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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一、概述

?大广北路基施工第三合同段起点(K23+920)位于麻城市顺河镇安畈村朝阳寺东侧,与第02合同段终点相接,终点(K38+702.112)位于麻城市黄金桥开发区鼎长岗村本合同段终点,路线全长14.781112公里。

本工程路基石方开挖约89.6万m3,全段涉及爆破的人工挖孔桩桥梁18座,包括朝阳寺大桥、宗家冲大桥、王家湾大桥、李家冲大桥、麻顺公路分离式立交桥、解元河大桥、锁口河大桥、老头洼大桥、大路冲大桥、细夏家湾大桥、任家冲大桥、东家垄大桥、麻城互通E匝跨主线桥、麻城互通E匝1#桥、麻城互通E匝2#大桥、邓家磅合武铁路分离式立交和东干渠中桥,本工程炸药消耗量约320吨。

本工程路基石方爆破包括:预裂爆破、深孔爆破、浅孔爆破。爆破采用乳化药卷或铵油药卷,起爆网络采用电雷管或导爆管复合网络起爆。

二、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爆破由于距离长,爆破附近区域民房多距离近,根据现场爆破环境的复杂情况和爆破的所带来的危害,我部进行精心设计,科学计算和现场的严格控制确保工程爆破的安全实施。爆破危害主要考虑爆破振动对附近建筑物的危害,爆破飞石的危害,爆破后有毒气体对人员的危害。爆破安全管理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

2.1爆破安全设计

2.1.1爆破振动安全

根据爆破振动衰减规律公式及在岭澳核电站进行的爆破试验所获得的有关参数:

V=K(Q1/3/R)a=Kra?

r=Q1/3/R

式中:V-质点峰值速度(cm/s)

r-比例药包

Q-最大一段起爆药量(kg)

R-测点至药包中心距离

K-速度规律中的常数

a-速度衰减指数?

当地居民房屋离本工程爆破区最近距离50m,故爆破振动按50m距离进行校核。

根据已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K取100,a取2,一段起爆药量按100kg,R按100m校核。振动速度:

V=K(Q1/3/R)a=100(1001/3/100)2=0.02cm/s

故能充分保证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2.2.2爆破飞石安全距离

Rf=40d

式中:d-钻孔直径,取4英寸。

所以?Rf=40d

?=40×4

?=160m

2.2.3有毒气体的防护

本工程爆破采用炸药都为正氧平衡炸药,有毒气体爆后含量可以不予考虑。人工挖孔桩开挖爆破后在地面上用鼓风机或风扇,通过φ50的塑料管不断的将新鲜空气运到孔底,将井底的空气也要彻底抽换。每次爆破后应随即进行通风排烟清孔15分钟,并由负责人检查孔内无毒后,施工人员再下孔操作。

2.2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2.2.1火工材料安全管理?

1)炸药采购:本工程的炸药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供货商采购,现场临时炸药库保管,设立专人库管。炸药库设立满足《爆破安全规程》安全要求。

2)爆破设计人员作出爆破设计以后,经爆破工程师批准后,由爆破工程师开出领料单,由爆破班派领料员(专人)在现场炸药库领取火工材料。

3)爆破器材储存及运输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炸药与雷管分开储存及运输,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掷、撞击,严禁明火接近。

4)炸药进入现场后,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爆区,炸药由爆破班派专人负责照管,装药完毕后,多余的火工材料由退料员(专人)会同领料员(专人)退至现场炸药库。做到领料数量和使用数量、退库数量相吻合,严防流失。

2.2.2爆破安全现场管理

1)爆破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成立爆破指挥部,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及监炮员由现场爆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

2)爆破施工技术员、爆破员必须持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上岗,禁止操作员无证上岗。

2)现场钻孔完毕后,即进行炮孔装药,禁止钻孔与装药平行作业。爆破员装药过程,爆破作业现场禁止使用移动式无线发射装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3)爆破器材使用前由爆破员进行检测,电雷管采用专用雷管检测电表检测;导爆管雷管检查导爆管壁涂层是否有不均匀,断药处。剔除不合格爆破器材。

