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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11-21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批程序和权限,有效控制各项财务支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审批原则

第三条

财务审核原则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会计、或指定财务人员为单位财务支出的审核人,其负责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所有财务支出行使财务审核权。

审核人需对每笔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握好各项支出的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及超出标准的,有权不予审核;对于超出审批人权限的,可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批复、上级领导的书面授权书或以相应的经济合同等为依据予以据实办理审核。

凡未经财务审核的各项支出,审批人不得审批。

第四条

财务审批原则

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工作的经理干部为所管辖部门财务支出的审批人,其负责对所管辖单位业务范围内,且经财务审核后的财务支出行使审批权。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主要责任,对所有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审批权限,无上级领导的书面授权或批复、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支出事项不得越权审批。对于超出当级审批权限范围的可由上级授权或以相关证明材料为据进行审批。

蒙古自治区程世间)真总监、财务主任或第五条

财务支出审批人可根据需要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对正常的开支费用以书面形式适当授权给下级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

各级干部在权限范围内可审批的事项或经授权的事项可直接审批,不需再报上一级部门审批,其审批程序:经办人、证明人→项目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总经理级审批。

第七条

对超出权限范围内的支出事项,实行逐级上报流程,即三级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分公司办公会议→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1、超出经理级干部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原则上须经分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后,以分公司名义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属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经理授权的事项,可由该分公司经理级干部审批。

2、超出副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须由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再报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属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授权的事项,可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的事项,原则上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审批。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财务支出的审批,上级领导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书),适当授权给下级或副职,以便审批正常的开支费用,简化审批程序。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八条

合同内财务支出审批权限

合同内财务支出指已签定合同、协议的经济业务,且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财务支出,

合同内财务支出各级干部审批权限见附件《合同内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表》。

(一)财务人员及审批领导必须严格按合同相关付款规定对每笔支出进行审核与审批,符合合同付款规定的,由相应权限审批领导审批,要求各环节手续完善。同时,财务人员必须对所有合同内财务支出情况做好逐笔跟踪。

(二)各经济类合同款项支付手续

1、房屋租赁、购买土地使用权审批:根据相关合同付款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部门责任人签名→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全面工作领导审批付款。

2、物资采购审批:

(1)若一次性费用支出额超过1000元的项目,事前需征得总经理的同意,方可发生。

(2)若为购置办公用品、办公用具,由各部门填制下月《物品申购单》提出申购要求,报主办会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由公司统一购置、保管、领用;

(3)若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设备、配件的具体采购办法,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例执行;

3、工程按进度审批:根据合同付款规定,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凭经手人、现场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进度表,合规发票,工程验收时还需有工程结算报告、工程验收证明。工程项目发票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税局开出,如为非工程业务所在地开出的发票,财务人员应予以退回。

4、其他业务:主要是接受劳务方面的经济业务支出,如对外广告业务、咨询服务、生产运费、装卸费等,根据合同规定、有相关人员签名的业务执行情况进度证明资料,及合规发票进行审核及审批。

(三)在合同签定业务基础上进行增减业务,从而导致实际支付款项超出或低于合同价款的,对于超出合同约定付款部分的审批权限,参照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九条

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

合同外财务支出是指对未签订合同的日常支出、或超出已签订合同规定等各项财务支出,其具体审批权限见附件《合同外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表》,就表内所列超出部门经理审批权限额度的,必须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一)如超出本级权限的可由上级授权或以相关文件规定、批复为依据进行审批,

(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核实应缴的各类税费金额,做到正常纳税,合理避税。大额的、非常规的税费支出还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核并备案。

(三)员工因公出差、接待等公务借款、工伤借款,应事先取得相关领导口头或书面批准,在审批权限额度范围内由相应领导审批借款;员工因私借款必须报上一级权限额度范围领导批准,副总经理的因私借款不论金额大小均由总经理批准。

所有员工借款必须前借结清后方可再借,如确因业务需要无法结清前借款的,须在“借款单”上说明原因,并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再借。

