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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乡村级绩效考核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各村全年工作,力争2013年全乡整体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总分为200分,年终由各线按实际工作情况计分,各村按得分总数排名,对获得一、二、三名的村进行奖励。

三、计分细则

(一)计划生育(50分)

1、符合政策生育率(10分):达到90%记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期内节育手术落实率(10分):达到90%记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10分):三年来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80%,征收到位率为100%记满分,此两项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做好迎检工作,在迎接省、市、县级抽查中没出现问题的记10分,每出现一例统计水分扣5分。

5、基层基础工作达标(5分),视情况记分;

6、积极配合计生线的工作(5分),按要求完成计生线布置的工作记满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况扣分。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40分)

1、按要求认真做好“村为主”工作记(10分),按完成情况计分;

2、治安防范记(10分):全年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记满分,每发生一起扣2分,发生后处置不力扣5分;

3、做好纠纷调解工作(10分):及时处理各类纠纷麻纱,不上交矛盾记满分,每向乡政府上交一件麻纱扣2分;

4、信访工作记(10分),全年无非法*记满分,每发生一起非法*扣2分,越级非法*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

(三)安全生产(40分)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报告村上的安全生产形势记10分,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2、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记(20分),全年辖区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满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扣5分,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的扣20分;

3、协助企业、政府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记10分,处置不力的扣5分。

(四)民生工作(20分)

1、完成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率达60%,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参合率达95%的,记10分,两项工作每少5个百分点,扣4分;

2、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低保、五保户、孤儿等核查上报工作记5分,视完成情况记分。

3、认真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记5分,视情况记分。

(五)农业农村工作(20分)

1、认真完成下达的农业生产任务,积极组织抗击自然灾害,确保农业丰收记4分,每出现一起耕地抛荒扣2分;

2、做好水库、山塘、河流的安全度汛记5分,每出现一起工作失误扣2分;

3、完成林权换证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记4分,视情况记分。

4、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防疫工作记4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动物疫情扣2分。

5、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记4分,每出现一起非法占田建房扣2分。

(六)班子建设(10分)

1、村支两委班子团结做表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记3分,班子涣散,群众意见大,和党委政府不保持高度一致的扣3分。

2、注重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协助县直有关局、乡党委政府做好民情直达工作记5分,视情况记分。

3、做好村帐乡管、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记2分,未按时、按要求公开的扣2分。

(七)其他工作(20分)

1、完成征兵送检任务记5分,每少1人扣2分。

2、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记5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3、完成下达中心工作10分,视情况记分。

四、加分细则。

1、各项工作获得省市县先进,省级奖10分、市级奖8分,县级奖5分。

2、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达20万元以上的奖5分。

3、引进项目投资,当年为乡财政贡献达10万以上的奖10分。

篇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办法范本

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完成,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1.按应参保人数,参保缴费率应达90%,5月10日前完成全年参保缴费任务。(详见附件)

2.保证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3.认真组织资格认证并在资格审验证上盖章,每半年一次,对各行政村组享受待遇人员以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稽核抽查。

4.进一步搞好政策宣传,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二、责任分工

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驻村干部负责协助、指导本村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三、考核办法

由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从目标管理、参保缴费和上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信息等方面综合考核,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工作经费。

1.参保缴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实际缴费人数1元/人,其中5月10日以前实际缴费率在90%以上的奖励1.5元/人,实际缴费率在85%-89%的奖励1元/人,实际缴费率在75%以下的取消工作经费。

2.上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工作经费,根据各村每月实际上报人数确定,标准为20元/人。参保缴费和上报享受人员死亡信息工作经费主要补贴给各行政村。

四、考核奖惩

1.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得分计入全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2.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参保人数,依照考核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并通报全乡,对参保率在75%以下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稽查。出现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漏报或迟报的,每漏报1人,扣所在村工作经费400元;每迟报1例按每人每月扣所在村100元,迟报3个月以上视同漏报处理。

篇3:X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乡党委、政府通过对机关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乡党委政府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考核对象与范围:全体机关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第六条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上岗干部统一从绩效工资或公务员津补贴中抽取3000元作为考核奖金,年终按所得分数同比例计奖。

