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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转正申请表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4

尊敬的人事部:

我于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x一职,负责总经办内勤管理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自学日语课程,计划报考全国研究生硕士,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潘总、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潘总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公司的薪金福利情况,从~年10月起,转正工资调整为**元/月。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敬礼

申请人:*x

二○○*年十月十三日

新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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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由新员工填写)

姓名

职位

部门

入职时间

导师姓名

导师部门及职务

新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试用期工作的回顾、总结,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点及不足,如何改进存在的不足;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建议等等):

申请人:

年月日

(此页不够请附页)

(以下栏目由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填写)

导师总结(包括对新员工转正以及自身指导的评述):

签字

年月日

主管经理意见(对新员工转正的意见):

提前转正□按期转正□延期转正□签字:

年月日

主管经理对导师的评价:

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签字:

年月日

部门总监:副总裁/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审批: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篇2: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一、岗位规范

(一)从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时候

1.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络。

1.2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1.3铃一打就开始工作。

2、工作中

2.1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2.2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2.3工作中不扯闲话。

2.4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2.5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

2.6长时间离开岗位时,可能会有电话或客人,事先应拜托给上司或同事。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2.7打开计算机传阅文件,网上查看邮件。

2.8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9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3、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办公室内实施定置管理。

3.2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3.3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3.4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3.5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3.6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4、下班时

4.1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4.2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并记录在本子上。

4.3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4.4需要加班时,事先要得到通知。

4.5下班时,与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时

1.1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深刻领会意图。

1.2虚心听别人说话。

1.3听取指导时,作好记录。

1.4疑点必须提问。

1.5重复被指示的内容。

1.6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2、实行时

2.1充分理解工作的内容。

2.2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

2.3实行决定的方案时,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要事先进行联络。

2.4备齐必要的器具和材料。

2.5工作经过和结果必须向上司报告。

2.6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向上司报告,请求提示。

2.7任务实施时,遇到疑问和上司商量。

2.8检查被指示的内容和结果是不是一致。

3、报告时

3.1工作完后,马上报告。

3.2先从结论开始报告。

3.3总结要点。

3.4写报告文书。

3.5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4、工作受挫的时候

4.1首先报告。

4.2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

4.3认真总结,相同的失败不能有第二次。

4.4不能失去信心。

4.5不要逃避责任。

(三)创造工作愉快

1、打招呼

1.1早上上班时要很有精神地说“早上好”。

1.2在公司内外,和客人、上司、前辈打招呼,同样他们也会和你打招呼。

1.3开朗而有精神地同别人打招呼,会让整个公司气氛很活跃、有生气。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跃。

2.2通过工作让自己得到锻炼成长。

2.3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间和睦关系。

3、互相交谈

3.1如果人们聚在一起,常会有引起个人烦恼、个人解决不了或者决定不了的事情,为了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大家应经常在一起互相讨论交谈。

3.2“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有问题时一个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谈就明白了。互相讨论时,可以从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从而确定出好的意见和想法。

3.3从互相讨论变为互相帮助。根据讨论大家互相制约、互相理解,人与人将产生新的关系。在集体中,要有勇气敢于发表意见。

4、健康管理

4.1保证睡眠,消除疲劳。

4.2为了消除体力疲劳,缓解工作压力,应适量参加体育活动。

(四)因公外出

1.因公外出按规定逐级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口头捎话请假。

2.因公外出时需向同事或者上司交待工作事宜,保证工作衔接。

3.因公在外期间应保护与公司的联系。

4.外出归来及时销假,向上司汇报外出工作情况。

5.外出归来一周内报销旅差费。

二、形象规范

(一)着装、仪容和举止

1、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1.1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1.2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

1.3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1.4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

1.5着西装时,打好领带,扣好领扣。上衣袋少装东西,裤袋不装东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裤脚。