4)实行爆破作业通知制度,爆破作业前,通知各施工单位,明确爆破作业时间(爆破时间段: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撤离爆破区施工设备及防护。对于距离爆破区较近的居民住户,通过项目部协调部门进行协调,对房屋门窗增加防护措施。

5)爆破警戒区必须有明确标志,爆破警戒人员必须佩戴警戒标志(袖章、红旗、口哨),爆破警报拉响后,爆破警戒人员对施工便道进行临时车辆禁行,待警报解除后方可通行:

○1第一次警报:准备起爆,施工现场设备迅速撤离或加强防护,人员撤离至200以外安全地带,爆破员进行爆破网路最后检查。

○2第二次警报:施工现场设备撤离或加强防护,人员撤离至200以外安全地带,爆破员点响信号炮,起爆爆破网路。

○3第三次警报:解除警报,爆破员及爆破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处理盲炮和危石。处理完成后,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恢复施工。

6)爆破起爆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爆破员连线要仔细认真,特别是采用非电雷管起爆,导爆管连接规范,不宜太紧。检查网路避免触碰其它网路。确认警戒区无人员,设备已进行有效保护后,由爆破队长发布起爆命令后起爆。

7)起爆后15分钟,在烟尘消散后,由爆破员进入爆区进行爆后检查,对爆区出现的盲炮进行处理,爆破盲炮出现后须待爆破员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针对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对盲炮网路连线完好,经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小,经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认,重新连线,加大警戒范围,增强安全防护重新起爆。

○2出现个别盲炮,在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爆破员采用竹片掏出炸药,小心取出雷管,或者采用压力水、风远距离冲出炮泥、炸药,取出雷管,雷管取出后要妥善销毁处理。

○3无法取出雷管、炸药的孔采用距盲炮孔30~60cm钻平行孔,装小药量殉爆,特别注意,钻孔要垂直,避免与盲炮孔斜交。

8)?爆破员对爆区盲炮处理后,由专职安全员对爆区危岩进行处理,确认无危岩后,解除爆破警戒,施工人员人员及设备才能进入警戒区进行作业。

9)为保证爆区内人员、设备的安全,爆破警戒区所有人员、设备必须服从警戒人员指挥。

10)实行爆破安全紧急预案,爆破施工作业前,由爆破指挥部对爆破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爆破安全措施进行桌面演练,确保爆破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实行爆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爆破事故采取“四不放过”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篇2: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线路全长1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1.2M。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1.5米时,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3

5、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松动爆破漏斗示意图如上所示:

篇3:爆破作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米。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㈠、爆破规模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1、××采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西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2、1#采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㈡、爆破警戒警?戒?地?点负责单位㈢、爆破作业的审批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附件1: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1、程序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2、具体做法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篇4: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四、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篇5:爆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

各施工项目:

为做好20**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体员工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2、各项目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建立有效且符合爆破工程作业生产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文件中规定的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4、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

5、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活动中的风险及时进行动态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时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制定工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各项目、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明确。

7、按规定,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技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8、全年由公司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带队开展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生产施工期间每月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平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帐。检查要着重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逐条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项目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2)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

(3)项目是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或没有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新工(临时工、转换工、复转军人)现场岗位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0、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生产作业施工的"三同时"制度。坚持生产施工项目在施工前有施工组织设计且有安全生产专篇。

12、生产施工项目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设计书,在项目施工前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13、租用的设备和雇用人员全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14、坚持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爆破工程仪器仪表,坚持定期对使用车辆进行强制二级维护,严格执行爆破工程作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5、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民爆条例》中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领用、使用、清退、销毁工作,做好爆炸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16、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8、进行爆破、挖掘清运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各方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20、施工项目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从业人员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毒物、噪声和空气含氧量进行自测自检,并接受法定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测。

21、施工项目的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爆破应预先制作工程爆破说明书。

22、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先做设计后开采,先做施工组织设计后采矿的顺序,同时编制掘进作业规程、采矿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等。对特殊作业还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及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23、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必须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工程爆破公司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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