署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签批。

作业规程审批卡原件由生产技术科保存,作业规程装订过程中附复印件;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发放到相关单位。

2.2.2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区队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

2.2.3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必须打印,严禁出现手写稿,并将会审意见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

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编制人对会审意见逐条进行落实,并提出落实意见,经分管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其他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3天内应补签。

2.2.4为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质量,对参加审批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外,其他单位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副科级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2.3作业规程审批各科室权限及职责

2.3.1地测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概况、工作面位置、井上下关系、井上下位置关系、煤层及顶底板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瓦斯地质、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储量及服务年限、供排水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防治水及相关水灾措施及图纸的审批工作。

2.3.2生产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储量及服务年限、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凿岩方式、支护设计、工作面顶板控制、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顶板控制、矿压观测、劳动组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紧急避险系统、顶板管理及防范措施及图纸的审批工作。

2.3.3机电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供排水系统、设备配置、运输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机电运输及相关防范措施及图纸的审批工作。

2.3.4通风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一通三防、爆破作业、安全监控、紧急避险及相关防范措施及图纸的审批工作。

2.3.5防突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压风自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防突及相关防范措施及与图纸的审批工作。

2.3.6调度室负责对作业规程中通信系统、运输系统、紧急避险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审批工作。

2.3.7煤质科负责对作业规程中煤质管理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审批工作。

2.3.8安检科负责对灾害应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职工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系统等相关防范措施的审批工作。

2.3.9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而导致事故的,将根据已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作业规程的管理

3.1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等相关科室备案。

作业规程由组织审批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合格的人员方准上岗作业。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做好贯彻记录。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

3.1.2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与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3.1.4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确认。

3.1.5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作业的;

(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施工单位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

3.1.6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区队所有管理的人员都要参与学习本单位所有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1.7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报送相关科室。

3.2作业规程执行

3.2.1作业规程的落实执行由施工区队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

3.2.2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现场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牵头科室反映,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3.2.3安检科负责作业规程的现场监督落实,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3.2.4矿分管领导负责作业规程的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负技术责任,并应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指导意见。

3.3作业规程月复审

3.3.1作业规程月复审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审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

3.3.2作业规程复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检、调度、通风、机电、防突施工单位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3.3.3作业规程复审要提出复审意见,并由参加复审人员本人签字。复审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审记录卡》上,并由参加复审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审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审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3.3.4作业规程复审记录一式两份,由生产技术科和施工区队各保留一份。

3.3.5作业规程在复审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审批、学习和贯彻。

3.4作业规程补充修改

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

(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的;

(2)现场采用的生产工艺与作业规程不符的;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参数以及进、回风巷加强支护及超前支护方式改变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需要改造的;

(5)采煤工作面变更停采线的;

(6)掘进工作面变更断面或支护参数的;

(7)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8)其他需要修改、补充内容的。

3.4.2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4.3作业规程印发后发现内容错误,需修改补充时,要另行编制后将原规程替换,也可在作业规程后附勘误表,不得在正文中直接涂改,同时要将勘误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3.5其他规定

3.5.1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和工作面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报告,送交矿生产技术科,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3.5.2每月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3.5.3各生产科室应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检、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4?作业规程检查考核评比

4.1作业规程检查评分标准

4.1.1根据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封面和目录5分,会审签字及会审意见10分,作业规程编制内容60分,贯彻记录及考试10分,复审意见5分、安全技术补充措施1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新安煤矿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

4.2作业规程检查考核评比

4.2.1根据检查评分,将作业规程分为三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不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2.2各单位每年评比一次作业规程,对于考评为优秀的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于考评为不合格的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处罚。

4.2.3公司对各单位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情况进行检查,凡未进行检查评比的,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5?安全技术措施

5.1管理规定

5.1.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规定,明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要求。

5.1.2措施编写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及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5.1.3防灭火、防突、防冲、防治水、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等大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施工前15日编制完成,开工前10天会审完毕下发贯彻;其它措施(因突发构造或其它原因需临时编制完成的措施除外)要在开工前5日编制完成,开工前2日审查完毕下发贯彻,措施贯彻必须学习者本人签字。

5.1.4矿临时安排的措施工程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5.1.5措施文字要规范,叙述简明,通俗易懂,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1.6措施要按照工程分类及年度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归档。措施审批完毕后,要将底稿保存备查。

5.1.7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执行、复审及补充修改等参照本管理办法中作业规程管理办法执行。