(4)各类大额的专项费用支出如会务费用、宣传、庆典活动费用5万元以上,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展专项业务。财务人员依据已批准的预算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项目完成后,如有超支的应执行超支审批程序,由总经理审批。

(5)在权限范围内,凡单笔支出超过5万元或非常规、非专项费用支出,需报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其具体流程:下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经手人、验收人在单据上签名→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会计)审核→副总经理或经理审批,财务部应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各项审批权限标准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每一笔财务支出的金额大小来设定。各类费用支出的标准仍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副总经理也应不定期对分管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第五章审批责任

第十条

各审批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不得违背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无书面授权或相关依据的情况下不得超越审批范围和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审批人对其审批的财务支出负有最终审批责任。各项财务支出的申请人或审批责任人对其申请或审批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负相应责任,并按分工负有连带追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对财务支出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审核责任,对本公司所有的财务收支有最终复核权。财务人员对财务支出制度的贯彻执行负有监督、审核责任。对无财务审核或审批人审批的支出,责任应相应由审批人或支出人承担。

第十三条

对于因审批不严、失误或超出审批权限又擅自作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各审批责任人,将按干部失职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6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执行、实施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2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见附表

1、附表1

《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

2、附表2

《申请表》

3、附表3

《申购单》

4、附表4《招待费申请表》

附表1

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

销售经费、防疫经费支出

全额――

――――

向相关部门提出使用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凭相关批复额度内可审批各项经费支出

员工类费用支出

员工工资、年终奖金、

按制度

审批

按制度

审批

按制度

审批

按制度审批

绩效奖金、副产品增收增效奖金

按制度

审批

按制度

审批

按制度

审批

绩效奖金、副产品增收增效奖金要通过各级办公会议讨论

员工饭堂开餐、加班费、节日礼金、社保费、干部员工旅游

全额

――――

按相关文件执行

车辆补贴

全额

全额

全额

――

生产费用

动力费

全额――

――――

正常支出的动力费用

财务费用

银行手续费、贷款利息等

全额

――――――

税费

向税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交纳的各种税

≤10万元

全额

全额

――

大额的、非常规性的税费支出报总经理及财务部批准

办公类费用

通讯费、报刊费、办公费≤1万元

全额

――――

对于大件或价值较高的办公类用品等需由各级办公会议讨论审批

差旅费用

出差费用≤2万元

全额

――――

因公出差、接待的,应事先取得相关领导口头或书面批准;出差及接待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多人出差或公司有批复或授权的可超出该权限

接待费用

业务接待

≤2万元

全额

――――

车辆费用

公车费用≤1万元

全额

――――

维修保养、年审、保险

广告费用

宣传、节日挂横幅等≤1万元

全额

――――

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会议纪要为依据

培训支出

员工外出培训≤1万元

全额

――――

1万元以上的培训由公司会议纪要为依据

员工内部培训

全额

――――――

维修费用

房屋、设备等维修≤1万元

≤5万元

全额

――通过办公会议讨论

捐赠支出

对外捐赠

≤1000元

≤3万元

≤5万元

全额

通过办公会议讨论

专项费用

大额会务费、宣传费、庆典费等

按文件或批复全额审批

按文件或批复全额审批≤10万元

全额

超过5万要通过费用预算并报上级审批

咨询服务费

各种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审计费等

≤1万元

≤5万元

≤10元万

全额

超过5万需报总经理批准

其他费用

除上述费用项目外的其他杂项支出

≤1万元

≤5万元

≤10万元

全额

通过各级办公会议讨论或根据集团相关文件执行审批

附表2申请表

编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金额(元):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意见:

副总批示:

总经理批示:

附表3申购单

编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理由: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申购要求

合计

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意见:

副总批示:

总经理批示:

附表4招待费申请表

编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招待单位:

招待时间:

招待/就餐人数:

招待地点:

招待理由:

预计招待费用(元):

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意见:

副总批示:

总经理批示:

篇2:研发支出账务处理办法

企业研发支出账务处理办法

一、费用类别:

企业在研发无形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区别对待:对于研究阶段产生的费用进行“费用化”;对于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资本化”。

