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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食品检验检疫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7

1.负责辖区内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查验管理工作。

2.负责收集与传递国内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制定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3.负责出人境交通工具和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境口岸储存场地进行卫生许可证的考核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査、收集境内外病媒媒介生物种类、种群的分布资料,并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和防治措施工作。

5.负责微生物、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人境处理工作。

6.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出口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与检査;协同有关

部门对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

7.承办重大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问题及发生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有关方法标准与技术法规的推广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主管商品的质量状况和检验检疫工作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査处理。

10.负责卫生检疫、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监测的信息统计工作;负责进出口食品和质量评价及监督检验的信息(统计与质量分析)工作。

11.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护士岗位职责(医疗卫生事业)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职称以上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本科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7.自觉提高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做到准确熟练而精细。

8.指导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9.在护师以上人员的指导下,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参与患者健康教育活动。

10.办理人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以及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篇3:业务副院长岗位职责(医疗卫生事业)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査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査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査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人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査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9.组织检査本院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篇4:卫生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市直卫生系统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评和发展工作。

2.负责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

干部,负责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纪检办事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各自程序办理任免审批手续,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做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

7.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8.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医疗卫生事业)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

2.组织制定本院教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进行年度检查与总结。

3.拟定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改革制度、经费开支方案,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4.抓好全院教研室建设、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月组织一次教学工作检査,督促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5.每周督促落实学生管理工作。

6.重视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检查落实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7.每周一次检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确保较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8.参加有关教学和继续教育有必要的培训班或会议,不断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经验。

9.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做到人离前关闭所有电器,人离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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