5.2编制内容

5.2.1概况:简要叙述工程名称、地点、用途、性质、编写依据及编制措施的必要性。

5.2.2工程施工条件:叙述与工程有关的地质状况,围石性质、水、火、瓦斯、设备等工程施工影响因素。

5.2.3组织措施:说明施工期间的生产组织措施。

5.2.4施工工艺:详细叙述施工工艺、工序安排、技术参数、工程质量要求、设备布置等具体要求,要有附图说明。

5.2.5安全技术措施:详细说明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的技术措施。

6?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格式

6.1封面

(1)大有能源(义煤集团)××矿(公司):黑体+小初号+居中;

(2)××作业规程:宋体+一号+加粗+居中;

(3)编号:宋体+三号+居中;

(4)批准执行日期:宋体+三号+居中;

(5)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封面见附表二,附表三。

6.2审批卡

(1)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表格正文:宋体+四号+居中(年月日右对齐)。

6.3目录

(1)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正文:宋体+四号(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目录)。

6.4正文

(1)章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2)节标题:宋体+三号+居中;

(3)正文: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

(4)页码格式:“-1-”“-2-”宋体+小四号+居中。

6.5说明

6.5.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按A4纸印制,纵向布置。页边距上、下、右25mm,左30mm,版面分栏数1,版式横排。页眉距顶边15mm(页眉内容为:大有能源××矿××综采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并带下划线,页角距底边10mm,页眉、页角高10mm。章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节标题为三号宋体加居中;正文为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

6.5.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号说明:

YMGC-CM-*AK-2013-01

YMGC-“义煤规程”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

措施为“YMCS”;

CM-“采煤”规程或措施专业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掘进为“JJ”;

*AK-矿(公司)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

?2013-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年份;

01-年度本矿(公司)内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序号,累计编号,不得重复。

6.5.3作业规程装订按封面、审批卡、目录、正文、附图、封底顺序装订;正文中需插图时,要编制页码。措施按封面、正文、附图、审批卡顺序装订。除封面、会审意见、目录及图纸外,必须有页码依次排序。

6.5.4作业规程编制过程中,凡涉及人员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字后可复印),不得签章。

6.5.5作业规程审批卡涉及会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编制进行适当调整。

6.5.6作业规程必须采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和图例,具体标准参见《采矿设计手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

7?罚?则

7.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处罚相关责任者1000-3000元。

(1)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或措施开工的;

(2)作业规程或措施未进行贯彻学习,擅自开工的;

(3)不按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施工的;

(4)上级检查,发现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

7.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次处罚相关责任者200-500元。

(1)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

(2)作业规程或措施发放不及时或未及时上报,影响生产的;

(3)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出现明显错误的;

(4)作业规程或措施管理不当,出现明显失误的;

(5)作业规程考试出现替考、代签字、成绩或日期与实际不符、考试卷与成绩不符的;

(6)作业规程或措施未及时修改补充,影响生产的;

(7)生产队组未进行作业规程考试,安排上岗的。

8?附?则

8.1本办法适用于矿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科室及区队。

8.2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规定和要求为准

8.3各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篇4:M矿安全监督员职责

一、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验收。

三、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

四、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五、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七、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所在单位和上级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

八、督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十、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能力。

十一、配合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开展安全括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十二、负责安全检查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安全监查系统竞赛,总结交流安全检查与安全工作经验。

篇5:M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和严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参与管理、操作、维修及乘车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本措施,做到人人懂人人知。

二、斜井人车在运行前,各工种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对人车、提升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密切配合处理,以确保人车安全运行。

三、人员上下井乘车时,每班设立一名专职跟车工,其他人员不得越权指挥,跟车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

四、严格控制人车运行速度,按公司规定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5米/秒,人车通过交岔点岔道时,必须低速通过,升降人员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5m/s2。

五、检修人员在斜井人车及提升机日常检查维护中,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制,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在实际操作中,跟车工、绞车司机、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联系制及信号联系制。如果多水平运送人员,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在井筒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都有信号显示;

七、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八、人车相关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并安排合格的顶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九、斜井人车所运行的井筒中,必须实现“一坡三挡”,人车即将进入井筒时方准打开阻车器及跑车防护装置。

十、各工种工作人员及乘坐人车人员必须遵守乘车纪律,共同维护人车及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在斜井人车运行范围内乱扔物品,以防出现伤人、阻车事故发生。

十一、跟车操作工必须在每车次人员全部上车后,并检查各种连接装置及保险装置安全可靠后,方可上车,打点开车。

十二、人车与提升钩头固定必须采取双保险固定,即人行车在提升钩头固定的同时,采用6~8′钢丝绳将整车缠绕两圈后,将绳头与提升钩头二次固定,以确保连接部位牢固可靠。

十三、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每天检查如有超标(钢丝绳直径磨损量达到10%,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立即更换,自使用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并且升降人员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时,立即更换钢丝绳。

十四、人行车下部停车场10m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并在停车位置设立固定信号装置。

十五、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规矩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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