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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2

民政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立国在20**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

简介

20**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立国在20**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9%。

20**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目前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省份已由去年6省市扩大到14个省(区、市),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同时,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规划纲要的要求,民政部目前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制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起草了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实施意见,拟从20**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活动。

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以下简称“高龄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愈加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是我市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

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从20**年4月1日起。

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高龄津贴发放程序和办法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四、高龄津贴资金筹集和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解决。市财政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龄津贴资金给予30%的补助,其他地方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民政部门每年1月底之前,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并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下拨相应的补助资金。

高龄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的审批和发放;财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的安排拨付;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高龄老人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要坚持动态管理,分类发放,切实做到不漏发、不超发。要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篇2:江苏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高龄老人津贴对象

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老人。80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

1.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当然,上述是大部分省市对高龄老人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形式

那么高龄老人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频率为一个月一次,由老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负责单位领取即可。

怎样完善老年人综合津贴的制度设计

近期,上海正在研究设立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该政策计划将目前实行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全市统一的老年综合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考虑到上海市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的占比已超过30%,老龄社会比预计时间大幅提前到来,改革和完善申城老年人福利制度已迫在眉睫。因此,这次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也是很好地呼应了上述紧迫需求,是为题中应有之意。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被认为是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的创新和亮点的制度设计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补贴直接到卡的模式可能过犹不及。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之所以设计采用直接发放现金的模式,其原因之一是有部分老人认为现有的70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制度对于不喜欢外出乃至行动不便的老人而言意义不大,并未惠及他们。然而,不少老人一辈子勤俭节约,习惯性地尽量避免一切没有必要的支出,一有收入入账往往会存下而不是将其用于消费,在他们眼里,为子女留下点什么比自己消费更能令自己安心。此外,福利属于一种财产权利,财产权利都是可以不享受甚至是放弃的。今天的绝大部分老人,即使罹患各类慢性疾患,大抵上在年满80周岁之前都是基本具备外出活动的能力的,而随着上海市公共设施无障碍化改造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即使是坐轮椅的老人一样可以实现较为轻松地出行。所以,不常使用免费乘车服务的老人大部分是出于本身就不太喜欢出行这一自身原因。因此,综合津贴制度将变老年人免费乘车为通过消费打到敬老卡里的津贴支付交通出行费用的模式也不能排除因噎废食的可能,即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反而降低不少老年人的出行意愿。

其次,按年龄递增顺次加大补贴力度的作法未必完全合理。据悉,拟推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具体标准初步定为:65-69岁,每月50元;70-89岁,每月12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以上,每月500元。这种按年龄递增顺次增加补贴金额的作法是不是真的可以让高龄老年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吗?根据研究,老年期常见病概有“慢支”、“三高”、“糖尿病”和“脑功能障碍”等。而致使老年人部分或全部丧失身心功能的主因之一就是脑功能障碍。脑功能障碍的主要病症即老年痴呆症。常见的老年痴呆症有阿尔茨海默症、脑血管型痴呆症、路易小体型痴呆症等。就最为常见的阿尔茨海默症的发病率而言,按日本的统计数据,老年期人口各年龄段中60-70岁为12%、70-80岁为30%、80-90岁为50%、90-100岁为75%、100岁以上为97%。通过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当老年人到了80周岁之后,老年人的自主意识活动能力将会随着年龄增加而显著递减。大部分80岁及以上伴有认知功能障碍(即所谓的失智)的老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可以按月领到上述津贴。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发钱到卡,年龄越大补贴越多的作法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鉴于上述担忧,笔者建议针对老年人综合津贴制的制度设计做如下完善。

