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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9-09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峪耳崖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

(二)引导性原则。要结合《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规定

备注

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不合格:经常性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或有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

暂不打等。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其他教育部门规定的基本要求比较突出的,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者,视为合格。

不合格: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公德的行为。

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不合格:拒绝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同学关系紧张,多数同学不认可,不能在协作和团队活动中合作沟通。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等级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差,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上课经常睡觉,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或缺课、学期期中和期未考试有多门不及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部分内容结合《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全体班主任、音体美教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的载体为《青春如歌》,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四)评价、公示程序。

1、音体美组向年级统一提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或D等学生名单(《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2》)。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和《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附后)。

3、同伴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每学期末填写)或《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高三毕业前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校长签署意见。

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来自20**年高考方案内容)

(一)“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初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抽查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为此要求我校所有参与评价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参与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体育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等: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音体美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中学

20**年8月

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年8月5日

篇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

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依次对应优秀、良好、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学校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诚信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及在校表现做出真实的评价。

篇4: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评价表

晏城街道中心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情感与态度:能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7)创新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造习惯,树立学生的创造观念,开发学生的创造潜力,使学生真正成为以创造为己任的创造性学生。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组员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组成。

(二)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各班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小组,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小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学校评价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七、本方案从年秋季开始在小学各年级试行。

后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晏城街道中心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生姓名:

班级:

班主任:

评价要素

评价内容

学生自评

小组评价

教师评价

班主任评价

家长意见

道德品质

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言行文明。

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

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珍惜劳动成果。

公民素养

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谦恭礼让,为人正直。

举止文明,爱护环境,自理自立,敢于大胆提出新奇独特的见解。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

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有自主合作学习意识。

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交流与合作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完任务。

尊重并理解他人,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情感与态度

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

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运动与健康

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坚持上好“两操两课”。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良好的饮食习惯,吃饭定时、定量,不偏食,不择食,尽量少吃零食。

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审美与表现

衣着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发现、欣赏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并形成自己的情感判断。

对音乐、美术感兴趣,课堂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一定艺术特长。

创新意识

学会思考,形成自己思考的习惯

批判质疑不盲从,敢于大胆

提出新奇独特的见解。

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在探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

实践能力

积极主动关注身边的人和事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宣传活动、义卖活动、慈善募捐等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走进社区农家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农作物知识和简单的种养殖技术等

有独特的值得别人学习的学习方法,有参加“三小制作”及类似活动的积极动机和实践经验。

以诚为先,干一行爱一行,心灵美、做事美,彬彬有礼,加强学习、不断储备加强锻炼

说明: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篇5: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细则评价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质量综合的实施是一次通过建立一整套比较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改革的实施。正确地实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干部教师更新观念,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的结合,有利于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是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综合质量评价的具体措施:

(一)思想品德评价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教育活动是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学校育人活动始终。思想品德评价必须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1、思想品德评价标准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依据。

(1)要为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礼仪常规》、《校规》、《校训》等教育活动相结合。

(2)要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如:三月五日“学雷锋”,三月八日“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进行兴趣特长关心集体的教育)“七一”党的生日(进行热爱党、尊敬国旗,热爱祖国教育)等。

(3)要与学校的各项传统教育活动相结合。如:“五自教育”、“争做先进集体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与主题班队会相结合,针对班级品德发展的弱项精心设计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使之向着评价目标发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复习评价方法,接着可让教师引导学生简单议论,近期学校中班级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标准相对照工作,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最后集中进行小组、集体评价。在教师、同学、家长,本人的综合评价中,得出全面、客观的结果,为每个学生指出努力方向,从而提高评价实效。

(二)如何开展知识能力评价

1、知识能力评价做好几个结合

(1)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相结合。

A:诊断性评价,指开学初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上一学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全面了解,进行情况分析,指出主要成绩和不足,把分析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知识能力掌握的现状,并对自己制定小目标,师生共同的增设学习质量而努力。

B形成性评价是指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学习状况的评价,其目的就是及时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强化、调节、矫正,使计划和方案不断得到完善达到预期目标。

C总结性是指教学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教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并对评价对象做出鉴定性评价,以确定学生成绩和发展水平。

2、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

(1)教师安排:学科评价工作要有一定顺序,要依据学生的年级特点由浅入深,由粗到细,由表到里,从能够接受到乐于接受,到主动参评。

(2)学科评价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处理,充分发挥学生自评的优势,对于重点的评价要做到重点带一般的作用,重点评价的内容是随学生学习情况的变化,教学内容的变化,及学校教学重点的转移而变化。

(3)对于学科重点评价的内容教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操作内容具体,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树立实现目标的信心,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学生评价和广大教师参与相结合

实施学生知识能力评价所有的任课教师都是组织者和实施者,每位教师都担负着全面育人的任务。共同完成对学生知识能力评价的任务。

(1)广大任课教师要重视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性评价,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抓好“两头”的学生,并以“点”来推动“面”的工作。

(2)在学科评价中广大教师要注意收集信息,积累资料,使学科评价更有实效性。

(3)形成评价网络,调整评价方案,对重点评价项目和一般评价项目的确定,集中评价的时间、频率、随机调整评价方案。

(4)各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师的记分办法,使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并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学习方法结合起来。

4、知识能力评价和考试内容方法改革相结合。

对学生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从学习习惯,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相互关系中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全貌。从而做出客观的切合实际的判断,真正促进学生发展与进步。

考试改革中需注意的问题

(1)在内容上:既要考察知识,又要考查多种能力,对学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够反映出来的质量,也要考查试卷上难以考查的质量(如:朗读、演讲、动手操作、创作等多种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视期末成绩,又要重视平时学习成绩,改变一张试卷定学生优劣的现象。

(3)与教学改革同步:在学习活动中,既要重视智力因素的发展,又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将学习习惯,上课听讲,发言等学习习惯的表现纳入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评价之中,真正地做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小学生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

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依次对应优秀、良好、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学校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诚信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及在校表现做出真实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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