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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平台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一、悬挑式操作平台防护

1、悬挑式钢操作平台按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设施上。

3、斜拉钢丝绳,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并计算。

4、设置四个吊环,吊运时应使用卡环,不得直接挂钩吊环。吊环使用3号沸腾钢制作。

5、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卡子不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范围系钢丝绳处加衬软材料,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钢平台左右两侧设立1.0m高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后,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懈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及时修复。

9、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值。配备专人进行监督。

二、交叉作业防护

1、支模板、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距离楼层边缘不得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受影响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篇2: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程(7)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程(七)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及材料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的边缘及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0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篇3: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施工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篇4:建筑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六章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6.1操作平台的含义:

现场施工中用以站人、载物并可进行操作的平台。

6.2操作平台的形式:

固定式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等。

6.2.1固定式操作平台:

固定式操作平台在施工过程中一般用于临时的物料装卸,为施工人员进行支模、钢筋绑扎、砖砌等提供可靠立足点。宜采用ф48×3.5mm钢管搭设,用于室外随建设物升高而搭设的操作平台,必须按相应的规范进行设计、计算。应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得于相邻的防护设施及脚手架连接。

6.2.2移动式操作平台

6.2.2.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应进行稳定性验算,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6.2.2.2移动式操作平台可用ф48×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平台次梁的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用3cm厚的木板满铺并固定。平台面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应设置底部面积大于上部操作台平面的撑脚形平台。

6.2.2.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撑脚立柱的结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移动时操作平台上面不得有人,移动完毕应把轮子用垫木塞紧固定,应有防止滑动的措施。

6.2.3悬挑式钢平台

6.2.3.1要按规定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更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施上。

6.2.3.2应分别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不得使用吊购直接挂钩吊环,斜拉杆和钢丝绳宜在两边前后各设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6.2.3.3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的外口要略高于里口。

6.2.3.4钢平台的两侧必须安装固定栏杆,外口加装活动式栏杆,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业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钢丝绳锈蚀损坏、焊缝脱焊要及时修复。

6.2.3.5操作平台应显着标明其容载值,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容许荷载量,同时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6.3交叉作业

6.3.1交叉作业的含义: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如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6.3.2交叉作业的防护

6.3.2.1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方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方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3.2.2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拆除的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2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6.3.2.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应设双层防护。

6.3.2.4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应采取时间交叉、位置交叉,如时间位置交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封闭措施,方可施工。

篇5: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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