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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最新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篇2:村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镇村两级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各项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重大事项的动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现就在镇村两级推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事务民主决策,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努力推进农村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报告内容

(一)镇级报告内容

1、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府发〔〕4号)要求,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生国有资产变更等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2、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要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府办发〔〕18号)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3、招商引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县领导。

4、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委办〔〕86号)文件要求执行。

5、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村级报告内容

经济类:

1、村级集体土地、林地、堰的承包、租赁等涉及村组集体利益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2、引进工业、农业等项目,新建企业。

3、村(社区)集体借款、以私人名义为集体贷款。

4、果园、林地、房屋、矿产等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拍卖、发包或租赁等。

管理类:

1、以村组为业主,建设项目安排和招投标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2、以村为单位,需动用集体资金开支3000元以上的事项。

3、需向村民筹资、投劳的“一事一议”事项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

安全类:

1、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

2、重大案件、灾情等(要求在半小时内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3、涉及村民非正常死亡的,必须向上报告。

4、外地人(本地人)在本村辖区内进行危险品加工和生产的必须向上报告。

5、农村进行大规模聚餐(五人以上)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应该立即报告。

稳定类:

1、具有较强政策性、敏感性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

2、其他村级应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

3、涉及*(如法*、中功、一贯道)在村辖区即使内有人修炼和串联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申报。

4、涉及三人以上打架斗殴(动刀、动枪的),必须立即报告分管领导,不管是否在辖区内化解都必须将情况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后将相关情况书面汇报给办公室。

5、发生(三人以上)有证据表明有可能转化成非法*,必须报告分管领导。

6、其他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强事态亦有失控的可能都必须向综治办报告。

三、报告程序

(一)镇级报告程序按县上有关规定执行。

(二)村级报告程序

1、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

2、镇包片领导、镇联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并亲自参、加有关会议,审查把关。

3、会议决议需书面报请镇党委、政府批准。

4、镇党委、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察论证,必要时需申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核实、批准。

5、镇党委、政府下达书面批准意见。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镇级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保存并立卷归档。

2、村级重大事项要做出相关书面报告,经镇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后,村文书要将批复、书面报告、相关会议记录本和资料一起存档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凡因档案管理不善造成重要资料丢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2、凡涉及村向镇报告的重大事项,必须如实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在未经镇审议前不得组织实施。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镇党委政府将依法废止无效合同、非法合同。

3、凡违反报告制度擅自组织实施,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违规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篇3: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篇4: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部落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篇5: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例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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