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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9-15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一: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按规定时间进行。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党支部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便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听、评、看、议等方法,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学校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六: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第二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

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篇2: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x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四有五化”。即:有机构、有方案、有阵地、有资料;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五、公开时间和形式: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即每年公开一次;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即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即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即每月公开一次。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或党务政务公开栏为主。

六、监督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一并考核,并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七、责任追究: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党组(支部)书记实行责任追究:

1、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或避重就轻,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搞半公开,工作走过场的。

2、拒不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或对党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违犯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纪律和规定的。

3、授意、指使、怂恿下属人员干扰党务公开,或者人为设置障碍,抵制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以及对检举人、证明人、办案人员打击报复的。

篇3:村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

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4、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分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篇4:党务公开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意见收集: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组织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党支部组织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所在村(居)支书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全面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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