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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考核奖罚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1

为了强化管理,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各科室上报奖励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对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医疗安全隐患者,给予奖励20-100元,情况重大者,给予奖励200-500元。

3、门诊对下列情况进行奖励:

(1)终于职守,积极工作,在本职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者。

(2)提合理化建议,给门诊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3)遵纪守法,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个人业绩突出者。

(4)其他应予奖励的事例。

(5)以上奖励为50-500元。

二、惩罚:

1、各科室上报惩罚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员工对工作不负责、工作效率低、不完成本岗位任务的、以及有意刁难服务对象,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被投诉经查实,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50元。

3、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行为,发现1次,罚款5-20元。

4、违反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值班包括值班全部时间),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发现1次,罚款5-20元。

5、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未经批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一经发现,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10倍的罚款。

6、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做好本职工作、未为患者(家属)做好服务等工作,发现1次,罚款5-20元。

7、迟到、早退,≤5分钟罚5元;大于5分钟≤30分钟罚20元;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串岗、脱岗,第一次罚5元、第二次罚10元、第三次罚20元,同时如果脱岗大于30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屡教不改(一个月内超过3次)按辞退处理。

8、不服从值班安排,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按旷工处理。值班期间失职,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9、未按规定做好交接班,交班者、接班者各罚10元,产生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10、未按规定签到,发现一次罚款5元。为隐瞒迟到、早退让他人上下班替签着,每发现一次,委托签字和代签者各罚款20元。虚报加班的罚款100元。

11、在上班期间和工作场所吃零食、吃早中晚餐、做私活、看非业务书籍和杂志、言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和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12、服务质量差,和病人(家属)发生顶撞、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

13、上班未按规定戴胸卡、戴工作帽等,治疗、操作时不戴口罩,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未按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发现一次罚款5-20元,由责任人自负。

15、查对疏忽以至发生配错药、发错报告、漏查、漏收、多收项目等、每发生一次,相关责任人罚款10-100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6、未经批准,擅自作免费检查、治疗等医疗项目,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按收费标准的三倍罚款。

17、在各项诊疗活动中因不负责任不按技术操作办事违规施给病人增加痛苦、引起不满意、不信任者,视情节罚款5-50元。造成后果或纠纷的,从重处罚。

18、因没有按医患沟通原则,对检查目的、诊断情况、治疗手段和大致费用向病人随意泄露使病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着,视情节罚款20-100元。

19、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0%-60%(技术原因10%-30%,责任原因30%-60%),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关处理。

20、私自接受患者(家属)红包,给予10倍经济罚款;私自出诊或会诊,产生一切责任自负,教育无效按辞退处理。

21、利用门诊冰箱存放个人物品、食品,发现一次,责任人和该科室各罚50元。

22、工作岗位脏、乱、差,没有没有做好科室环境卫生工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人不在位,水长流,电长开;未按规定使用空调、电器或下班前忘关窗、关门、关水、关电,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财产、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24、未经批准,在门诊和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没收电器,罚款20元;未经批准;在宿舍私自留宿,每天收取住宿费30元,当事人罚款20元;产生后果的自负法律责任。

25、因个人行为影响团结和门诊利益(如背后议论、传话、做小动作等),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经济处罚。

26、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门诊规章制度,未履行岗位职责,给患者致残、发生纠纷、事故者。

(2)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未能完成本职工作者。

(3)因泄露机门诊密或其他行为,给利门诊益带来损害者。

篇2:新港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以《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而成。考核的对象、内容、组织、结果的使用等均参照《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2.考核时间以学年度为单位,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化记分办法。考核工作程序是:先个人在组内总结述职,自我打分;再由教研组或处室的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提出组评意见;最后交学校考核小组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3.考核时由教职工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评定后连同《考核评分表》一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考评的总分值是确定考核结果等第、学校考核奖等级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15%确定。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本学年有教科研成果或论文的,考核结果方能优秀。

5.考核优秀是评选市级先进的前提,称职以上是教师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考核连续优秀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晋级。

一、德(18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基本分18分。

2.有下列情况的加分:

由党、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园丁奖的,校级记0.8分,xx市级记1.5分,金华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记4分。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评为xx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2分。参加义务无偿献血的教师加记1分。

3.有下列情况的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年级组会议或其他会议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全校性政治业务学习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减半扣分。扣分不封顶。

(2)其他情况按《xx四中教学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条款扣分。

二、能(18分)

1.学历(2分)学历为专科的记1分;学历为本科的记2分;学历为专科但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记2分;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结业的记3分;高级教师记3分。

2.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及说课(3分)。获xx市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地市级以上加倍记分。最高记3分。

3.继续教育(2分)

(1)根据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完成每48学年学时的记2分。每少一个规定学时扣0.2分,扣完为止。

(2)根据学校要求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完成读书报告的加1分。

(3)积极参加计算机培训,经考核达到当年培训要求的加1分。

4.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分)。校级一次记0.5分,xx市级一次记1分,金华市级一次记1.5分,省级记2分,最高记2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

5.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3分)

(1)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论文的记0.5分。

(2)论文、自制教具在xx市级获奖的记1分;金华市级获奖或发表的记2分;省级获奖或刊物上发表记3分,最高记3分。

(3)科研成果加倍记分。内容相同,不重复记分。

6.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2分)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按时制订教学计划并能顺利完成的记1分。

(2)平时能认真完成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编制讲义、练习、试题的记1分。

(3)受聘担任学校期考命题工作,并能按照教务处有关期考命题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的加记0.5分。

7.指导新教师(1分)。由学校确定的新老挂钩指导师,并完成相差指导任务的记1分。指导实习生每人记0.1分。

8.具有指导兴趣小组活动能力(3分)。

(1)经教务处确认开设选修、活动课的教师(包括高三及其他经教务处同意免开选活课的教师)记1分;承担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5分

(2)指导研究性学习小组,并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分。

(3)指导兴趣活动成效显著受到xx市级表彰的加记1分。

(4)选修课、活动课无故缺课的,按旷课处理,每节扣1分,扣完为止。

9.担任职务加分。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加记1分;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以及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加记0.5分。担任多个职务时,除记分最高的外,其他职务减半记分

10.获得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新苗奖、优秀团干等称号的,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金华市级记2分,xx市级记1分。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

(2)评上xx市级先进教导处、政教处、党支部、教研组等,主要负责人记1分,有关(集体)教师记0.5分;金华市级的,主要负责人记1.5分,有关教师记1分;省级以上的,主要负责人记2分,有关教师记1.5分。(全校性荣誉学校统一加分)

三、勤(10分)

1.出勤记基本分8分,全勤的加记1分。

(1)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

(2)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扣分不封顶。(法定假期不扣分)

(3)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封顶。

2.满工作量的记2分。

(1)应开却未开选活课的,扣1分;

(2)工作量不足的酌情扣0.5-1分(工作量由学校核定)

四、绩(54分)

(一)职责(31分)

1.备课(8分)能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认真进行备课,教案规范、齐全的,记基本分8分。教案中要求重点难点明确,教学流程清晰,注重双基落实和智能培养,青年教师必须写详案,否则酌情扣分。

(1)学年内教案检查评比中,获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加0.5分。

(2)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校级开课(或应用)的加记0.3分,xx市级的加0.5分,金华市级的加0.8分,省级以上的加记1分。

(3)不按教学常规备课,每堂课扣0.2分。实验应做未做的,每个扣1分。

(4)只有旧教案的或缺教案的每一个教案扣1分,扣分不封顶。

2.上课(10分)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教务处提供的教师教学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d级5分。其中a级不超过专(兼)任教师的40%,获a级者必须无拖堂现象和集体(全班)补课现象。

3.作业批改(3分)作业量适当记1分,批改量在一半以上且及时认真的记1分,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记1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给分。作业少批改一次扣0.2分。

4.辅导、考核(4分)

(1)辅导暂差生得法,转化暂差生效果好(有据可查),辅导计划、教案齐全的记1分;