1.6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在工作场所不打赤脚,不穿拖鞋,不穿短裤。

2仪容自然、大方、端庄

2.1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

2.2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

2.3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2.4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3.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3.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3.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3.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3.6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3.7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

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3.8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三、语言规范

1、会话,亲切、诚恳、谦虚

1.1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1.2提倡讲普通话。

1.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1.4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1.5用谦虚态度倾听。

1.6适时的搭话,确认和领会对方谈话内容、目的。

1.7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1.8重要事件要具体确定。

2、自我介绍

2.1公司名称、工作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公司外的人可递送名片。

2.3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

3、文明用语

3.1严禁说脏话、忌语。

3.2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四、社交规范

1、接待来访微笑、热情、真诚、周全

1.1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2迎送来访,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访问他人

2.1要事先预约,一般用电话预约。

2.2遵守访问时间,预约时间5分钟前到。

2.3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2.4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2.5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使用电话

3.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3.2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3不要用电话聊天。

3.4使用他人办公室的电话要征得同意。

4、交换名片

4.1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4.2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4.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不要忘记简单的寒喧。

4.5接过名片后确定姓名正确的读法。

5、商业秘密

5.1员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5.2不与家人及工作无关的人谈~司商业秘密。

5.3使用资料、文件,必须爱惜,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保密级文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五、会议规范

1.事先阅读会议通知。

2.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场。

3.事先阅读会议材料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4.开会期间关掉手机、bp机,不会客,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如剪指甲、交头接耳等。

5.遵从主持人的指示。

6.必须得到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7.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8.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

9.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10.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

11.会议完后向上司报告,按要求传达。

12.保存会议资料。

13.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依次发言。发言时,先讲“××汇报”,结束时说:“××汇报完毕”。

14.保持会场肃静。

六、安全卫生环境

1.安全工作环境

1.1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

1.2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1.3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1.4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1.5应急电话,市内伤病急救120;市内火警119;公司火警;市内匪警110。

2、卫生环境

2.1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2.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流动吸烟。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2.3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2.4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所有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规定定置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网规定

1.在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泄露~,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4.1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3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八、人际关系

1.上下关系尊重上级,不搞~,从人格上对待下级,营造相互信赖的工作气氛。

2.同事关系不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待同事,以温暖的关心栽培荣辱与共的同事爱,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3.尊重他人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造成明快和睦的气氛。

4.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禁止派别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血缘、学员组成派员。

九、心灵沟通

1.虚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见。

2.不要感情用事。

3.不要解释和否定错误。

4.真诚地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5.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6.对领导的决策和指示要坚决执行。

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7.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8.公司内部设有厂务公开栏、公告栏以及公司在局域网上开辟有厂务公开、金点子及公司建设等栏目,定期发布各种公司动态、业务活动、规章制度等信息,以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变化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篇3: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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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元书面严重警告

*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

据。

篇4: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根据具体的分工范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个体税负。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条税收管理员在履行税源管理职责时,依法具有日常检查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

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退税决定权和涉税处罚决定权。特殊情况,如交通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也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税款。

第五条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第七条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的统称,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查、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和税控装置的推广与管理,税务资格认定调查、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以及为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的日常检查等。

第十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的管理,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账簿凭证的管理,督促纳税人落实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制度等规定。

第十三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纳税人票种核定进行调查,对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领购量等提出建议。加强对纳税人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等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督促纳税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及税务机关代开*(简称“五小票”)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等。

第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查,按照规定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工作的调查,提出核定和调整的建议。

第十六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按照规定制作相应文书并依法送达纳税人。

第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工作计划依法的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实地了解纳税人情况。

第十八条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十九条税收管理员对上级税务机关和部门布置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也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第三章纳税评估

第二十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掌握的纳税人各类内、外部信息,运用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管理行为,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

第二十一条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按月、季、年或生产经营周期等进行。

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企业原则上1年内评估一遍,掌握管户的实际税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中主要负责评估对象的初步确定、实地调查、约谈、对评估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评估的要求,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输入“一户式”存储管理。