1、研发支出分类: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究阶段)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开发阶段)

2、研发支出核算范围: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3、研发支出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原则:

(一)资本化支出账务处理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且能够直接确认研发项目的在当期直接计入该项目费用,如公司本期研发项目为A,则归属于A的相关资本化费用都列入该科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项目A。

2、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1规定进行处理。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二)费用化支出账务处理

1、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属于费用化的,列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科目;

2、属于费用化的支出处理:期末应将“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三)研发费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三、会计处理办法:

(一)研发支出费用发生时

1、资本化研发费:符合资本化条件,且研发费用能够明确到相应的研发项目A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A项目---***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支出

2、费用化研发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支出

四、购置设备、委托开发合作、软件购买

1、购置研发设备

借:固定资产---***设备

贷:银行存款

2、委托开发合作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A项目---设计费等

贷:银行存款

3、软件购买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A项目---软件费

贷:银行存款

五、费用结转:

1、资本化研发费用结转:项目完成,验收后,财务将该费用转入无形资产;若项目失败,则将费用转入损益。

①资本化支出在无形资产研发成功达到预定使用

状态时,全额转到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项目

②资本化支出在无形资产研发不成功,不能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项目

2、费用化研发费支出:于期末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费用

3、与研发相关的固定资产等设备支出,根据项目使用情况,计提折旧摊销

(1)设备购入,指定用途

借: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开发部)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折旧计提(无法确认项目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及租赁费

贷:累计提旧

(3)折旧计提(有指定项目使用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A项目---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及租赁费

贷:累计折旧

4、委托合作开发项目费用摊销

(1)委托合作开发费用摊销(无法确认项目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设计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

5、软件费用摊销

(1)软件费用摊销(无法确认项目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软件费

篇3: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现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器具、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需用办公器具、办公用品时,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领。

购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大宗印刷费支出。

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的印刷、打印。

印刷、打印费用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通讯与邮寄费:反映本单位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通讯与邮寄费用必须是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账。

4、燃料汽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要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票据必须有维修厂家提供的有经办人签字的《维修作业单》作附件。

5、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租金、各种公务用车的停车、看车、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要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的运营发票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发票代替。

6、差旅与考察培训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讲课费等。

差旅与考察培训费报销单据应由本人填写,别人代填的应由本人签字确认。出差或考察培训学习的人员按照公务实际出差地点、时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住宿费、车船费用等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入账。外出考察培训学习费用报销时还必须将本次考察培训学习的计划(或通知、及工作回报)等相关文书资料作为附件报送审批。

7、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

表彰奖励经费不在会议费中列支。局机关召集的会议,应于会前报局长审批。各部门召集的会议,主办部门应于会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会议审批表应包含会议的目的、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会期、参会人员及费用预算等内容)。会议不准超标准和超范围安排食宿,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单位在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等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8、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办法,由各部门本着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制度及招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9、礼品费:反映单位按规定购买用于公务走访、交际的礼品支出。

礼品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购买礼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10、水电暖物业费:反映单位由于自来水费、饮用水费、办公室取暖、制冷以及办公用电的费用。

水电暖物业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在由中间单位代收代付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代收代付单位开具的收据,但还需附代收代付单位缴纳当期水电暖物业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11、借调人员工资:反映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所支付的工资费用。

凡因特殊业务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的,报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支付必须纳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下属或外部单位报销费用。

12、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的零星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维修费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报销时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13、其他公务费支出:反映单位上述各项经费支出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等其他公用经费。

二、其它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的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根据现行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件或同一批办公设备超过1000元的,必须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大型修缮在做经费支出账务处理的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4、信息网络购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三、专项经费及专款支出

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专项经费支出时在专用经费支出明细内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分别在“拨入经费”科目的“拨入专项”二级明细、“经费支出”科目的“专项支出”二级明细内核算;事业单位分别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明细核算。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经费支出的报销

(一)预借款的报批程序

1、因公务出差、组织会议、安排外出学习、参观或考察等事务性工作需要预借资金的,由经办人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填写借款单,先交部门负责人核准后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在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室。超过100000元时则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室。