第七条机关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依据。

2、考核得分最后3名,由党委组织诫勉谈话,问题突出的,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或作待岗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咨询电话,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

第九条本办法由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4:2019年乡村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乡党委、政府通过对各村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各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分类考核的原则;

四、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四条乡党委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考核对象与范围:全乡十二个行政村。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不能评为一、二、三等奖:

l、因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村级班子成员中本年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4、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5、凡被省、市、县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采用100分制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内容,计分办法、考核办线见附件考核细则。

二、奖项设置:

设“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一个(综合得分第1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2-3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4-5名);

三、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的单位,由乡政府奖励20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的单位,奖励15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的单位,奖励1000元。

2、年初从每个村的转移支付款中预留2000元用于目标管理考核,每少一分扣20元,扣完为止。

3、对综合得分排名第十二名的村,乡党委对该村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排名末位的村,对该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咨询电话,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第十条本办法由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

为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标,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村(社区),完善和巩固计划生育工作以村(社区)为主的责任机制,确保实现“保先创模”的奋斗目标。经研究,特制定全镇2013年度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全面夯实基础、强化平时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务必求真务实、打造诚信计生、法制计生,确保实现保先创模目标。总体目标是:全镇全年符合政策生育率87%以上,其他各项工作达标。

二、考核方式

将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按100分进行量化,结合省、市、县的抽查,采取平时抽查、举报调查、半年度抽查、年度抽查的形式,核实有关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对照计分细则分别计分,按月督查、核实、计分、通报,年终汇总计分,按总得分多少依次评估排队。

三、考核内容、分值设置、计分细则

1、领导重视(10分)

①落实责任(2分)。调整和完善了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深化了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计生专干具体抓,其他村干部协助抓的管理体制,计2分。虽已明确村干部的责任范围,但责任没有落实、作用发挥不好的只计1分,没有明确村干部分片责任范围的不计分。

②健全网络(2分)。调整和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级管理信息网络。根据村人口多少,按每小组选配了一名综合素质较好、责任心强、热心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担任计划生育组级信息员,对不胜任的信息员进行了调整,制定组级信息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信息员作用发挥好的计2分。虽选配了信息员,没有制定信息员考核办法的扣1分,没有开展活动,作用发挥不好的只计1分。

③保证时间(2分)。确保了计生专干100%的时间,其他村干部在突击时集中抓计生工作,计2分。根据工作分工情况,凡一名村干部未保证计划生育工作时间的分别扣0.5分。

④保障经费(2分)。分管计划生育的村干部和计生专干全年工资分别达到支部书记(主任)工资的80%,每名组级信息员全年工资达200―300元,保证本单位必要的工作经费,计2分。以查实帐务为依据,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⑤破解难题(2分)。村、支两委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计划生育形势,破解计划生育工作难题,计2分。以查验会议记录为依据,每少一次扣0.2分。

2、工作效果(15分)。完成镇政府下达的符合政策生育率(88%)责任指标记15分,责任指标以下每低1%扣2分。

3、基础工作(30分)

①孕检到位(7分)。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认真按时组织好育龄妇女孕检活动,支部书记亲自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孕检率达95%以上记6分(以集中孕检日向后推迟半个月时间统计核实数为依据),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在家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达100%记4分(以集中孕检日向后推迟一周时间的统计核实数为依据),每低1%扣0.2分。

②节育措施(15分)。a、避孕节育1分。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3%以上记4分,每低1%扣0.5分;药具计划发放到位率100%,记3分,每低1%扣0.5分;药具报表不及时一次扣0.5分。b、冬春集中服务活动分配任务完成情况计6分,其中结扎手术3分,上环手术2分。完成了分配任务的记满分,每低1%分别扣0.2分、0.1分。c、全年手术上报统计质量2分,有水份的按水份差次扣减统计质量分,调查时被调查出的水份按统计误差计算任务完成比例和总手术量,再按实际数量计分。

③流动人口系列化管理(9分)。a、流动人口常规化管理3分。上册率100%记1分,每低1%扣0.05分;颁证率100%记1分,每低1%扣0.05分;合同签订率(“三包一”责任制)100%记1分,每低1%扣0.05分。b、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记6分。流动人口信息及时采集上报100%记1分,每低1%扣0.1分;流动人口务工地址(到乡镇、到社区、厂矿)、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准确率100%记5分,每低1%均扣0.1分。