相关涉税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第三方信息。静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变化的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等。动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每月有变化的信息,包括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第三方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需从其他企业(单位)采集的相关信息,包括耗电量、水量、矿产部门收取的资源费等。

对静态信息实行一次性采集录入;对动态信息可根据日常监控需要原则上按月采集录入;对第三方信息原则上由征管等部门统一采集或指定专人采集录入。

第二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在采集各种信息时,应与巡查巡管、涉税调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尽量做到一次下户、全面采集、共享使用。

第二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充分利用所采集的纳税人信息、计算机初审结果,结合管户的实际情况和监控重点,进行案头综合分析,初步确定重点评估对象。

第二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评估方

案的要求,对存在疑点需进一步验证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约谈。

(一)对一般性问题或者行为明确、疑点清晰的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约谈举证。

(二)对于疑点不够明确,不调查难以与纳税人约谈的,可先进行实地调查,疑点初步明确后再进行约谈;约谈后仍存在疑点的,可再次进行实地调查。

(三)对于存在递进关系的疑点,实地调查和约谈可同步进行。

第二十八条税收管理员在实地调查和约谈时,要经税源管理科(所)长批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根据调查和约谈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三十条纳税评估结束后,税收管理员应将相关文书和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议。

第四章纳税服务

第三十一条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税收管理员应在加强税源管理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第三十二条税收管理员要树立依法服务意识,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服务事宜。

第三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特别是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

第三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服务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服务制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在对纳税人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发生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时,应及时提醒纳税人。

第三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辅导。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基层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并按照“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建立起真正能体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和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登记率、户月均税负、虚假停业率等。

(二)对企业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管户(按户)税负变化率、税务违法案件发现户(次)数、未按规定移交稽查率等。

第三十八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进行量化分解,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考核,至少每季全面考核一次。

对税收管理员考核时,应与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应与实地抽查、纳税人意见反馈相结合,确保考核准确性、科学。

第三十九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基层税务机关可以建立纳税评估主评制,设立纳税评估主、副评员,对主评员可设置较高的岗位基础分和岗位福利待遇。

基层税务机关可按照考核评价结果,对综合得分较高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较差的,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廉政监督,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发生的,或存在违规、违纪等不廉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税源管理能手评选活动。省、市、县每级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人员为本级税源管理能手,授予“税源管理能手”称号,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能级制”相结合,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务机关。

第四十四条本规范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篇5: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

根据“优质优酬”的原则和教育教学情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在已实行的“教职工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条例。

奖励范围:

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年下学期。

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科研奖

1、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

(1)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20、100元。

(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40、200、150元。

(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5)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800、500元。

(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200、300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30%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

(1)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①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issn和c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元,第二篇奖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②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和c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300元,第二篇奖15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③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元,第二篇奖50元,以后的每篇奖30元。

④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市、县级分别奖80、60、40、30元。

⑤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30元。

⑥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bn)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篇)

⑦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的分别奖励300元、1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50元、10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60%,40%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2)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

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

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元。

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元、1500元、1000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800元、500元。

(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50元。

3、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10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200元。

4、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400元、350元和3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0元、25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5、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000元、800元、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600元、400元、3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300元、200元、150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50元、100元、80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80元、50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6、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10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30元。

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以上300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100元,市级以上200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1、教学质量奖

(1)、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n,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a=n×k;04-05学年

度k取值为100;

①合格率目标奖h:奖金额为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98%,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h/m。

②优秀率目标奖y:奖金额为y=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55%,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y/m。

③班级全科优良奖q:奖金额为q=a/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20%的人数为a,进入前40%-20%段的学生数为b,进入前60%-40%段的这生数为c,进入前80%-60%段的学生数为d,该班所得奖金数x=[(q×4/10)÷(n1×20%)×a]+[(q×3/10)÷(n1×20%)×b]+[(q×2/10)÷(n1×20%)×c]+[(q×1/10)÷(n1×20%)×d]

