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
一、以家庭医生为主,社区护士、公卫(卫技)人员为支持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契约式服务,即有需求的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团队中自主选择家庭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家庭医生签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家庭医生为其家庭和个人提供健康管理。
二、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服务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专业技术服务规范。
三、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家庭医生团队主动了解签约家庭健康状况,制定健康计划,对慢性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
五、与居(村)委会召开联络会,联合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
六、开展签约家庭基本医疗服务,及时联系双向转诊服务。
七、定期开展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掌握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理念。
八、团队负责人应对家庭医生团队各个成员进行定期考核,结合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接受机构绩效管理部门的考核。
篇2:社区卫生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制度
1、家庭医生是指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的、连续的、有效的、及时的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
2、由于特殊原因家庭医生不能出诊时,应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的其它医生出诊。
3、因年迈、体弱、产后等不便需在家康复、治疗者,在家属或本人同意下,医护人员按需安排出诊。
4、对70岁以上的老人、患慢性病病人、康复期病人或合同服务签约的居民,社区医护人员根据需要和预约上门巡诊,了解病人一般状况、用药效果、康复情况,指导其饮食、治疗与康复方法。
5、医务人员常规出诊前应更换清洁工作服装进入患者家庭。
6、常规出诊前预约患者,医务人员进入患者家庭前,要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7、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时要体现人性化服务。
8、向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用药、患者的反应以及要求等要做记录。
9、医护人员不能借出诊之机,办私事牟私利,对收取费用必须付给患者和居民正规收据,严格按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