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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经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实现全镇粮油增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农业产业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经营管理以及常规农业管理四大项。

(二)计分标准:

实行100分制考核。其中农业产业化35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0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15分,常规农业管理40分。

1、农业产业化35分。

(1)产业发展20分。对现有九叶青花椒进行除草、施肥、修剪等管理计5分;对青花椒空闲地进行了间作利用计5分,空闲地内间作有高杆作物倒扣5分;全面完成镇下达的九叶青花椒新栽任务计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2)培育种养业大户计15分。巩固和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大户计5分;对新发展成片种植100亩以上金薯、精品蔬菜、药材等特色农业,新发展生猪出栏50头以上,或养殖鸡、鸭、鹅、兔等小家禽2000只以上的其中一个项目计10分。每超发展1户种养业大户另加2分。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0分。

(1)保质限期全年完成镇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计8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2)完成水利普查阶段性任务计2分。

3、农村经营管理工作15分。

(1)土地流转2分。其中土地流转达到耕地面积30%以上计1分;建立土地流转台账,规范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达100%计1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2)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无*事件发生计1分。

(3)农村财务5分。财务资金委托镇“双代管”率达100%,计2分;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计1分;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及时计2分。

(4)村级公益性事业“一事一议”工作5分。严格执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募和财政奖补政策,其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申报及时计2分;保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经县验收合格计3分。

(5)农民专合组织2分。充分发挥现有农民专合组织作用,其管理运作规范,产品营销至全国各地,计2分。全年新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以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每发展一个另加2分。

4、常规农业管理工作40分。

(1)粮油高产示范创建5分。陈宝公路沿线村各发展100亩以上的粮油高产示范片计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2)农村新技术推广10分。全面完成配方专用肥推广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3)农业政策性保险10分。完成镇下达农业政策性保险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4)防汛工作3分。其中制订了防汛抢险预案计1分;坚持防汛值班电话畅通计1分;出现险情上报及时计1分。

(5)森林管护5分。乱砍乱伐未上报和处理扣2分;发生火灾未及时组织群众扑火,造成重大损失的扣3分。

(6)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工作6分。其中协调落实土地租凭相关事宜计2分,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帮助业主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计1分;全面完成食用菌种植计划计3分。

三、考核办法

(一)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掌握与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基层相结合,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二)全年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全镇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并与各村年度务工补助挂钩,实行逗硬奖惩。

(三)考核以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牵头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篇2:X乡管区及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和方法

管区、站办所及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管区的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记分法

1.党务工作记15分;

2.完成经济工作各项指标记20分;

3.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记25分;

4.完成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记20分;

5.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标记10分;

6.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记10分。

(二)奖罚办法

管区实行管区主任负责制,年初管区主任向乡党委、政府签订好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综合评估,给予获优秀单位的管区奖励1500元,给予获先进单位的管区奖励1000元。

(三)计划生育和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凡因计划生育或综治工作影响县对乡年度绩效考核的管区,取消管区评先评优资格。

三、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站办所考核对象为乡镇机构改革后明确的“四办、四站、一所、一中心”、司法所、财政所。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公认度评估情况,各占80分和20分。

(一)工作目标包括公共目标和单位目标,占80分。

1.公共目标:记30分

(1)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记15分,其中出勤记2分,遵守学习制度记2分,遵守值班制度记3分,遵守会议制度记3分,遵守财务制度记5分。督查通报每批评一次扣3分/人次,开会缺席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违反会议纪律扣2分/人次,以会议记录为准,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执行扣10分/次,扣完为止。

(2)联系点工作,记5分。按联系村绩效考核结果比例计分。对所联系村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评先评优。

(3)中心工作,记10分。其中参与到位记5分,工作效果记5分,凡督查发现未到位的扣3分,督查通报中点名批评的扣3分,扣完为止。

2.单位目标:记50分

单位目标的考核,按年末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评分的结果折合记分。对各单位在年度工作考核过程中,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的加5分,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县级先进单位的加1分。

(二)单位社会公认度评估分为20分,在年终考核大会测评。

分为机关干部内部测评、村级干部测评和领导测评三项,其中干部内部测评分为5分,村级干部测评分为5分,领导满意度测评分为10分。

(三)奖罚办法

所有站办所都按考核结果进行年终排队,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设优秀单位3个,奖500元/个;先进单位5个,奖300元/个;合格单位不奖不罚;站办所工作当年年度绩效考核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局一票否决的,站办所长一律免职。

四、机关干部的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考核对象为乡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中按县考核领导小组规定在乡级进行考核的人员,特殊情况人员按上级规定执行。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核,分项记分,达标记满分,未达标扣减,考核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其中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未办联点村的站办所干部按乡考核领导小组年终对站办所工作考核评分结果折合记分;既联村又有部门工作的按各占一半的比例记分。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评估考核,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又分为:公共目标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

(一)公共目标(40分)

1.签到考勤值班情况(15分):按时签到、出勤、实事求是填写考勤本,记10分。未按时签到或填写考勤本的每次扣1分;每少出勤1天扣1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工1天扣3分,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按时值班记5分,无故每少值班一次扣1分,因未按时值班而发生重大事件的,该项记分清零。

2.理论学习与会议情况(5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各种会议,不遵守学习和会议制度,在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3.中心工作(10分):服从管区,积极参加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紧急任务,无故不参加或故意推诿的每次扣5分。

