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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学校校家长学校章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初级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一、性质和宗旨

为真正把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落到实处,特成立双安初级中学家长学校,隶属学校校委会管理。它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教育子女水平为目标载体,以家长业余学习为主要形式。家长学校的宗旨是合力培育高素质社会建设的劳动者,逐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为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铺平道路。

二、主要任务

1、注重家庭教育的系统性。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掌握初步的教育知识。从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组织教材,安排教学计划,并特别注重把德育、智育、体育相关内容紧密联系在一起,对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常识和年龄特征内容的讲授,以及对新形势下教育子女方法科学配合等方面的讲解。

2、注重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学习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克服教育子女的弊端行为。

3、注重家庭教育的实践性。帮助家长从教育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

三、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设校长一人,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校长是家长学校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由双安中学熊天桥同志担任家长学校校长。

2、成立家长学校委员会。由双安乡妇联领导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家长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讨论决定提高办学水平等有关重大事项。

3、家长学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一至二名具体办事人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管理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及有关事务。

4、学校建立三个家教班(初一至初三各年级一个)。由年级组长或指定人选担任班主任,各家教班有班委会(由所在年级的学生家长委员会组成)。

5、**初级中学家长学校在业务和行政上接受县少儿工委、县教育体育局指导。

四、目标管理

1、坚持办学思想,端正办学态度。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2、必须配备一支有强烈事业心和较高教学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

3、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做到有计划地教学,每学期授课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5课时,听课人数达80%以上。开展家教知识宣传,办宣传专栏二至三次。

4、家长入校后,其素质和家教水平均有提高,能初步掌握育人方法的家长达80%以上。

5、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考试制度、考勤制度、评比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学员花名册及学习、活动效果登记册,先进学员登记册等档案表册,由教务处统一另档保存。

6、重视总结经验,促进家长学校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年1月2日

篇2:X校校务公开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进程,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创造学校稳定、营造良好内部环境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下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2、住房修建、职工购房方案、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结果、奖金福利及其它经费(如学校有关经费)的处理分配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3、将教师优化组合方案向全体教师公开;

4、将教职工评职晋级、年度考核结果、评先选模条件、程序和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5、学生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及期末结果向全体教师和家长、社会公开;

6、学校财务收支(国拨经费,勤工俭学收入,学校自有资金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7、基建工程的招标及预、决算情况,大宗购物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8、校务公开的形式

(1)每期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校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公开有关情况;

(2)不定期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由校长通报有关情况;

(3)在校内设置公布栏,对财务收支等用数据反映的内容进行公开;

篇3:广西大学经济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大学经济学社是由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领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总会管辖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宗旨是:经世济民,学以致用。

本社肩负“繁荣校园文化,培养社会栋梁”之使命,定位为学术与实践并重的学习型、综合型组织。本社以经济题材活动为中心,以社员全面发展为目的,模拟现代企业公司制运作,通过学术研讨、商业运作、校企合作等活动形式,提高社员经济意识、锻炼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社模拟现代公司制运作管理,实行《日常办公与工作例会制度》、《人文关怀与社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人事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项目运作与活动管理制度》、《公关策划与宣传管理制度》、《财务控制与稽核审计制度》、《资料整理与档案管理制度》等八大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五条本社设置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协助社长分管内务、活动、商务等),社长助理一名,秘书长一名。必要时设置常务副社长一名。

第六条部门及各部门设置:

本社设置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学术部、公关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网络技术部、商务部、企划部等八个部门。

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学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公关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社会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网络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商务部:经理三至五名(部长级),副经理(副部长级)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企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本社为了学社的长期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更好传承学社优良品质,特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主要由对学社发展有一定贡献和设想的新老干部组成,与干部换届同期改选,每届任期为一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置理事长一名,负责召集理事、与现任干部联系等一切事宜。

在关系学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原则上需由社长向理事长提出,理事长召集理事研究讨论。理事应有对学社高度负责态度、充分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在具体问题上理事会不作具体决定。

第八条凡本社社员,均有竞选候补干部或干部资格。凡正式干部,均具有晋升社长的资格。

第九条各部长有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或解聘本部门干事建议的权利,人力资源部经核查后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可设立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应从副部长中产生。

第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本部实际情况需要,设立若干名干事长或组长,但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档案登记资料。

第十二条若需要设立新部门时,需由社长、各副社长和部长等充分讨论,在干部会议通过后,并报请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新部门须挂靠某一部门或隶属几个部门管理运作至少一年、运转成熟,方可独立。新设立部门部长暂属常务副部级。

第十三条凡是干部如提出要辞职或退出本社,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在干部会议上讨论,经社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方可生效。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干事长(组长)以及干事,有管理本学社和服务广大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广大社员有:

(一)对本学社工作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意见、批评建议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加本学社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一)社员费;

(二)活动赞助费;

(三)其他合法经济来源。

第十七条每次合作合同的签订及活动赞助费的签收必须有包含社长、副社长或商务部主任、经理在内的两人或三人以上同意并在场。

第十八条对拉赞助者或消息提供者可依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本社实行严格财务控制制度,每项活动经费须申报,每项开支须有凭证方可报销。

篇4:家长学校评比表彰制度(范本)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为提高广大家长自身素质,不断掌握先进的家教理念,学会用科学的家教知识教育孩子,使青少年学生得以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有用人才,特制定以下的评比表彰制度:

1、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3、平时能与子女经常开展交流,沟通思想,互帮互学,共同提高,有较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订有l一2份家教报刊,成为当地有影响的学习型家庭。

4、言行注意文明礼貌,家庭和邻里关系和睦,处处以身作则,堪为子女的楷模。

5,尊重子女所在学校的老师,并能在教育子女过程中与学校密切配合。对子女不溺爱、不护短,子女在学校各方面有明显进步。

篇5:学生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在市学联指导下的全体同学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是全校同学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学联和学生科的指导下,与团委密切配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同学在德、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成为“合格的中专生”。

(三)做学校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促进各年级、各班级同学间的团结。

(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帮助指导基层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名单。

(六)协助学校和老师教育同学,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和措施,做好量化检查的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协助学生科正确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配合学校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双文明建设。

(八)带领全校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我校的各项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出谋划策。

(九)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本校在籍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七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产生,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民主产生,根据上届学生会提案,代表大会酝酿、投票选举产生。

学代会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通过学代会决议和倡议书。

(五)选举产生下届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委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部长、文体部长、生活部长、纪检部长组成。

(二)每学年至少开一次学代会。

第九条学生总会职权:

(一)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仪。

(二)聘请1――2名有经验的学生科老师为指导老师。

(三)开展工作初期可聘请1――2名上届委员担任指导员。

(四)在学代会闭幕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健全组织机构及制度、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

第十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宣传、学习、文娱、体育、劳动、生活组成,由学生会对口指导。

第十一条班委会原则上每年轮换一次,经学生会审查、报经学生科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改选,也可由班主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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