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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28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原签订的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因乙方主动提出提前结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商铺,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经双方协商剩余房租(六个月)由乙方承担三个月的风险费用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办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该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商铺退还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合同解除当天,乙方应把房屋及钥匙交还给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商铺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条条款的效力。

七、在原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该退给乙方保证金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和3个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

八、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方与乙方应尽力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仲裁后,依然无法协调。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新光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深圳市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年10月15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限为20**年5月10日至20**年6月20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于乙方在20**年12月25日晚18:40分左右,因线路短路引起马达起火发生了一起较严重的火灾事故。生产恢复时间较长,故乙方提出于20**年2月29日提前解除厂房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厂房,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纳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期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将扣留乙方所有动产。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厂房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

九、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保证金、押金等款项不可以用来折抵租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华城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泰来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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