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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21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妆,佩戴好工牌,不得在卖场照镜子(如有需要补妆,仓库自备小镜子),违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铺内嬉戏、打闹、争吵、粗言秽语、聚众聊天、出现两手叉腰等不雅动作,违者扣10元/次;

4.门口迎宾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确,迎宾语清晰宏亮,不做小动作、靠墙及不雅举动,违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间所有同事应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卖场挖鼻孔,照镜子、整头发等等,如发现将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处以5元至10元罚款。

6.开b、收b应该认真对待,所有同事必须统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损形象的扣10元/次;当班店长/副店/当值20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2.上班时间不允许带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违者扣10元/次;当班连带责任,罚10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4.上班时间要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或统一上交收银台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违者扣10元/次

5.每个班次由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最多2人)带手机,拨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内容,其他同事不允许接听与拨打电话(特殊情况要报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批准),违者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扣20元/次,当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须爱护店铺所有设施,出现不爱护公物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实价赔偿;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篇2:专卖店铺日常制度

专卖店铺日常规章制度

一、店铺规章制度(本节供参考)

1、上下班规则

店员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时间,由领班记录在考勤卡上,考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店员下班必须主动让当班负责人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必须将随身物品寄放在收银台里。

2、储物柜

店员的私人物品应放在指定的私人储物柜内并锁好,离职时必须将储物柜钥匙归还公司。

3、员工工号牌

员工当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

4.semir店员的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

5、公司财物

店员必须爱护公司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不得挪为私用。如有蓄意浪费、破坏、盗用公司财物者,予以严重处罚。

6、保密制度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公司资料必须加以严格保密,离职时将有关资料归还公司。

7、不良行为

店员在上班或中途休息时间严禁在店铺或仓库中吸烟,并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店员不能在店铺内打闹,不能在店堂中化妆、吃东西。

8、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特殊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接待来访者。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

9、遗失物品

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应立即上交领班处理,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遗失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

10、个人通讯器材

未经店长批准,所有在店铺当班的员工不得携带传呼机或移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器材进入货场。

11、兼职

在公司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2、顾客投诉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公司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如投诉事项超出本身的工作及权利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顾。

篇3:专卖店制度及奖罚条例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1禁止在上班期间穿其他竞争品牌服装.或不穿工衣,发现一次全体扣罚10元

2上班将个人包裹及手机交收银台保管,禁止任何人将个人包裹及黑色胶袋带入或带出仓库快餐盒用可视透明胶袋}如有违反,仓库盘点缺货全部由其负责,下班时由店长及收银员例

行检查,店长及收银员的包互相检查,其他人员检查无效

3禁止在收银台外,和接顾客货款及场外交易,如有发现按利吞论处,按货款2倍扣罚

八项注意:

1注意同事和睦共处,不可拉帮结派,更不可在同事之间传播负面影响,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严重者开除

2注意店面卫生,货品陈列,归位整理

3注意"fs"动向,热情接待

4注意同事"apple",团队合作

5注意"vip"闪烁,无人理睬

6注意换岗补位,口播宣传,勇查"vip"

7注意缺货登记,及时补货

8注意市场调研,知己知彼

篇4:专卖店仪容仪表仪态员工行为准则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妆,佩戴好工牌,不得在卖场照镜子(如有需要补妆,仓库自备小镜子),违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铺内嬉戏、打闹、争吵、粗言秽语、聚众聊天、出现两手叉腰等不雅动作,违者扣10元/次;

4.门口迎宾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确,迎宾语清晰宏亮,不做小动作、靠墙及不雅举动,违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间所有同事应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卖场挖鼻孔,照镜子、整头发等等,如发现将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处以5元至10元罚款。

6.开b、收b应该认真对待,所有同事必须统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损形象的扣10元/次;当班店长/副店/当值20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2.上班时间不允许带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违者扣10元/次;当班连带责任,罚10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4.上班时间要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或统一上交收银台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违者扣10元/次

5.每个班次由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最多2人)带手机,拨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内容,其他同事不允许接听与拨打电话(特殊情况要报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批准),违者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扣20元/次,当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须爱护店铺所有设施,出现不爱护公物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实价赔偿;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篇5:服装专卖店的管理制度

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每天直落。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按10元每天计算。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期间主管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通过试用考核者签订雇佣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则可续签。

3.试用期间,如员工的表现未达到店方要求,则不能续签雇佣协议。

4.员工通过试用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店铺具体状况安排。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5分钟到达店铺,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各店员的用餐时间为60分钟,并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别时间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安排将以每天15元计算。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主管方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扣除当班店员与店主管当月所有福利和津贴。奖金。

4.迟到:迟到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1元予以处罚,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工资罚款。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未经店主管许可擅离职守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6.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四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三编更方法