4.督查工作(5分):乡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小组定期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在督查过程中的先进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每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每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与其挂钩的管区、站办所、联点村相对应扣减1分。

5.廉政建设(10分):加强廉政建设,违反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诫免谈话的每次扣3分。

(二)岗位目标(40分)

年初对联系村工作和部门工作下达工作岗位目标任务,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年终对照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

1.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考核分值为:干部联点村的当年百分制考核分值的20%与所在部门工作百分制考核分值的20%之和。

2.未办点的站办所工作人员按部门百分制考核分值的40%为岗位目标考核分值。

(四)奖罚办法

1.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联系村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干部,下年度实行重点管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根据考核结果评先评优、推荐提拔。乡设立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奖。称职以上的奖金、补助按规定发放,对被评为优岗的奖励800元,记三等功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一)乡党委2013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组成,贺斗志同志任组长,肖小年、陈龙、肖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进行评定、审核,负责本考核办法的解释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年初各单位和个人将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量化,并制定好工作计划上报乡考核领导小组。

2.各单位和个人于12月15日前将年度总结报乡考核领导小组。

3.对各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提前7天通知考核单位,考核单位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在当天将全体干部集中。各单位在召开考核会议时,机关干部应写好个人总结,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

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定,确定单位、个人等次,确定优岗名额,通报考核情况。

篇3:X乡村环境整治村级考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乡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20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详见附件)

三、考核机构

成立乡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小组,由同志任组长,成员,资料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以明查暗访的方式,每月进行一次明查、一次暗访。考核按百分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每季度成绩计入年终总成绩,确定年度排名。

五、奖惩办法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对村实行一月一次明查、一次暗访,一季一评比,一通报一奖惩,考核结果在乡政务公开栏、网站上进行公布。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的拔付及村级、联点干部奖罚标准按照《乡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3.对工作不力,排名落后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工作大局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村及联在推进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在省、市考核中影响县、乡考核成绩和整体形象的村,进行诫勉谈话。

篇4:X乡村级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各村全年工作,力争2013年全乡整体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总分为200分,年终由各线按实际工作情况计分,各村按得分总数排名,对获得一、二、三名的村进行奖励。

三、计分细则

(一)计划生育(50分)

1、符合政策生育率(10分):达到90%记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期内节育手术落实率(10分):达到90%记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10分):三年来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80%,征收到位率为100%记满分,此两项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做好迎检工作,在迎接省、市、县级抽查中没出现问题的记10分,每出现一例统计水分扣5分。

5、基层基础工作达标(5分),视情况记分;

6、积极配合计生线的工作(5分),按要求完成计生线布置的工作记满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况扣分。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40分)

1、按要求认真做好“村为主”工作记(10分),按完成情况计分;

2、治安防范记(10分):全年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记满分,每发生一起扣2分,发生后处置不力扣5分;

3、做好纠纷调解工作(10分):及时处理各类纠纷麻纱,不上交矛盾记满分,每向乡政府上交一件麻纱扣2分;

4、信访工作记(10分),全年无非法*记满分,每发生一起非法*扣2分,越级非法*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

(三)安全生产(40分)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报告村上的安全生产形势记10分,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2、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记(20分),全年辖区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满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扣5分,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的扣20分;

3、协助企业、政府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记10分,处置不力的扣5分。

(四)民生工作(20分)

1、完成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率达60%,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参合率达95%的,记10分,两项工作每少5个百分点,扣4分;

2、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低保、五保户、孤儿等核查上报工作记5分,视完成情况记分。

3、认真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记5分,视情况记分。

(五)农业农村工作(20分)

1、认真完成下达的农业生产任务,积极组织抗击自然灾害,确保农业丰收记4分,每出现一起耕地抛荒扣2分;

2、做好水库、山塘、河流的安全度汛记5分,每出现一起工作失误扣2分;

3、完成林权换证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记4分,视情况记分。

4、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防疫工作记4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动物疫情扣2分。

5、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记4分,每出现一起非法占田建房扣2分。

(六)班子建设(10分)

1、村支两委班子团结做表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记3分,班子涣散,群众意见大,和党委政府不保持高度一致的扣3分。

2、注重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协助县直有关局、乡党委政府做好民情直达工作记5分,视情况记分。

3、做好村帐乡管、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记2分,未按时、按要求公开的扣2分。

(七)其他工作(20分)

1、完成征兵送检任务记5分,每少1人扣2分。

2、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记5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3、完成下达中心工作10分,视情况记分。

四、加分细则。

1、各项工作获得省市县先进,省级奖10分、市级奖8分,县级奖5分。

2、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达20万元以上的奖5分。

3、引进项目投资,当年为乡财政贡献达10万以上的奖10分。

篇5:2019年乡村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乡党委、政府通过对各村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各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分类考核的原则;

四、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四条乡党委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考核对象与范围:全乡十二个行政村。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不能评为一、二、三等奖:

l、因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村级班子成员中本年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4、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5、凡被省、市、县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采用100分制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内容,计分办法、考核办线见附件考核细则。

二、奖项设置:

设“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一个(综合得分第1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2-3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4-5名);

三、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的单位,由乡政府奖励20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的单位,奖励15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的单位,奖励1000元。

2、年初从每个村的转移支付款中预留2000元用于目标管理考核,每少一分扣20元,扣完为止。

3、对综合得分排名第十二名的村,乡党委对该村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排名末位的村,对该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咨询电话,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第十条本办法由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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