④转化后进生工作奖j:奖金额为j=a/6,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教育处和教学处制订。

(2)高三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高三学生总数为n,高三一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a=n×k,学校根据全市高三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奖励,超目标进行加重奖励,未达成目标减少奖励。04-05学年k取值为350。具体分配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2、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80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20。(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3、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200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教师,二项达优即可)。

4、年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奖励。全年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8月份发放k/2,1月份发放k/2。*年度k取值2400。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年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0元。被评为年度学校“先进工作者”奖励200元。

5、实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1)理、化、生、劳技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实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98%(以教育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教师奖励100元,劳技教师奖励300元。

(2)实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开出,实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实验登记表、理、化、生教师实验档案等),并在一年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实验教师或电教教师“优秀实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3)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年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6、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校级200元,县级300元,地(市)级400元,省级500元。

(2)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3)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以上(1)、(2)项同时获奖,按(1)项奖励。

7、教育教学管理奖

学校按照全校教育教学总奖金额的10%的数额奖励全体行政干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订。

8、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计划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年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予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共400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奖励校长500元。

三、学科竞赛辅导奖

1、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教师奖励,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1)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5万、3万、2万元。

(2)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湖南赛区)获全国一等奖(高考优惠加分20分),每人次分别奖2800元(进入湖南省集训队的每人次再加奖*元),获全国二等奖的每人次奖800元,获全国三等奖的每人次奖300元。

以上两类中,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2、其它学科竞赛获(含音乐、美术、书法)

凡根据各级教育行政、教科所或教育学会的正式通知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给指导教师奖励(其他群众、学术团体或刊物组织的各项竞赛不包括在内),获奖等级由组织竞赛的单位级别确定,获奖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800、400、2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200、100、60元。

获市级一等奖的,每人分别奖60元,获长沙市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30元和2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视同市级三等奖。

3、文艺汇演奖

学校文艺代表队参加省市文艺汇演取得名次,给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奖励,分配比例为2:8。

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0、100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县一等奖视为长沙市三等奖。

同一内容,本年度逐级参赛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

4、科技活动奖

(1)小发明(含生物环境探索)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4000元、3000元和*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元、1000元和600元。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小制作(包括标本、网页制作、电子小报)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给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3)科技小论文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篇给指导老师奖金800元、600元和5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500元、300元和2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以上三类中,同一学生、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四、体育卫生工作奖

1、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市中~会,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给体育组奖励400元。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每人项奖励教练员100元;达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健将运动员,每人项奖励*元和5000元(此项以证书为准)。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市中~会(高中甲级组)的比赛中取得名次,给教练员奖励。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300、200、150、100、60、40元。集体项目资金加倍。

5、参加省传统校运动会,高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奖励800、600、400、350、300、250、200、150元,集体项目奖金加倍。

以上两项资金发至教练组,教练组根据得分发至个人。

6、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省级运动会(省中~会、省青少年运动会),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教练员1200、1000、500、300、250、200元。集体项目按奖励等级的25%给奖。

7、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全国中~会获前八名,分别奖励教练员5000、4000、3500、3000、2500、*、1500和1000元。

8、体育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在每学年一次的体育测试中合格率98%以上,且达标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分别发给任课教师奖金每班80元。

此项以所教班级的学生总数(55人/班)计算,个别身体特殊的学生,必须经校医签署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不纳入计算。“三率”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实为准。

9、毕业生高考体检合格率98%以上,常见发病率在2%以上,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每学年上卫生教育课不少于8次,学生健康档案及其它资料齐全,且在一年一度的卫生工作检查中进入先进先列,分别奖励医务室工作人员200元。

五、名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奖

学校评出名优教师,市教育局及上级评选的名优教师,省教育厅批准的特级教师,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进行奖励。

六、特别贡献奖

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学科竞赛、学校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具体奖励方法由校长提出方案后,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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