(2)期中、期末考试有质量分析报告,认真进行试卷讲评的记1分。

(3)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记载完整,评价符合实际的记1分。

(4)对病事假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的记1分。

5.听课(2分)

(1)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的记1分,每少听一节扣0.2分;

(2)听课笔记中写清时间、学校、班级、教学课题与教学过程、执教教师的记0.5分;

(3)有过程评析、记录和课后评议的记0.5分。

6.教研、集体备课活动(2分)教研、备课活动积极参与的记2分。无故不到或参加活动不认真的每次部0.3分。扣分不封顶。

7.课题研究:

(1)参与课题研究并能按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记1分。

(2)子课题负责人能充分协调课题组成员工作顺利完成教科研任务,并上交结题报告的加记1分。

8.竞赛另加分,最高记5分。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竞赛活动,在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3分,获团体前三名的记1分;地市级获奖每人次记1分,获团体前三名记2分;全省竞赛获奖每人次记2分。

(1)音乐、美术、劳技比赛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2分,团体前三名记1分;

(2)体育比赛获xx市团体前三名的记2分,第4-6名记1分;单项获xx市前三名、金华前6名的每人次记0.3分;

(3)加分一般为指导师;若需与任课教师分享的,指导师与任课教师按6:4比例分配,但不能突破规定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给分,同一竞赛只记最高分。

(二)效果(23分)

1.教育效果(8分)

先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政教处提供的教师教育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a(8分)、b(7分)、c(6分)、d(4分)四个等级,其中a级不超过40%,要求能胜任班主任、团队工作,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能结合教学内容有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所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1)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受到学校嘉奖的,每人次班主任加记1分,受市教委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2分,受市委、市府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3分;有关教师减半加分。

(2)评为校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2分,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5分,评为市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加1分。

(3)对思想品质方面暂差生,经过努力转化,有显著成效的加记1分(经政教处确认)

(4)学生有重大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要负责人扣2-3分。

2.教学效果(15分)

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平时的考核,参照学年内各次期考成绩与学生评教结果,按a(15

-13分)、b(12-11分)、c(10-9分)、d(8分)四个等级评定,其中a级不超过40%。

3.特色加分(最高分加10分)有下列情形的,可由本人或教研组、处室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报市教委批准,酌情加分(最高加记10分。集体获得此分的,由教研组或学校合理分配,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学校或上级党政部门书面表扬或嘉奖的;

(2)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的;

(4)在某一方面取得重大成绩,为学校赢得较高声誉的。

本办法的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3:基层党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做好新的一年基层党委的组织工作,为加快全市“两个率先”,推进富民强市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年基层党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基础考核(73分)

(一)、党建工作责任(8分)

★1、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得2分。有全年党建工作意见和各季度重点工作分解各得1分。

2、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得5分。党委全年研究党建工作达4次得1分,少一次扣0.5分;有年度支部目标考核得2分(有考核细则、考核结果等相关台帐);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得2分(有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3、每个党委成员都建立一个党建工作联系点得1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镇党委18分)

1、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得6分。围绕“五个好”,在基层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先锋工程”建设活动,年初有专项实施意见、年中有活动措施(建立相关台帐)、年终有专题活动总结各得2分。

★2、深入开展“双带双扶双争”活动得2分。年初党建工作意见中有相关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得1分;有相关台帐得1分。

★3、村级各类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规范得3分。各类组织健全得1分;按上级文件精神实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得1分;村级后备干部齐全并建有花名册得1分。组织不健全、人员配备缺额,有一个村扣0.5分。

★4、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得3分。有适当的党员活动室、完备的电教设施、规范齐全的组织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5、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支委业务培训班得1分。

★6、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3分。凡符合条件都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选派政治指导员)得1分;党务干部配备齐全得1分;实施党、工、团联动得1分。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应派未派指导员少一个扣1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企事业党委18分)

★1、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得6分。围绕“五个好”,在基层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先锋工程”建设活动,年初有专项实施意见、年中有活动措施(建立相关台帐)、年终有专题活动总结各得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得3分。年度党建工作意见中有创建内容和措施得1分;党委有专题研究记录得1分;年终有创建总结得1分。

