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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2

1、6:30前班主任要到教室,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如发现没有到校的学生,应及时了解情况,通知家长,并上报年级领导和政教处。

2、6:35分前各班必须将楼道卫生打扫干净,并将楼道、教室垃圾、污水倒掉,将卫生工具、窗台上的书本摆放整齐。

3、7:00学校报时钟响后,值日学生开始打扫环境卫生,班主任要抽查环境卫生、楼道卫生的打扫情况。

4、7:20班主任要到教室督促本班学生出操,教室只留四人,负责打扫教室卫生及提水,拖把出水房时要放在水桶或拧干。

5、要求学生早、晚自习在教室学习,严禁在校园闲游乱转;班主任晚自习时要跟班辅导,争取在最短时间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

6、严禁学生在教室、楼道、门厅内外聚集、追逐打闹、拍篮球、大声喧哗,起哄鼓掌;严禁学生课间到其他班级乱窜。

7、学生在校园、楼道要主动向老师问好、让路;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允许有打架、骂人、说脏话,在厕所、宿舍抽烟等现象发生。

8、各班要在第一节、第五节、下午自习每个时段前五分钟,全班学生起立,有组织地唱红歌;上午第二节课后要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

9、严禁学生私自打开班级电脑等教学设备,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校园里用手机、mp3等设备上网或听音乐。

10、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必须穿校服。

暂按以上十条执行年级对各班考核,每违犯一条扣班级积分一分,以后在工作中,根据情况,调整完善,使年级管理更趋合理化。

篇2:物业小区保安队伍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职责,特制定以下保安队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及操作程序

(一)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齐铁地区物业小区的实际,实行二级管理,共同考核的办法。一是保安服务公司,二是物业小区。

(二)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

(三)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一分,罚款2元,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对于保安队员的考核实施,由保安公司、物业小区实行共同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并由保安公司、物业小区负责考核管理人员共同签字,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五)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于保安队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指定专人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请假、无故矿工扣4分;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在交~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2分;

5、对于保安器具,如警棒、电筒以及日常办公用品随意损坏,丢失、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失者扣4分:

6、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5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9、在值班中,执勤室内务不整洁,物品不按要求摆放,当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3分;

11、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每发生一次扣2分;

12、认真牢记保安执勤纪律“八不准”,对于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分别根据情节扣4-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

13、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14、在巡逻中列队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份;

15、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5分;

16、当班中饮酒扣l0分,并予以辞退;

17、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8、对于公司、物业小区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以及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的,不参加一次扣5分;

19、在保安服务中,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服务,居民有反映扣3分;

20、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10分;

21、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伍;

22、对于公司组织的正常政治、业务、军体等学习和培训,在考核和考试中,按规定要求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及格者,每一项扣5分;

23、保安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院“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基层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任职不足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法:由市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于每年年终根据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院年度量化考核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进行总体评定,并结合主客观因素,作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

三、考核程序:1、被考核者述职并填写《检察长工作绩效考核表》和《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表》,要求考核对象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2、民主测评。3、听取中层和干警意见(考核组可自行确定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式);4、征询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5、查阅有关资料。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2、组织领导能力;3、工作作风;4、工作实绩;5、廉洁自律。

主要考核“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带好队伍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根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逐项考核。

五、考核评定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1、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经考核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经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六、奖惩:每年的考核进行年终总评后,检察长评选出前3名、班子成员评选出前10名予以表彰。检察长考核成绩在后2名、班子成员考核成绩在后10名者,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先进或获得其它荣誉称号。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提出意见,报市院党组决定。

2.对市院党组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应向各县区检察长进行反馈,同时可向市委组织部及县、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通报。

3.经考核认为“一把手”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建议进行届中调整。班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积极配合“一把手”搞好工作的,可商请调离。

4.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市院政治部干

部处存档。其中《考核表》存入被考核者本人的绩效档案,其它文字材料存入文书档案。

5.考核结果较差的应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市院提出申诉。

八、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得分和扣分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不公正考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党纪处分。

2、考核对象在考核中不积极配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4、考核对象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市院党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检察院

篇4:门诊考核奖罚条例

为了强化管理,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各科室上报奖励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对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医疗安全隐患者,给予奖励20-100元,情况重大者,给予奖励200-500元。

3、门诊对下列情况进行奖励:

(1)终于职守,积极工作,在本职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者。

(2)提合理化建议,给门诊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3)遵纪守法,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个人业绩突出者。

(4)其他应予奖励的事例。

(5)以上奖励为50-500元。

二、惩罚:

1、各科室上报惩罚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员工对工作不负责、工作效率低、不完成本岗位任务的、以及有意刁难服务对象,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被投诉经查实,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50元。

3、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行为,发现1次,罚款5-20元。

4、违反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值班包括值班全部时间),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发现1次,罚款5-20元。

5、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未经批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一经发现,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10倍的罚款。

