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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米。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㈠、爆破规模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1、××采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西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2、1#采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㈡、爆破警戒警?戒?地?点负责单位㈢、爆破作业的审批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附件1: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1、程序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2、具体做法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篇2:爆破器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篇3:爆破器材库防火工作制度

一、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

三、禁止看管人员在库区吸烟和用火及使用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库区打猎、放炮、放牧。

五、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篇4:某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1、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库房内不应存放任何废品。

4、爆破器材物品应成垛堆放,堆垛间以及距离墙柱应留有检查、清点和装运的通道。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7、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9、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10、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11、库房内严禁存放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2、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3、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经常检查。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15、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民爆器材仓库。

篇5:某爆破器材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器材库房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爆破器材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3、库区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4、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5、爆破器材库房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雷管、炸药等不得同库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按要求分专库存放。其中,炸药库存量不准超过15吨,雷管库存量不得超过8万发。

2、库内物品摆放要整齐、稳固、不超高,要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潮湿、防小动物进入,要通风良好。

3、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

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

4、库房内要留有不小于1.5米的主要通道,堆垛距离不应小于0.5米,堆垛与堆垛之问不应小于0.1米。

5、库房内不准存放爆炸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及过期、报废的爆炸物品。

6、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三、装运管理

1、装卸爆破器材,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为爆炸物品专用防爆车,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3、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4、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爆破器材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赢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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