★3、深入开展“我为社区添光彩”活动得3分。所属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率达90%以上(以社区党组织的回执为准)得1分;有党委专题活动意见得1分;基层支部在评议党员时,听取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得1分。

4、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有支部换届工作情况一览表、批复等台帐得1分;不按期改选的,有一个支部(总支)扣1分。

★5、基层党组织健全,基层党务干部配备齐全得1分。有一个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扣1分。

★6、基层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得1分。有一个单位无后备干部或后备干部不足的扣0.5分。

★7、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支委业务培训班得1分。

★8、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得2分。有适当的党员活动室、完备的电教设施和规范齐全的组织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25分)

★1、认真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得6分。有主题教育活动意见、有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表、有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加以落实、有专门的活动台帐各得1分;在教育活动中有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得2分。评议结果上墙公示得1分;对评议出的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的得1分。

★2、有效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得5分。有全年活动计划、全年支部活动达10次以上各得1分(村支部党员集中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0.5分;支部民主生活会正常得1分,少一次扣0.5分;党员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率较高,全年不低于80%得1分,每低5%扣0.5分(以统一使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载为准,下同);认真做好党员电教片播放,全年支部电教片播放4次以上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得2分。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得1分;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得1分

★4、加强各类党员管理得3分。支部有外出、外来、自动离退职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档案,党委有名册得1分;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制度,有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得2分。

★5、加强党员电教组织网络建设得1分。有专门的党员电教工作站(室)和专兼职电教工作人员得0.5分;电教播放设备齐全并建有专门的电教片库得0.5分。

★6、积极开展党员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得4分。镇党委每年培训不少于8期(有台帐记载)得1分;有年度“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活动方案,工作措施扎实得1分;建立两个以上有案可查的“科技素质与致富能力培训示范点”得1分;有“党员电教科技致富中心示范户”相关文件、名册得1分。

市级机关部门党委举办各种类型的岗位业务培训达4期得4分。

★7、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得3分。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按时向党委上缴党费得1分;党委每半年按时向组织部全额上缴党费并报《党费报表》得1分(上半年为7月15日前,下半年为次年1月15日前);党费规范管理得1分。

★8、《党支部工作手册》记载规范、齐全得1分。

(四)、发展党员(8分)

★1、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得2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时得1分,培训班迟于三月底的扣1分;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好基层支部按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得1分,当年非计划发展有一人扣1分。

★2、严格程序、材料齐备得1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得0.5分;党员发展材料规范齐备得0.5分。缺一个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0.5分,有一个不按时审批的扣0.5分。

★3、严格掌握发展党员结构比例得3分。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达65%以上得1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80%以上得1分,妇女达25%以上得1分,各项指标每低5%扣0.5分(当年发展人数较少的,由组织部酌情掌握)。

★4、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得2分。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公示制、票决制各得0.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有一项扣0.5分;新发展的党员两年内(含预备期)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责任人(责任单位)被上级组织部门追究责任的,有一人(单位)扣1分。

(五)、干部工作(14分)

1、党政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清廉得2分。有一人违法或违纪的扣2分。

2、党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得1分。

★3、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任用工作得4分。有民主推荐情况、有考察材料和集体讨论记录、有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任前公示各得1分。

★4、干部任免文件、档案材料及各项报表及时上报得3分。不及时上交或上报不全每次扣0.5分。

5、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2分(由市委老干部局提供)。

★6、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一支队伍(有名册),活动开展正常得1分。

★7、每年上报基层干部或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按要求办好培训班,每年至少一次得1分(有办班计划、通知、名册、授课内容等相应台帐)。

二、日常考核(27分)

★1、年中对基层党委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抽查5分。落实情况好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不得分。

★2、平时按规定上报组工信息(组织科、办公室各一份)得4分。镇党委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其他党委每两个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全年不少于6条。每少报1条扣1分,当月不能及时上报的有一次扣0.5分。

★3、按时报送书面组织工作总结、积极组织撰写组工调研论文一篇得1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4、完成日常表格、材料上报得7分。每月5日前向组织部上报《组工月报表》得2分;其它上报材料得5分。不报或对上报的材料不认真调查思考,撰写、填报质量较差的有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