3、到外地办理业务需要大额资金时,在不是必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报经批准的借款可直接转入借款人的个人帐户。

(二)经费支出的报销

1、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业务压力,更有利于机关对外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机关内部的经费报销时间原则上每周只安排一天,即每周的周五作为机关民主理财日。当周五与节假日冲突时,则提前至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所有的经费支出票据必须通过规范的审核程序,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的合法票据。费用支出票据应该有附件的须提供附件。附件主要有:

(1)发票开具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有本单位经办人签字的清单。

(2)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采购审批表、会议审批表等。

3、票据审核程序为:

(1)业务经办人先将整理好的费用票据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做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审核人同意时须在要报销的所有票据上签署意见。

(2)经办人将经过初审的票据送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所有票据应加盖“已审核”章,对未通过审核的票据应给经办人支出明确的否决理由。

(3)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室审核的票据报送分管领导审签。

(4)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财务室和分管领导审签的票据报局领导审批。

4、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以及应附附件不齐全。属于专项经费或专款的支出,报销的部门负责人须在签署审核意见的同时,明确标示该项支出所属的项目(或用途),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5、正常情况下,经办人必须在业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报销结账。当审核人、审批人外出不能审核签字时,可适当延长报销期限,但必须在审核审批人返回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结账。

6、每次报销应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不能清账时,须提供标明还款日期并经有关领导审核、审批的借据。

7、凡有借款未还的,财务室不得给付新借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附则

1、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其他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注:正式票据包括:

1、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税务局监制”章的各种“税务发票”;

2、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财政局监制”章的各种“收费收据”;

篇4:医院支出管理内控制度

医院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20**

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须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情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依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须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控制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殊情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采购超过50

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采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根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安排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采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采购业务。

四、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是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根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成本。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采取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科室的成本。对科室不可控制费用的单位成本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约,并进行定期考核。

篇5:粮食局议事规则及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服务、指导、管理水平,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政务管理制度:

1、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事关全局的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头落实。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要按照会前调研、会前协调、会议准备、讨论、表决的程序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2、会议制度: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召开扩大会议),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奖惩、领导聘任等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系统的规化、方案。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的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流通报各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法措施。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3)局务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和科室领导成员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各科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以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4)企业主任(厂长、经理)工作会议:由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召开,企业单位一把手参加,主要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研究、部署下段工作。分线工作会议由职能科室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5)机关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方针政策,落实布置机关工作任务。

上述会议由办公室将或主办科定负责通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召开前,由办公室将议题经局长审定后印发各位与会人员提前审阅考虑,各科室提交局务会的事宜,事先拿出明确意见,交办公室汇集由局务会决议。

3、请示、报告及审批制度:

各单位向市局请示报告事宜,须按公文格式书面报市局办公室,送交有关会议、领导和科室审批,一般不搞越级请示。

一般请示报告事项按职能分工由科室或主管局长审批。

4、催办、查办及反馈制度:

凡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宜,由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和催办、查办事项登记,分别交有关单位、人员承办。承办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反馈卡片,送交办领导。

5、印章管理制度:

局行政章、主要领导人手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各科室印章由科长或一名责任人管理,实行用印登记和交接制度。新印章的刻制更换和报废统一由办公室办理。重大事项用印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制度:

1、办公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主办科室事先提交预算,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审批,必要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单据由局长、主管局长、经办人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开支:本着廉洁、节约的原则,由经办人事先报纪检书记和局长审批,按有关招待费、会议费标准填写审批卡,凭审批卡安排(参加)会议和就餐。事后经办人凭审批卡和正式报销单据,经审批领导和局长签字后报销,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经办人自负。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一般在企业食堂就餐。

3、向基层收取会议费、管理费: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三、车辆管理制度:

局机关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度管理,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司机凭派车通知出车,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越出车范围和里程,不得私自出车;财务科建立车辆费用开支档案,办公室每月对于出车及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尽力节约开支。车辆维修实行事先报告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维修。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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