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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6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组织实施出人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7.组织领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

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10.依法承担执行有关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3.统一领导全市消防部队,对全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4.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领导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篇2:变电站站长岗位职责

1.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4.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5.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验收。

6.检查、督促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7.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篇3:海运操作主管岗位职责

1.完成上级主管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合理分配本操作团队各员工的工作任务。

3.使本操作团队按标准流程操作,使货物及时、安全、顺利地运输。

4.发现和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5.改进操作流程、单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6.积极发现和主动满足客人的各项合理需求,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7.有效协调与外部单位、内部员工和其他业务组等各方面的关系。

8.为公司节省成本,创造效益。

9.监督下属工作,考核下属工作绩效,提交下属职务级别及年薪调整申请。

10.培训下属,做好梯队建设。

篇4:认证监管处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推动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及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注册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国外官方检査及上级的专项检查。

3.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免办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省局相关部门进行3C认证执法检查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参与3C认证的市场稽查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的活动,维护辖区内认证市场秩序。

5.受理对认证活动的申诉和投诉,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6.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出口商品使用国外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认证标志方面的打假工作。

7.负责认证监管业务各类评审员的推荐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认证监管业务的各类统计和上报工作。

9.负责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5:大副岗位职责

大副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运输,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

?责任与权利

1.在船长不在船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接替船长指挥船舶。

2.严格遵守有关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定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3.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4.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5.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调。

6.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

7.负责船体保养,以及甲板部、生活区所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8.负责船舶压载水管理和船舶垃圾管理。

9.负责船舶伙食管理工作。

10.负责全船卫生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必要时拟定节水惜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实施。

?值班

1.值班期间是船员的代表,应熟悉并履行值班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2.航行、描泊期间值守时间:按体系文件要求。

3.及时收取和阅读气象报告、航行警告及其他电文,重要信息及时报告船长。

4.值班时,应监督并指导值班水手的工作。

5.进出港、靠离移泊和抛起铺时,按船长的指示在船首负责瞭望及指挥木匠、水手进行抛起描和系离泊操作,主动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6.值班时负责迎送引航员登、离船设备和装置的安全。

?货物运输

1.装货前,负责清船验舱工作,确保装货处所适于装货,装卸设备处于良好工况。

2.根据船长指示,合理配载,确保船舶状态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和规范的要求,并控制在安全适宜的范围内。配载计划需经船长审阅同意。

3.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

4.监督并指导值班驾驶员按照货物配载图装卸货物,妥善处理装卸屮出现的问题。

5.做好货物的保管(包括合理通风、监测温度和湿度等),及早采取措施避免货损。

6.载运危险货物时,应遵守SOLAS公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船舶适装证书的规定。

7.同港方保持良好沟通和配合,做好货物的交接工作,审阅并正确签署货物交接单据。

8.最终的货物积载图、商检水尺计量报告和航次状态计算结果递交船长审阅。

9.航次结束,正确填写“航次货运质量报告”经船长审阅后上报。

?管理和船上培训

1.负责甲板部人员的值班安排,填妥“值班安排表”,经船长批准后执行,建立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

2.督促甲板部新上岗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审核甲板部“新上岗人员体系熟悉确认表”后报船长。

3.组织、领导本部门船员在船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4.负责甲板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并按要求填写“船员安全教育业务学习记录簿”。

5.督促甲板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防污染方面的国际公约。

6.高处、般外、水面、明火、封闭处所等特殊作业,应遵守体系文件的要求,向船长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定期组织甲板部的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缺陷和不合格项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8.负责甲板部人员的业绩考核,对本部门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9.负责安排并指导甲板部见习人员在船上见习培训。

10.安排甲板部人员的休假计划,并报送船长、政委。

?维修保养

1.负责制定航次、月度和年度的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实施。

2.负责检查和监督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

3.按规定填写“甲板检修记录簿”。

4.填写甲板部维修保养月度报告送船长审阅后上报。

5.在修船时应当:

(1)负责编制和汇总甲板修理工程单,递交船长审批后上报。

(2)制定并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修船准备。

(3)经常向船长汇报甲板修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组织并督促做好自修、监修和验收,妥善保存各种测量记录。

?压载水管理

1.按船长授权负责压载水管理,遵守港口国和地区的特别规定并充分考虑国际海事组织A.868(20)号决议,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

2.经船长同意后,指示木匠、二管轮进行压载水舱、淡水舱的注人、排出和移注工作,并保持记录。

3.按规定向港口当局报告压载水情况。

?船舶垃圾管理

1.根据防污染公约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要求,主管船舶垃圾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2.按规定填写“船舶垃圾记录簿”,按要求送船长签阅。

3.垃圾退岸处理时,应向接收单位索取收据并妥善保管。

?物料管理

1.负责并监督甲板部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及家具、器皿、办公用品的申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

2.负责上报甲板部物料消耗报表。

?伙食管理

1.审核大厨编制的伙食采购计划,并报船长审批。

2.督促大厨合理制定周食谱,并监督执行。

3.提请伙委会定期进行伙食盘点和核算,公布伙食账目。

?船上医护

1.负责医疗室和病房的管理,保持医疗器械设备正常完好。

2.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负责药品的申领、保管和发放,并建立药品清单。

3.按麻醉品管理规定,做好保管、使用和申报工作。

4.负责患病船员的急救、医护,按规定填写“船员就医登记簿”,发现急危病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5.发现船员患有急重病或负重伤时,应立即报告船长、政委,采取有效措施。

6.发现传染病疾病,应立即采取隔离和预防措施,防止疾病蔓延。

?卫生和防疫

1.负责船舶的防疫、除害和清洁工作。

2.经常检查和督促大厨、服务员保持个人卫生和厨房、餐厅以及各自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做好全船饮水卫生。

4.负责保管预防接种证书,并保持其有效期;负责联系预防接种和办理检验、更换除鼠证明;熟悉检疫规章,负责填报船员健康申报表、烈性药物和有毒物品清单;接待检疫人员,办妥有关手续。

5.熟悉船员的健康状况,负责保管和记载保健手册;定期向船员进行卫生、疾病预防常识和急救知识等教育。

?其他工作

1.按时主持甲板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

2.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井的测量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账。

3.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和船舶技术图纸。

4.负责落实抵离港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落实防火、防暴、防风以及季节性的防范工作。

6.保管全船的备用销匙。

7.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政委汇报工作。

8.承办船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舶应急

在应急情况下,执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附注:在配有医生的船舶上,上述第十项船上医护、第十一项卫生和防疫职责由医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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