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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02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_____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八、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九、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2:煤业公司托管经营协议

托管经营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当事人在________签订:

委托方:山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托管方一:山西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托管方二:山西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托管方三:山西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戍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公司,丙方、丁方、戍方系甲方控股的子公司,最好能标注持股比例____甲方同意将丙方、丁方、戍方委托给乙方进行托管经营。

2.乙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公司,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丙方、丁方、戍方进行托管经营。

3.丙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公司,丙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托管经营。

4.丁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公司,丁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托管经营。

5.戍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

公司,戍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托管经营。

为了明确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戍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本托管经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1.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根据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所指,以下表述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本协议指各方于20**年【】月【】日签署的《托管经营协议》,还包括经各方协商一致对该协议的不时修订、补充和调整,以及附件。

甲方/委托方指山西楼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指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托管方指丙方、丁方、戍方中的每一方或任何一方,视文义要求而定。

各方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戍方中的每一方或任何一方,视文义要求而定。

托管经营费用指本协议第4.1条款所述之托管经营费用。

基准日指各方确定的,对被托管方进行审计、评估的基准日,即20**年【】月【】日。

生效之日指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第10.1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

托管经营交割指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由乙方全面接收被托管方的经营。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法律)。

1.2解释

1.2.1本协议的附件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应具有如同已在本协议正文中明文载列的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词指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协议内某一条款、附件或其他部分。除非与题述事项或上下文不符,否则本协议所表述的条款或附件是指本协议中相应的条款或附件。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所设,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1.2.2本协议所指的任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系指经不时修订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3当本协议明确规定一方履行或承担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时,该义务应被解释为要求该方以其任何其它实体的事务所拥有的所有权利和控制权(无论直接或间接),确保履行该义务。

第二条

托管的方式和范围

2.1被托管方

2.1.1丙方

公司名称:山西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采矿权证号:

采矿权人:

采矿权有效期:

2.1.2丁方

公司名称:山西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采矿权证号:

采矿权人:

采矿权有效期:

2.1.3戍方

公司名称:山西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采矿权证号:

采矿权人:

采矿权有效期:

2.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被托管方的部分股东权利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委托给乙方行使并管理,乙方拥有此部分股东权利的自主表决权,具体如下:

2.2.1代表甲方参加被托管方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但对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增资减资等事项,乙方行使本条2.2.5第二款所列事项的表决权之前应征得甲方同意;

2.2.2代表甲方参加被托管方的股东会,决定被托管方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2.3代表甲方参加被托管方的股东会,向被托管方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层管理人员候选人,选举和更换被托管方的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决定被托管方的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事宜;

2.2.4代表甲方参加被托管方的股东会,对被托管方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进行审议和批准;

2.2.5对被托管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阅财务会计报告。

2.2.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及被托管方章程约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上述股权委托管理,不包括甲方所持有被托管方股权的转让、质押、收益的权利,同时被托管方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终止事项由甲方行使表决权(或决定权),且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第2.5条款的约定。

2.3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在所有权仍为被托管方享有的前提下,甲方、被托管方同意将被托管方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被托管方的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组织管理、薪酬管理、机构管理、销售管理、财务及结算管理等;乙方同意接受本项委托。

2.4托管期间,被托管方的资产、资质、证照、债权、债务的处理:

2.4.1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对被托管方的资产享有完整的使用权,乙方有权支配和无偿使用被托管方资产,乙方保证被托管方的财产的不受损害(自然使用和损耗除外);同时被托管方同意乙方以出租或采取其他方式使用被托管方的资产,因出租或采取其他方式使用被托管方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被托管方资产的所有权仍由被托管方拥有。

2.4.2被托管方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其他固定资产和一切设备,以及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印章等。

2.4.3乙方在托管经营期间出资新增或添附的资产和财产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和使用权。

2.4.4托管经营期满后,乙方出资新增或添附的财产能够拆除恢复原状的,在不损害被托管方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或属于被托管方经营生产所需要的,合理评估作价转让给甲方或被托管方,甲方支付价款给乙方。

2.4.5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的公司名称、采矿权主体及其他相关法律手续、证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不进行变更登记。

2.4.6甲方、被托管方有义务办理被托管方的各种证照、资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并由甲方、被托管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资源价款等各种税款或费用。

2.4.7甲方、被托管方承诺和保证被托管方具有正常生产经营的证照和资质,如因甲方、被托管方的原因,造成被托管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由甲方、被托管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2.4.8被托管方托管经营前的债权债务由被托管方承担,托管经营后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承担了托管经营前的被托管方债务,乙方可向被托管方和/或甲方追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被托管方和/或甲方赔偿,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以上债务及费用乙方可在被托管方的税后利润或相关收益费中扣除。

2.4.9被托管方除了在财务审计报告(基准日:*年*月*日)和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年*月*日)中所披露的负债和财产状况外,如存在或有债务和/或未披露债务和/和财产价值贬损,均由被托管方承担;乙方如因法律规定代为清偿或承担了上述的或有债务和/或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乙方可向被托管方和/或甲方追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被托管方和/或甲方赔偿,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以上债务及费用乙方可在被托管方的税后利润或相关收益费中扣除。

2.4.10托管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被托管方的安全经营风险和责任。

2.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被托管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2.5.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转让与本协议相关的股权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持有被托管方的股权、被托管方的采矿权、被托管方的资产或财产等;

2.5.2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限制乙方行使经营管理者权利的协议;

2.5.3不得从事影响本协议履行或有可能损害乙方托管经营期间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同业竞争、抽逃资金、隐匿资产或逃避债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终止事项等;

