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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9-08

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巩固和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根据《关于印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实现*等*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做好分类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中旬至*月中旬)。制定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施村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实施村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及保洁员等外出实地考察参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村,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垃圾分类宣讲组进村宣讲,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分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村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好宣传动员大会,安排好宣督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中旬至*月中旬)。由各村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联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村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考核及巩固提高阶段(*月中旬起)。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村年度工作考核。各村应针对农户制定相应奖罚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垃圾分类。根据上级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两次四分法:即先由农户将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初分,“可腐烂”垃圾,主要包括骨骼内脏、残枝落叶、果壳、菜梗菜叶、果皮、剩菜剩饭等;“不可腐烂”垃圾,主要包括电子产品、过期药品、废旧电池、废旧灯管、废油漆桶、杀虫剂、玻璃、塑料、金属、牛奶盒、可乐罐、纸张、纺织品、粉尘、烟蒂、尘土、污染纸张、一次性餐具等。再由村垃圾收集员将不可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回收、有毒有害和其他垃圾三类。每户一次性免费配送两个垃圾桶(绿色和灰色),其中绿色存放可腐烂垃圾,灰色存放不可腐烂垃圾。

(二)规范垃圾投放。各村应安排专职垃圾收集员定时收集、检查、清运农户分类后垃圾,发现问题的,及时登记并上报村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规范设施建设。各村按就近方便原则,合理规划垃圾投放点布局。投放点垃圾亭(棚)、桶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做到无残缺、无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投放点设施及周边必须整洁、协调、规范,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不影响村庄卫生和景观环境。除垃圾投放点外,村公共场所也可适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分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两类。

(四)规范垃圾处置。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指定专业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根据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及人口分布等因素,建设一个统一的街道垃圾分类生态处理中心,对“可腐烂”垃圾进行科学处理。

(五)规范制度建设。各村应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将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可采取物质奖励方式,引导农户不断提高文明卫生意识,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工作,逐步实现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卫生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一项环保工程、民心工程,各村要按照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抓实。

(二)认真组织,高效运作。各村要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到人,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各村要重点做好入户劝导工作及落实生活垃圾弃置点常态化现场监管,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篇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所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兼顾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长效管理。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健全。*镇、各建制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台账。制定镇、村两级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镇每年要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及考核奖励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建制村分别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发放倡议书、指导手册等宣传用品,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基层团委、妇联组织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工作氛围。

(三)分类收运规范。配套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户设分类垃圾筒,村设分类垃圾车,乡镇(街道)设有垃圾分拣场所,确保正常使用。农户按“两分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收运员装运垃圾前,做好二次分拣工作,确保垃圾严格分类、日产日清。

(四)统一分拣到位。*镇各村负责将分类垃圾运至中转站,垃圾转运要求分类清运,密封清运,并在中转站安排专人按照“四分法”进行再次分拣,并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堆放点。

(五)村容环境整洁。做好农户门口垃圾收集点、村内道路、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集中摆放处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保洁,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抛洒滴漏,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六)公共设施完好。确保农户垃圾分类容器整洁,无破损;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清洁,无破损;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实行全封闭管理,定期清理、灭虫及灭菌,保持卫生整洁。

三、考核形式

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镇进行检查,随机查看20%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实施村(不少于2个),并结合平时暗访情况,得出*镇当年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分,作为当年各类营运维修、奖励、经费补助的依据。

篇3: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附细则)

20**年某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附细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美丽*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年,*县*%以上的建制村(不含规划拆迁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要把城郊结合部、两路两侧和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作为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城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力争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为便于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农村可烂垃圾(厨余垃圾)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可烂垃圾及时资源化处置;*镇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建制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尽量与中转站二合一,选址在乡镇污水管网附近)。*镇要规划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镇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只*L分类垃圾桶);各村可按“两分法”按需配备*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由村或者镇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分拣站(或中转站);*镇负责对收运至分拣站(或中转站)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在分拣站(或中转站)设置可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临时存放点;*镇各村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统一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

(五)注重环保,资源利用。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垃圾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纳入排污管网;分拣站(或中转站)暂时不能纳入排污管网的,应设置一个污水储蓄池,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定期处理;可烂垃圾处置后的有机肥,由处置企业负责销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焚烧或填埋。

(六)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建立健全乡镇环卫一体化制度。建立由乡镇政府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垃圾分类智能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2.建立三级考核制度。要建立*、镇、村三级考核制度,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进行考核,*镇对村进行考核,各村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3.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实施步骤

*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镇要根据*里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月*日―*月*日)。*镇按照分类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月*日前完成垃圾分类桶和分类清运车辆等采购,并配置到位。*月底前正式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月*日前完成分拣站建设或委托处置单位落实工作,并投入使用;尚未实施垃圾集中处理的村开展垃圾集中处理,达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的要求,力争达到100%。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镇要在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区域,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交通局,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镇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1.资金。*领导小组办公经费、分类宣传经费及其他工作费用,*财政予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第一年(包括土建项目、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人员工资等)所需资金按照*财政和*镇*:*承担;以后每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维修费用、人员经费、考核奖励费用、有机(可烂)垃圾处置费用等由*和*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按*:*的比例承担,得分在80―90分按*:*的比例承担,得分在70―80分按*:*的比例承担,得分在70分以下*不予以支持。

2.采购。根据绍市生活垃圾治理办*号函精神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直接委托形式在供应*市区的二家单位中选择一家供货商,价格不高于*市区上限价,垃圾分类设施改造小额工程,按镇级小额工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镇要通过强化对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员和督导员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镇今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具体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所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兼顾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长效管理。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健全。*镇、各建制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台账。制定镇、村两级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镇每年要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及考核奖励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建制村分别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发放倡议书、指导手册等宣传用品,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基层团委、妇联组织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工作氛围。

(三)分类收运规范。配套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户设分类垃圾筒,村设分类垃圾车,乡镇(街道)设有垃圾分拣场所,确保正常使用。农户按“两分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收运员装运垃圾前,做好二次分拣工作,确保垃圾严格分类、日产日清。

(四)统一分拣到位。*镇各村负责将分类垃圾运至中转站,垃圾转运要求分类清运,密封清运,并在中转站安排专人按照“四分法”进行再次分拣,并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堆放点。

(五)村容环境整洁。做好农户门口垃圾收集点、村内道路、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集中摆放处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保洁,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抛洒滴漏,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六)公共设施完好。确保农户垃圾分类容器整洁,无破损;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清洁,无破损;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实行全封闭管理,定期清理、灭虫及灭菌,保持卫生整洁。

三、考核形式

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镇进行检查,随机查看20%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实施村(不少于2个),并结合平时暗访情况,得出*镇当年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分,作为当年各类营运维修、奖励、经费补助的依据。

篇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考核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文明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成府发〔*〕56号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m.ok3w.net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市>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补贴数额挂钩。一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5―10%的以奖代补资金,全年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10―30%的以奖代补资金,并不得参与城市管理的先进、优秀评选。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按60%计入14区(市)县城市管理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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