6、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做好本职工作、未为患者(家属)做好服务等工作,发现1次,罚款5-20元。

7、迟到、早退,≤5分钟罚5元;大于5分钟≤30分钟罚20元;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串岗、脱岗,第一次罚5元、第二次罚10元、第三次罚20元,同时如果脱岗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屡教不改(一个月内超过3次)按辞退处理。

8、不服从值班安排,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按旷工处理。值班期间失职,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9、未按规定做好交接班,交班者、接班者各罚10元,产生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10、未按规定签到,发现一次罚款5元。为隐瞒迟到、早退让他人上下班替签着,每发现一次,委托签字和代签者各罚款20元。虚报加班的罚款100元。

11、在上班期间和工作场所吃零食、吃早中晚餐、做私活、看非业务书籍和杂志、言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和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12、服务质量差,和病人(家属)发生顶撞、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

13、上班未按规定戴胸卡、戴工作帽等,治疗、操作时不戴口罩,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未按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发现一次罚款5-20元,由责任人自负。

15、查对疏忽以至发生配错药、发错报告、漏查、漏收、多收项目等、每发生一次,相关责任人罚款10-100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6、未经批准,擅自作免费检查、治疗等医疗项目,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按收费标准的三倍罚款。

17、在各项诊疗活动中因不负责任不按技术操作办事违规施给病人增加痛苦、引起不满意、不信任者,视情节罚款5-50元。造成后果或纠纷的,从重处罚。

18、因没有按医患沟通原则,对检查目的、诊断情况、治疗手段和大致费用向病人随意泄露使病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着,视情节罚款20-100元。

19、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0%-60%(技术原因10%-30%,责任原因30%-60%),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关处理。

20、私自接受患者(家属)红包,给予10倍经济罚款;私自出诊或会诊,产生一切责任自负,教育无效按辞退处理。

21、利用门诊冰箱存放个人物品、食品,发现一次,责任人和该科室各罚50元。

22、工作岗位脏、乱、差,没有没有做好科室环境卫生工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人不在位,水长流,电长开;未按规定使用空调、电器或下班前忘关窗、关门、关水、关电,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财产、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24、未经批准,在门诊和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没收电器,罚款20元;未经批准;在宿舍私自留宿,每天收取住宿费30元,当事人罚款20元;产生后果的自负法律责任。

25、因个人行为影响团结和门诊利益(如背后议论、传话、做小动作等),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经济处罚。

26、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门诊规章制度,未履行岗位职责,给患者致残、发生纠纷、事故者。

(2)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未能完成本职工作者。

(3)因泄露机门诊密或其他行为,给利门诊益带来损害者。

篇5:新港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以《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而成。考核的对象、内容、组织、结果的使用等均参照《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2.考核时间以学年度为单位,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化记分办法。考核工作程序是:先个人在组内总结述职,自我打分;再由教研组或处室的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提出组评意见;最后交学校考核小组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3.考核时由教职工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评定后连同《考核评分表》一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考评的总分值是确定考核结果等第、学校考核奖等级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15%确定。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本学年有教科研成果或论文的,考核结果方能优秀。

5.考核优秀是评选市级先进的前提,称职以上是教师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考核连续优秀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晋级。

一、德(18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基本分18分。

2.有下列情况的加分:

由党、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园丁奖的,校级记0.8分,xx市级记1.5分,金华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记4分。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评为xx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2分。参加义务无偿献血的教师加记1分。

3.有下列情况的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年级组会议或其他会议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全校性政治业务学习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减半扣分。扣分不封顶。

(2)其他情况按《xx四中教学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条款扣分。

二、能(18分)

1.学历(2分)学历为专科的记1分;学历为本科的记2分;学历为专科但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记2分;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结业的记3分;高级教师记3分。

2.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及说课(3分)。获xx市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地市级以上加倍记分。最高记3分。

3.继续教育(2分)

(1)根据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完成每48学年学时的记2分。每少一个规定学时扣0.2分,扣完为止。

(2)根据学校要求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完成读书报告的加1分。

(3)积极参加计算机培训,经考核达到当年培训要求的加1分。

4.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分)。校级一次记0.5分,xx市级一次记1分,金华市级一次记1.5分,省级记2分,最高记2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

5.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3分)

(1)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论文的记0.5分。

(2)论文、自制教具在xx市级获奖的记1分;金华市级获奖或发表的记2分;省级获奖或刊物上发表记3分,最高记3分。

(3)科研成果加倍记分。内容相同,不重复记分。

6.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2分)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按时制订教学计划并能顺利完成的记1分。

(2)平时能认真完成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编制讲义、练习、试题的记1分。

(3)受聘担任学校期考命题工作,并能按照教务处有关期考命题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的加记0.5分。