★5、及时报送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活动意见、组织设置、干部任免等)得1分。

★6、积极参与组织部安排的党建电教片、专题片的申报得1分。

★7、按时参加组织工作各类会议得2分。无故缺席有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有一次扣0.5分。

★8、来信来访有登记、有笔录、有调查、有结论得1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落实不力的,有一件扣1分。

★9、党内统计按时、保质完成得1分。完成情况不好扣1分。

★10、本党委范围内的档案管理规范得2分。档案齐全得1分;有专人负责并有档案室、柜得1分。

★11、党报党刊和党员学习资料及时领取和下发得2分。

三、创优考核(加分)

1、专项组织工作加分。专项组织工作被本市、省委组织部评为先进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2、组工现场会加分。组织工作有特色,被本市、省委组织部召开现场会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3、经验材料加分。组织工作经验在本市、省有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1分、2分、5分。

4、调研加分。组织工作出色,省及兄弟县、市、区的组织部门领导到此调研、总结或取经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5、在本市、省、国家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发表(播出)组织工作文稿,分别加0.5、1.5分、3分、6分,简讯、信息减半。

★6、活动评比加分。在组织工作创新、创特色活动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本市举办的其它组织工作方面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7、需要加分的其它项目,年终考核时由组织部确定。

说明:

1、在上述加分项目中,同篇文章或同一项工作,分别被不同层次录用或表彰的,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本意见中的每一项考核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凡打“★”符号的条款,同时也作为组织委员工作考核内容。

3、本考核意见作为年底组织工作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合,分为:优秀(95―100分)、较好(90―95分)、一般(80―90分)、差(80分以下)。

篇4:动物系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动科团、学制度管理文件【*】2号

为加强系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潜力,使“信心足、觉悟高、干劲猛、体会深、情谊重、进步大”的发展理念更加合理化、制度化,培养学生干部(干事)的工作能力,经书记处、主席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管条例如下:

第一条学生干部、干事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期间实行10分制考核。

第二条考核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结果的构成

考核结果为民主评议得分与减分项之和,当达到直接除名条件时不予考核

第四条民主评议办法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的评议: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占30%,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意见占30%,系学生工作组意见占40%;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评议:各部成员(包括干部、干事)占60%,书记处、主席团意见占40%;

3、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干事评议:部门成员(干部、干事)占60%,部长占40%;

4、我系社团干部的评议:社团成员占60%,社团部意见占40%。

第五条扣分项

1、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无故迟到扣0.3分/次;早退扣0.2分/次;缺席扣1.0分/次。

2、不能按进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视情节轻重扣0.5-2分/次。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的,扣0.5分/次;拒交的,扣1分/次。

4、受校区、系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分/次,0.5分/次。

5、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由书记处、主席团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除名(通报批评)项

1、各级通报批评达到两次者立即除名。

2、因个人原因而致团总支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其轻重予以通报批评(1次)直至除名(2次)。

3、醉酒闹事、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考试累计4门补考、重修2门者立即除名。一学期考试2门补考劝其离职。

4、工作情况极差,经多次教育无效者立即除名。

5、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立即除名。

6、凡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一学期三次无故迟到或二次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立即除名。

7、超时、拒交各种计划、总结累计达三次的,立即除名。

8、各部工作之间需要协作而加以拒绝者通报批评。

9、未列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评议成绩在6分(含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者,并劝其退出团总支学生会;评议成绩在6分以上,7分以下者,视为合格;评议成绩在7分(含7分)以上,9分以下者,视为称职,9分以上(含9分)者,视为非常称职。

第八条各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

1、系礼仪队、主持人小组、生活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等级及加分办法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标准,并按照30%比例评选优秀进行系级通报表扬进行加分。

2、系各运动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比赛获奖或参与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3、系文艺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参加演出获奖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4、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的所有成员未满一年则,不得参与考核及不享受加分待遇。

第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

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年9月

篇5:卫生检查奖惩考核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20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2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50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50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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