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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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6

歙县北岸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黄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歙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歙县自然灾害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预案》、国家和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重点救济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灾区群众。

1.4适用范围

1.4.1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镇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等。

1.4.3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镇政府请求县政府安排专项经费,镇民政办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1.5万亩,绝收面积80亩以上;

②倒塌房屋50间以上;

③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0人以上;

④直接经济损失0.3亿元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镇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镇政府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救灾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民政的领导同志担任,领导组成员单位为政府各部门及镇直单位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民政办。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较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对我镇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市、县政府报告我镇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情况;

(5)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文广站: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民政办:统筹协调全镇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镇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做好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水利站: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负责负责宣传县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水库水量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项目申报及实施修复工作。

(5)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抗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部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消费环境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6)农业站: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镇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7)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8)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交管站:负责修复境内中断的省道、县乡公路和有关设施以及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10)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1)国土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及防治规划工作,并收集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协助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选址工作。

(12)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学生和财产,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工作。

(13)城建办: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4)纪检部门:负责对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5)统计站: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16)供电所: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17)电信局: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修复电信设施。

(18)人武部:负责协调各村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3.2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构成及职责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为镇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发送工作,了解全镇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时,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镇水利站、卫生院、财政所、农业站、交管站、纪检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镇民政办联合办公,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镇民政办牵头,农业站、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督促各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受、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镇民政办牵头,镇农业、财政、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镇卫生院牵头,镇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工作,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镇农业站牵头,镇财政、水利、林业、灾区各村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镇指挥部牵头,镇民政、财政、水利、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国土、城建、供电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镇纪检委牵头,镇民政、财政、农经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镇文广站负责,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县级以上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根据灾害类别不同,镇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洪涝、干旱灾害见《歙县北岸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歙县北岸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歙县北岸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理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Ⅰ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镇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农作物受灾面积5万亩以上,绝收面积500亩以上;

(2)倒塌房屋300间以上;

(3)因灾死亡5人以上;

(4)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以上。

5.1.2启动程序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镇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镇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2)镇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镇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镇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时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12)申请县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县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县启动Ⅱ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3-5万亩,绝收面积300亩;

②因灾倒塌房屋150-300间;

③因灾死亡2-5人;

④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0.8-1.0亿元。

5.2.2启动程序

镇民政办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0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镇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报告,请求县民政局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灾工作;

(5)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领导报送信息;

(6)督促各村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县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民政办提出建议,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5.3Ⅲ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县启动Ⅲ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1.5-3万亩,绝收面积80-200亩;

②因灾倒塌房屋100间;

③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

④直接经济损失0.5-0.8亿元。

5.3.2启动程序

镇民政办接到灾情报告后的第一时间请示镇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镇民政办接到灾情信息后,1小时内向镇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督促各村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根据情况,镇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民政局报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管领导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5.4.1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4.2内容审核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镇党政办会同民政办负责审核;涉及水情和旱情的,由水利站负责审核;涉及震情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国土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镇卫生院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属管理。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1)镇财政所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灾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上级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镇政府救灾部门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讯和信息保障

(1)加强全县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

(2)逐步建立镇民政、水利、国土资源、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队伍保障

(1)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5社会捐助保障

(1)完成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5)健全对口支援机制。

6.6安置场所保障

各村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庵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县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1)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民政救灾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村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镇民政部门审核、上报。

7.1.2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灾情严重,各村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7.1.3救助方案实施

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筹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镇政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镇政府根据全镇灾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县政府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村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7.2.3组织实施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镇各部门及镇直各单位对因灾害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项目及时申请立项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4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请求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8.3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2:村委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本行政村耕地总面积528.5亩。

2、现有人口127户,376人,其中常驻人口86户,280人,危房50户,150人,200间;

3、境内主河流1条,有桥1座;

二、灾害隐患

流经本村的河流为我县最大河流的**河,如发生洪涝等自然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73户,220人;将造成300亩耕地受灾。

三、村救灾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由村两委会成员及妇联、民兵、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村委会。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救灾抢险工作;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四、预警

1、河流水位分别涨至2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2、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五、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村共需转移220人。特别是要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1户1人,低保户19户31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20户30人,另有学生8名。

六、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在村公路处集中乘车前往。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

七、避灾安置场所

1、本村有1个集中安置场所,村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220人。

2、物资保障。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5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八、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如有倒房需重建,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九、信息传递

1、行政命令传递

县镇村组

户(自上而下)

通过行政命令下达转移安置指令时,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短信、农民信箱等方式进行传递。

2、临灾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情信息传递及组织指挥:

户组村镇

县[户、组、村、镇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由镇上报到县]

十、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最好是A、B角两人)负责敲锣。

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如交通通讯中断,应村自为战,确保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报告到镇。镇应根据村的报告,加强领导、指挥、支援。

2、事前告知

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村同时落实责任制,1个村干部负责若干需转移安置人员,联系方式在“明白卡”中表明。

3、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

村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附件:

1、需转移安置人员名单

2、*******村救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20**年6月20日******村村委会

4附件1:需转移安置人员名单

附件2:******村救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信息组

巡逻队

信息组

事故上报

两委会

抢险队

巡逻队

2小时内

县、镇

村级组织建立

掌握灾情

情况灾情事故

指挥系统

基本情况信息

预警信息评估

保障组

信息传递上报

转移队

监测组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灾害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分析事故、

灾后重建工作

物资后勤保障

清理现场

现场处置

安置场所选点

人员转移方案

两委会

共青团员

监测组

农户

老协会

妇联

转移队

应急分队

抢险队

篇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镇××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围

2、基本情况

3、启动条件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应急反应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中部,由××、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全村地域面积11.94平方公里,农户1208户,人口3493人。*年,××村工业总产值12.7亿元,农业总产值330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65.5万元,人均收入13872元。

3、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4.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

5、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等报告情况;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①联络协调组:由村支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村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由民兵连长牵头,治保、调解、联防队参加,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团支部、妇联参加,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④查灾核灾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转移安置到村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

7.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况。

7.4根据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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