2.5.4不得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被托管方进行经营管理,或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的协议,如甲方和/或被托管方实施了前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6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的法人地位仍保持不变,即被托管方仍保留其独立法人地位,可以被托管方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并独立享有和承担其自身的债权债务等。

2.7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的日常经营生产、维修改造、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及员工开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2.8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产生的损益(含非经常性损益)由被托管方承担和享有。乙方除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托管经营费用外,不享有被托管方的经营收益,亦不承担被托管方的经营损失。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托管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9托管经营期间,甲方、被托管方保证乙方能对被托管方进行财务报表合并。

2.10被托管方在托管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被托管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代扣代缴。

2.11甲方、被托管方保证其《公司章程》内容与本协议的约定保持一致。

第三条

托管期限及优先权

3.1本协议的托管期限为____年,从符合本协议第10.1条款生效之日起计算。

3.2本协议托管期满后,如未出现本协议第10.2条款终止的情形,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3.3本协议托管期满后,甲方、被托管方对被托管方仍采取托管经营或者委托经营等方式寻求合作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甲方转让所持被托管方股权,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3.4托管经营期间,被托管方生产销售的产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条

托管经营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

4.1经各方一致协商,同意被托管方按生产____煤每吨____元支付乙方托管经营费用。在托管经营过程中的投入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投入费用已包含在托管经营费用中。

4.2托管经营费用支付、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保证和承诺

5.1甲方、乙方、被托管方均承诺:

5.1.1各方均为合法有效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5.1.2各方均有充分的权力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各项义务,除本协议约定的尚需取得的批准外,已经获得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的权力、权利或授权;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和可执行的协议;

5.1.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不存在与各方既往已签署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相冲突之情形。

5.1.4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甲方、被托管方进一步承诺:

5.2.1甲方系被托管方的实际控制人,甲方有权将被托管方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甲方行使已经取得了被托管方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甲方合法拥有被托管方股权,有权将上述股权的相关权利委托给乙方行使;

5.2.2被托管方具备进行煤炭生产的全部经营资质,并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等资质持续有效;

5.2.3在托管经营期间,就本协议的相关事项,甲方、被托管方承诺将无条件的予以同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被委托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有效的决议;

5.2.4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

5.2.5被托管方除了已在财务审计报告(基准日:年月日)和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年月日)中所披露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前,被托管方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5.2.6保证被托管方资产的质量、使用年限及合法真实,保证被托管方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担保、无其他司法执行,并且拥有完全的权利,如由此发生有关产权纠纷,由甲方、被托管方承担全部责任;

5.2.8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被托管方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5.2.9被托管方的资产和产权,涉及的文件、证照全部合法有效;

5.2.10甲方、被托管方应对移交乙方保管的包括财务帐册在内的文书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2.11被托管方因企业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未完全到位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2.12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和被托管方具有法律效力。

5.3乙方进一步承诺

5.3.1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被托管方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5.3.2在托管经营期间,不得占用、挪用被托管方的资产或资金,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转移或私分被托管方的财产。

第六条

托管经营交割

6.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被托管方根据本协议附件资产清单进行资产的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并在____日内由丙方交付乙方。

6.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被托管方无条件配合乙方进驻被托管方,被托管方向乙方交付包括但不限于被托管方的所有印章、证、照、章程、财务帐册、目标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的证书、技术图纸、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等,由乙方全面接收被托管方的经营。

第七条

税费承担

7.1各方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负担任何因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税费。

7.2因准备、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和支出均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一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他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某项主要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对本协议构成重大违反,则另一方(“受损害方”)可以:

9.1.1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自费予以补救(“补救期”);

9.1.2如果违约方未在补救期内予以补救,违约方应向受害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0.1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0.1.1各方的内部权力机构已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

10.1.2各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批准本协议;

10.2本协议的终止

如发生下列事件之一,任何一方可在协议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0.2.1被托管方的《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的期限届满或可开采的资源经主管部门认定为资源枯竭,应予关闭;

10.2.2被托管方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煤炭生产所需资质许可被吊销或被收回,无法从事煤炭生产业务,且处于持续状态短期内不能消除的;

10.2.3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继续履行之必要和可能,且对方于接到不可抗力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并应签订终止协议;

10.2.4任何一方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的对象;

10.2.5一方违反本协议某一重要义务,且未在另一方规定的补救期内对违约予以补救的;

如被托管方中的一家或数家出现上述应予终止托管经营的情形,甲方、乙方及相关方可以单独就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家或数家的被托管方终止托管经营,但本协议对其他被托管方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11.2倘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按期和全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不能按期和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一方可免除相关责任,但不可抗力情形一旦消失,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11.3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将其不能按期和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事由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11.4倘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以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

通知

12.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2.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戍方:

12.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2.4本协议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他方,并告知他方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他方不同意,则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施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各方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争议,另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有关煤矿资产、证照、文件的清点、移交清单或列表,以及与该协议有关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4.4本协议一式十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两份,其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之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楼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之托管经营协议的签字页)

甲方:山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山西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丁方:山西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戍方:山西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篇3:门面商铺装修改造合同

20*年门面商铺装修改造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层____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____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____层____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00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____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

篇4:商铺装修合同样本

20*年商铺店内装修合同样本[1]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

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

确认日期:*年*月*日

篇5:《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原签订的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因乙方主动提出提前结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商铺,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经双方协商剩余房租(六个月)由乙方承担三个月的风险费用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办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该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商铺退还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合同解除当天,乙方应把房屋及钥匙交还给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商铺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条条款的效力。

七、在原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该退给乙方保证金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和3个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

八、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方与乙方应尽力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仲裁后,依然无法协调。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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