1.节假日不安排员工休息。

2.店铺员工排更表每月编一次,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a早班9:00――12:3018:30――22:30

b晚班12:30――17:3018:30――22:30

c中班9:00――12:3013:30――18:30

d通班9:30――22:30留店吃饭

中间用餐时间每班一次,每次60分钟,由店长安排轮流用餐。店员无条件服从排班,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予以请假处理

四假期与福利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店员采取每月休2日的工作制,农历12月期间取消所有休假。

2.半天之内事假,必须经店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出,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以旷工处理。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入负责全部赔偿。

3.员工折扣优惠:员工试用期满后均享有此项福利。公司提供货品折扣优惠(特价品除外),折扣以正价品的七折价计算。(使用该权限须先征求店长同意)

4.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当月休假天数,超出2天按双倍底薪扣除工资。(病假列外,出示医生证明)

五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员工的工作表现,将由直属主管定期进行考核,各员工必须认真对待和配合,任何人不可借故逃避。

3.店方将视员工的表现考虑予以晋升。

4.奉调员工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对新任接替者交待清楚工作细则。

5.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不允许辞职)

b店方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交接前不得离职,否则扣发当月薪金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d加班累计补休,病假事假申请不可以做为离职的代通知行为。

e劝退员工注明原因,按正常核发工资,并规定的时间内到店铺结算工资,不得他人代领。

f自动离职者不发放工资。

g离职手续必须在核准辞职生效日后一周内办理下列手续方可离职:

h交还所有领用工具,通讯器材物品及所发放的地任何资料等物品;管理人员离任应向继任或同事交待清楚所有工作。

i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j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四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做为损失之补偿。

k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六工作制服

1员工制服款先从员工薪金扣除,满一年者予以报销一半。

2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公司提供之整齐制服及佩戴胸牌,保持店铺的统一形象。

3上班女员工必须画淡妆。

七薪金制度

员工薪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提成奖金+额外奖金

1基本工资试用店员:950元/月;正式店员:1100元/月;资深店员:1200元/月

实行考核评级制度,连续2个月业绩排名第一的试用店员。正式店员可晋级,正式。资深店员连续2个月业绩低于平均水平者以降级处理。

2全勤奖:凡正式员工,在当月未请假,也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及私自外出者,给予50元全勤奖。

3各项考核表现优秀者酌情予以加工资。

4提成奖金计提标准及发放原则:

a未完成定额目标:提成奖1%

b完成定额目标:个人1%+团体0.5%

c超额完成目标:个人1.5%+团体0.5%

5销售明星奖:100元,前提:当月完成个人销售目标并在店铺销售业绩排第一者。

八失货赔偿制度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

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乘以实际折扣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月薪中扣除。

1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名单记录来计算。

2不能确认具体失货日期时,按照全体员工的:

店长薪金责任:1.5份资深店员薪金责任:1.2份

店员薪金责任:1份

列:某店某日失货1件,按款折后价为200元,当天当班员工3人分别如下:

店长1名,其责任为1.5份;资深店员1名,其责任为1.2份;店员1名,其责任为1份。

测算公式:责任共有1.5+1.2+1=3.7份

分配每份负责金额::200/3.7=54.054元

计算得出:店长责任金额1.5*54.054=81.08;资深店员1.2*54.054=64.86元;店员1*54.054=54.1元

九员工守则

1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在外兼职或经营私人事业。

2员工必须服从公司有关职务调配。

3员工离开店铺前,须主动让当班店长或其他员工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仓,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货仓,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寄放在收银台。

4严禁破坏和盗窃行为,如在店铺拾获任何财物,须交给当班店长处理,违者公司保留送交警方处理的权利。

5严禁在店铺粗盐一粗言秽语,跳跃。大声叫囔和唱歌。依傍货架等有损店铺形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下店铺电话不得做私人用途。

7除办理店方业务外,不得擅自使用店名义,应严守店业务秘密(包括货品情况和销售资料及其他资料)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奖金。

8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或私自接访客,急事外出应向店长申请。

9工作时间内接待客人时严禁接私人电话,如有带手机上班的,必须调为静音。

10未经主管许可,不得早退缺席。擅离岗位及私自调班,若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或电话告知管理人员,并请换班店员接替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迟到和早退4次者,店方有权辞退该店员而不做赔偿。

11非经店方主管许可,不得私自挪用店财物,情节严重者即时解雇,扣发所有工资奖金并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店铺盘点,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请假或缺席

13下班离店,必须相互检查方可离店,并检查所有店外物品和道具是否收齐并检查是否关了电源。

14收银员。开单店员少收顾客货款应全额赔偿。私留多收顾客货款而不上交,多收款项没收充公,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工资奖金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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