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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管理制度最新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下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第三条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

第四条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负责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通风部门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

第六条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

第七条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第八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根据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县、市局,同时通知救护队,以便及时控制灾情,进行救灾。

第十条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第十一条井下机电硐室和皮带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篇2:X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系统与防尘系统为一体,分布井下三个采区(11、12和13采区)的每个作业场所,防火管路到位,水量充足。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矿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为专职消防队伍,完善了井下防火系统。全矿铺设防火管路26869米,干管φ100mm的铁管长9010米,支管φ50mm的铁管或塑料管17859米。铺设到了采区的每一个作业地点和防尘巷道。井下建立了两个静压水池,总储水量400m3,水量充足,并对水源进行了净化,水质符合标准。防火系统根据标准要求,防火系统管路根据巷道用途不同每隔50米或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以备消防灭火所用。地面和井下逐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要求在井底车场内建立井下消防库,配备齐各种消防器材。采用多种渠道进行防火宣传,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一年一次实地演示和培训。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报告中,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和预案,消防工作归保卫科管理,有安监科、生产科和供应科定期检查,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防灭火措施

(1)、我矿煤层不易自燃,防灭火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2)、距离进回风井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堆放可燃性材料或用可燃性材料构建临时建筑。

(3)、进回风口应有供水管路,井口20米范围内、每班开工前由专人负责洒水(由运输区负责)。

(4)、进回风井口应配备至少两个灭火器,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5)、易燃、易爆物品下井,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及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⑩

(6)?井口的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中心的联合建筑,都采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9)?地面建立消防水池,水池保持水量不小于200立方米,井下建立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

(10)?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检修峒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皮带运输机头等部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1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按规定运送和使用,井下严禁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3)?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4)?每季度按规定对井上下消防管路、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15)?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人员应依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工具和器材灭火。

(16)?井下放炮要用安全炸药,炮眼的装药量和炮泥量要符合规定,禁止明火放炮、放明炮、放糊炮、不封泥放炮。

(17)?井下采用不延燃性电缆、运输皮带、胶质风筒等。

(18)?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和井下放炮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9)?严禁砸、碰、摔等损坏井下电器设备的现象,按《规程》规定保持电气设备完好,保护装置齐全,灵活、可靠,严禁电器设备带病运行,防止电气设备损伤造成短路产生火源。

(20)?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必须遵守《规程》第四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21)?充电硐室、永久性中央变电所,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等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并符合《规程》四百六十百六十一、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22)?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必须符合《规程》四百三十七、四百三十八、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23)?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按《规程》四百九十一条执行,井下供电设备符合有关规定。

(2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5)?井下任何地点发生煤体发热,温度升高都要进行化验分析,测定co等,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6)?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都应使用分相屏蔽不延燃橡套电缆。

(27)?火灾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班(组)长迅速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或按矿领导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28)?当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来不及切断电源前只能用不导电的阻燃材料进行灭火,如干砂粉状灭火器等。

(29)?当火灾刚发生时,班组长要在安全情况下积极组织灭火,控制火区范围,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30)?当坑木、浮煤(受其热源的作用)造成火灾时,可采用水、灭火器、砂子、黄土等不燃材料灭火。

(31)?火灾发生后,在火区影响内的回风流中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撤到安全地点。

(32)?当进风的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附近发生火灾需要反风时,必须有救灾指挥部的命令。

(33)?矿井主要扇风机接到反风命令后,首先要将井口防爆门的压铁压住防爆门,防止反风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

(34)?矿井一旦需要反风时,要有组织的按照指挥长指定的避灾路线撤人。

(35)?其他应严格按照矿井灭火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36)?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防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职工贯彻学习。

篇3: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井下注氮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71条“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煤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注氮防灭火业务管理,包括编制年、季、月注氮工程计划,检查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分析注氮防灭火效果,研究和改进注氮技术方案,使用单位负责制定注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三)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20%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煤矿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做好相关记录。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20%后,方可恢复作业。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煤矿调度进行详细汇报,认真做好记录。

(四)井下注氮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并与供电线路分开。机电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

稳定可靠。

(五)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正在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六)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观测检查,观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观测检查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通风、调度室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停止注氮或关闭上一级管路阀门等措施进行处理。

(七)井下制氮机必须安设在有独立回风系统的巷道内,按照相关规定安设传感器。注氮设备安设地点要求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保证安装地点风流畅通,不得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尽可能选择在用不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内。