7.指导新教师(1分)。由学校确定的新老挂钩指导师,并完成相差指导任务的记1分。指导实习生每人记0.1分。

8.具有指导兴趣小组活动能力(3分)。

(1)经教务处确认开设选修、活动课的教师(包括高三及其他经教务处同意免开选活课的教师)记1分;承担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5分

(2)指导研究性学习小组,并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分。

(3)指导兴趣活动成效显著受到xx市级表彰的加记1分。

(4)选修课、活动课无故缺课的,按旷课处理,每节扣1分,扣完为止。

9.担任职务加分。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加记1分;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以及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加记0.5分。担任多个职务时,除记分最高的外,其他职务减半记分

10.获得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新苗奖、优秀团干等称号的,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金华市级记2分,xx市级记1分。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

(2)评上xx市级先进教导处、政教处、党支部、教研组等,主要负责人记1分,有关(集体)教师记0.5分;金华市级的,主要负责人记1.5分,有关教师记1分;省级以上的,主要负责人记2分,有关教师记1.5分。(全校性荣誉学校统一加分)

三、勤(10分)

1.出勤记基本分8分,全勤的加记1分。

(1)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

(2)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扣分不封顶。(法定假期不扣分)

(3)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封顶。

2.满工作量的记2分。

(1)应开却未开选活课的,扣1分;

(2)工作量不足的酌情扣0.5-1分(工作量由学校核定)

四、绩(54分)

(一)职责(31分)

1.备课(8分)能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认真进行备课,教案规范、齐全的,记基本分8分。教案中要求重点难点明确,教学流程清晰,注重双基落实和智能培养,青年教师必须写详案,否则酌情扣分。

(1)学年内教案检查评比中,获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加0.5分。

(2)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校级开课(或应用)的加记0.3分,xx市级的加0.5分,金华市级的加0.8分,省级以上的加记1分。

(3)不按教学常规备课,每堂课扣0.2分。实验应做未做的,每个扣1分。

(4)只有旧教案的或缺教案的每一个教案扣1分,扣分不封顶。

2.上课(10分)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教务处提供的教师教学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d级5分。其中a级不超过专(兼)任教师的40%,获a级者必须无拖堂现象和集体(全班)补课现象。

3.作业批改(3分)作业量适当记1分,批改量在一半以上且及时认真的记1分,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记1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给分。作业少批改一次扣0.2分。

4.辅导、考核(4分)

(1)辅导暂差生得法,转化暂差生效果好(有据可查),辅导计划、教案齐全的记1分;

(2)期中、期末考试有质量分析报告,认真进行试卷讲评的记1分。

(3)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记载完整,评价符合实际的记1分。

(4)对病事假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的记1分。

5.听课(2分)

(1)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的记1分,每少听一节扣0.2分;

(2)听课笔记中写清时间、学校、班级、教学课题与教学过程、执教教师的记0.5分;

(3)有过程评析、记录和课后评议的记0.5分。

6.教研、集体备课活动(2分)教研、备课活动积极参与的记2分。无故不到或参加活动不认真的每次部0.3分。扣分不封顶。

7.课题研究:

(1)参与课题研究并能按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记1分。

(2)子课题负责人能充分协调课题组成员工作顺利完成教科研任务,并上交结题报告的加记1分。

8.竞赛另加分,最高记5分。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竞赛活动,在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3分,获团体前三名的记1分;地市级获奖每人次记1分,获团体前三名记2分;全省竞赛获奖每人次记2分。

(1)音乐、美术、劳技比赛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2分,团体前三名记1分;

(2)体育比赛获xx市团体前三名的记2分,第4-6名记1分;单项获xx市前三名、金华前6名的每人次记0.3分;

(3)加分一般为指导师;若需与任课教师分享的,指导师与任课教师按6:4比例分配,但不能突破规定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给分,同一竞赛只记最高分。

(二)效果(23分)

1.教育效果(8分)

先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政教处提供的教师教育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a(8分)、b(7分)、c(6分)、d(4分)四个等级,其中a级不超过40%,要求能胜任班主任、团队工作,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能结合教学内容有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所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1)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受到学校嘉奖的,每人次班主任加记1分,受市教委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2分,受市委、市府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3分;有关教师减半加分。

(2)评为校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2分,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5分,评为市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加1分。

(3)对思想品质方面暂差生,经过努力转化,有显著成效的加记1分(经政教处确认)

(4)学生有重大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要负责人扣2-3分。

2.教学效果(15分)

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平时的考核,参照学年内各次期考成绩与学生评教结果,按a(15

-13分)、b(12-11分)、c(10-9分)、d(8分)四个等级评定,其中a级不超过40%。

3.特色加分(最高分加10分)有下列情形的,可由本人或教研组、处室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报市教委批准,酌情加分(最高加记10分。集体获得此分的,由教研组或学校合理分配,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学校或上级党政部门书面表扬或嘉奖的;

(2)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的;

(4)在某一方面取得重大成绩,为学校赢得较高声誉的。

本办法的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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