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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10

*x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省*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的重要思想和**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司法局公开选拔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加强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进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发布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3、符合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应积极参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消除一些人的思想顾虑,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实施。

4、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篇3: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各位镇干部: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松组38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竞争上岗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工作为重相结合原则,因工作设岗,因岗设人。

2、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竞聘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民主测评、考察时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

3、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竞聘中,不论资排辈,不搞照顾,凭真才实学,注重实绩。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用原则。将聘任职位、职数以及资格条件公布于众,实行公开平等竞争。

5、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原则。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竞争上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勤政廉洁,团结务实;

2、具有胜任竞聘职位所需的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能组织实施好镇党委政府交给竞聘职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

3、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4、城管中队、环卫所在编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队、本所外岗位的竞聘。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对象、任职

1、岗位设置:本次竞聘岗位针对缺位的岗位进行设置:城区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城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城管中队中队长1名(中层正职)、副中队长1名,共设4个竞争岗位。

2、对象:除党政班子成员及现任中层干部外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全镇所有在编在岗干部均可参加竞聘。

3、任职期限:中层干部任期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如遇特殊情况,镇党委可视情调整。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张帖公告,讲清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竞争的有关具体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将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向镇干部公布。

3、公开报名。采取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镇组织办,逾期未交者作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名单,听取群众意见。

5、演讲。竞争上岗者按抽签顺序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的设想等进行演讲。演讲得分由镇党委组织评委班子,当场计分。

6、民主测评。镇党委组织全镇干部对竞争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镇党政班子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部竞争上岗者进行考察,确定入围人选。

8、讨论决定。镇党委研究决定各岗位任职人选。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拟任职务等在镇公开栏进行公示。

10、发文公布。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镇党委发文公布,同时找提任干部本人谈话。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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