4、村民自治(8分)。①村民自治章程内容合法,制订程序合法,切实可行记1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计分;②“三位一体”阵地建设、巩固达标记1分,有一项不达标扣0.3分;③村级统计台帐无差错,与全员人口信息上报数据一致的记1分。每差错1%扣0.1分;④无人口计生工作的*案件,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群众满意度高记1分。发现一起因工作失误或政策把关不严的*扣0.2分,发现一起省市县电话、信息、问卷调查问题反映严重的扣0.5分。⑤村务公开及宣传阵地外移符合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在90%以上的记1分。每项不到位均扣0.5分。⑥按村民自治章程实施奖罚兑现的计3分,其中奖励兑现到位计1分,虽有奖励,但奖励未按规定足额到位扣0.5分,处罚兑现到位计2分,虽有处罚,但处罚未按规定到位扣1分,没有处罚的不计分。

5、诚信统计(12分)。①出生统计准确率100%记3分,每低1%扣0.1分(上年度出生减半扣分);符合政策生育率、统计准确率100%记5分,每瞒、错、漏报一例违法生育扣2分(上年度出生减半扣分)。②信息、报表上报及时记1分,不及时每次扣0.1分,缺交一次扣0.2分。③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3分。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上报录入100%的记1分,每低1%扣0.02分;上报录入信息无差错的记2分,发现差错每1例扣0.01分。④应用计生办打印出的全员人口信息单开展服务工作记1分,未有效利用,导致村级台帐与信息单信息出现不一致的不记分。⑤杜绝性别错报记0.5分。每发现一例错报扣0.5分。

6、政策推动(5分)。①上年度农村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40%以上记1分,每低1%扣0.1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100%记1分,否则不记分。②上年度领证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准确率100%,且公示到位记1分,每低1%扣0.05分,未公示扣0.5分。③奖励扶助对象及时确认率100%且公示记1.5分,否则不记分,未公示扣0.5分。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及时确认准确率达100%且公示记1.5分,否则不记分,未公示扣0.5分。

7、协会工作(7分)。①完成宣传标语任务记1分,每少一条标语扣0.1分;②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记1分,以抽查考核为准,每低1%扣0.1分。③完成系列保险任务记5分,每少完成1%扣0.2分。④组织协会会员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女孩、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未开展的扣1分。

8、执法环境(12分)。全年无群体性妨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事件,无为计生对象说情讨保影响公正执法事件记2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虽出现群众阻碍行政执法,但经村干部主动做通工作未造成后果的不扣分。

四、加分与扣分

(一)加分

1、省、市、县现场会议(含协会)的现场村加0.5分。

2、省、市、县抽查的村未出问题,分别加1分。

3、提供线索协助查处一起“两非”案件的村加2分。

(二)扣分

1、对于群众举报的人口出生统计水份,单位自查补报的不追究责任,县、镇复查出的每例扣1分,纳入当年考核总分,省、市、县、镇查出的举报人口出生统计水份,直接按年度调查统计水份纳入对被查单位的考核。

2、经抽查,全员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问题严重的扣1分。

以上各项加分和扣分均直接记入年度考核总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推荐为市县模范或先进村。凡符合市县模范、先进村标准的村,推荐为市、县模范或先进村(具体评定标准附后)。

2、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7%以上,村民自治合格、考核总分在前5名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分别由镇党委、政府授牌给予表彰奖励。

(二)处罚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列为重管,予以黄牌警告。

①年终总分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

②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2%以下。

③村(居)民自治不合格。

④省、市、县抽样调查中问题严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但尚未影响县、镇在省、市、县评估排队位置。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①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70%或连续三年(含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均在80%以下。

②省、市、县抽查人口出生统计水份在10%以上(主要指政策外出生的错漏报)。

③省、市、县抽样调查中村干部和群众不配合,出现严重干扰调查的。

④村干部干扰征收社会抚养费,或挪用截留社会抚养费,或阻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造成严重影响的。

⑤村干部或村干部的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

⑥出现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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