第一是不一定考虑“钱到卡”的模式。鉴于老年人不一定会如制度设计所希望的那样主动消费,积极用足补贴额度,未来也未必一定要把补贴直接打到敬老卡上。相关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仍在实施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两项政策的覆盖人群约170万人,每年财政补贴为8.5亿元,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后,受益人群将扩大至270万人,每年所需的财政补贴将超过33亿元。既然政府层面已经做好了在老年人福利领域增大财政补贴额度的准备,那完全可以在保留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老年人营养补贴等既有的老年人福利项目的前提下,增加一些更具特色和个性化的服务。如考虑到部分老人不喜欢外出或者喜欢室内活动,可以试点推出老年人免费购书额度、老年人戏曲、电影免费观看额度、老年人影视及广播作品免费点播额度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免费额度应采用过期作废的模式,即按年或按季度清零。如果老人真的对阅读及欣赏曲艺及影视作品感兴趣,那么其自然会在一定期间内积极主动地去享受它们。而这些福利项目不会因为对其没有兴趣或者现有的肢体及认知功能无法享受它们的老人支出经费的作法也会使财政补贴的使用更具效率。

第二是老年人福利财政投入增量应更加有的放矢。为了使老年人切实地享受到国家的政策优待和优惠,日本等一些国家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投入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直接用来购买为老人量身定做的养老服务上,而不是直接支付给老人本人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的最大需求是医疗、护理和养老护理,尤其是养老护理。有鉴于此,未来上海市、区两级财政针对老年人福利的加大投入的部分更应该向购买养老服务产品所倾斜。必须指出的是,为了统筹财政投入,既有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应纳入到未来的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中去。此外,很多社区及街道至今仍未覆盖包括看护、就餐等项目在内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在推进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时应注意同时实现这些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第三是津贴发放向贫困老人倾斜。部分发达国家也设计有直接向老人发放现金补贴的制度。但其发放对象主要是低收入水平老人及贫困老人,而且往往采取临时发放或者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参考这些模式,未来上海市也可以考虑在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中整合现有的针对低保老人的各项福利制度,做到统筹兼顾。养老专项财政补贴支出项向养老服务产品等项目及贫困老人倾斜的作法不但完全不违背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的初衷,而且会显著提高这一制度的政策灵活性及施政效果。

篇3:海南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解读

海南省的高龄老人可以补贴多少钱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海南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20**年海南全省普遍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在20**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覆盖面,以保障高龄老年人生活水平。

据悉,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海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全省已有海口、三亚、定安等16个市县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而20**年已经普遍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覆盖面,保障高龄老年人生活水平。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万宁市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意见》,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推进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发放年龄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万宁。

二、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满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补贴,其中年龄在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可另外申请享受省级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

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补贴申请、审批和发放

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农场作业区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户籍、年龄的有效证件和健在证明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或农场作业区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7天后,报所在镇政府、农场审核;镇、农场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审批。

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老年人名单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标准核拨补贴资金。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按月发放。

四、补贴发放执行时间

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从20**年7月执行。其中在20**年7-12月满90周岁的,从审批后满90周岁的当月起发放;在20**年7月前已满90周岁的,从审批当月起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工作。各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各农场及其作业区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抓好申请人员证明材料收集、名单公示、审核、申报等环节工作;市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应具实出具申请人员户籍信息和健在证明。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应依照申请条件及时对各镇、各农场申报人员进行复核审批。

(二)、要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动态管理工作。各镇、各农场每月应向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提供减员情况和申报新增人员情况,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复核、审批、办理补贴停发或增发手续。并每季度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人员对领取补贴人员健在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复查。市财政局、市信用联社应按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每月提供的名册核发和分解补贴资金,做好补贴资金总现发放工作。

(三)要做好补贴资金年度预算。每年8月前,市公安局向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提供老年人口数据,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对数据核准后,确定下年度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预算的基准数据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安排。

(四)、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发放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和监督。对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除全额追回所发补贴外,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要加强老年人高龄补贴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市、镇、村高龄补贴档案管理制度。

篇4:浙江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解读

浙江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20**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二、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2、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高龄的老年人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要建立张榜公示、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3、发放单位对于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要用上门入户、信函调查、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查有虚报、冒领现象,立即停止发放高龄津贴,并要求退回已领取的高龄津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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