(八)煤矿采取注氮防灭火措施时,制氮机和配套空压机安设点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设备入井时由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九)煤矿要对疏放水采空区、氧气浓度大于7%的已封闭采空区和气体异常的采空区实施注氮。

(十)注氮防灭火系统必须完善、可靠,管路等设施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输氮管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经过防腐处理。

2.管路的铺设应尽量减少拐弯,要求平、直、稳。

3.注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必须建立注氮设备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注氮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规章制度。

5.制氮机运行期间操作人员要每小时检查注氮机出口的氧气、流量、温度等参数,作好记录,每天对注氮机取样进行化验分析,确保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瓦斯检查工每班至少对注氮硐室检查1次,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6.煤矿需定期对注氮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7.注氮机配套的空压机,需按照要求进行检验,确保设备完好。

(十一)采煤工作面采用随采随注的注氮方式时,要针对采空区氧化带范围实施注

氮,一旦工作面回风隅角氧气浓度开始降低,应停止注氮。(十二)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进行注氮。

1.煤矿通风管理部门必须编制注氮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必须对管路敷设、注

氮位置以及注氮参数等进行详细的计算和规定,措施必须要求采煤工作面区域内的氧气

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采煤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瓦斯氧气两用仪,随时监测工作面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20%时,立即撤离工作面所有人员,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20%后,方可恢复作业。

2.煤矿通风管理部门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每班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分析,出具报表

由煤矿分管领导进行审批。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定措施和方案,进行处理。(十三)其它采空区密闭注氮。

1.煤矿通风管理部门必须编制注氮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注氮地点,每天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进行观测检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煤矿通风管理部门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每班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分析,出具报表由分管煤矿领导进行审批。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定措施和方案,进行处理。

3.测风员每周必须对井下所有密闭内各种有害气体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

(十四)对完成永久封闭的采煤工作面应实施注氮予以惰化,直至采空区氧气浓度

降到5%以下,方可停止注氮。

(十五)煤矿应建立健全注氮防灭火基础资料管理,包括:注氮系统图、注氮台账、注氮设备运转记录等。

篇4:防灭火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灭火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防灭火安全工作由队长全面负责。

2、建立防灭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队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副队长、各班组组长及群安员组成。

3、车队全体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防灭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义务消防队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每月组织组织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栏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员工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使兼职消防队伍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

5、加强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体员工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防灭火领导小组长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8272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五、其他规定

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篇5:火灾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制度

一、运行管理

1.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运行管理由运行车间负责,车间必须有详细的监控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

2.在所有涉及消防装置上的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审查,不合理的地方作详细的补充。

3.外委施工时要有技术交底并要求相关班组指定专门的监护人。

4.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在交接班时要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电源及程序正常。

5.每班对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及控制盘至少要进行两次检查。

6.发现火灾报警装置报警应首先确认是否为误发,否则立即确认报警区域,汇报值长并指定专人对报警区域进行详细的检查,确认火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火势,及时通知相应的检修班组,必要时及时通知消防队。

7.若发现消防阀门的位置不正确,不得在未确认前盲目复位,派人核实消防阀门的实际位置后,按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联系检修班组进行检查。

8.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不得随意进行操作,防止消防门误开。

9.全厂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每月上旬发电部负责对烟雾自动报警器做一次声、光显示检验。每年春、秋季做烟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传动试验,传动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记好传动记录。进行定期传动或电气工作时(例如变压器滤油、加油等)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措施,防止因工作程序的错误导致消防装置启动,消防门误喷水。

10.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的停用及消防门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值长同意,通知生技、安监部门,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

二、维护管理

1.全厂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的检修与维护由电气车间负责管理,雨淋阀等消防水管阀按厂生产设备划分,归相应的热机检修车间负责管理,车间下属班组应进一步将设备分工到人,做到职责明确。

2.车间主任对全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技术专工对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维护负责,保管好图纸资料,做好班组消防维护方面的技术培训。

3.班组长及专责人对所辖装置系统负责,必须时刻保证消防报警系统的可靠投入。

4.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所需的备品备件应及时上报,并由班组材料员统一保管,不允许擅自挪作它用。

5.班组成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定期检查、巡视所负责的消防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周必须进行一次)。

6.消防报警后应保留好现场,及时处理,传动正常后,得到允许后方可恢复投入运行。

7.每年春、秋季电气车间负责,发电部配合做一次烟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传动试验。传动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记好传动记录。进行定期传动或电气工作时(例如变压器滤油、加油等)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措施,防止因工作程序的错误导致消防装置启动,消防门误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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