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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监管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6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推动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及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注册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国外官方检査及上级的专项检查。

3.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免办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省局相关部门进行3C认证执法检查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参与3C认证的市场稽查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的活动,维护辖区内认证市场秩序。

5.受理对认证活动的申诉和投诉,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6.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出口商品使用国外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认证标志方面的打假工作。

7.负责认证监管业务各类评审员的推荐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认证监管业务的各类统计和上报工作。

9.负责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市场监管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通信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通信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省经营电信业务的审批工作。

3.负责全省电信业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全省电信业务市场的秩序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4.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有关电信设备进网认证制度,并对全省电信设备销售市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网间互联互通及网间结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省内各电信企业间的互联互通及网间结算工作,确保通信的畅通。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信资费管理的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电信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并负责受理有关通信市场的用户申诉。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DOT认证制造厂商职责

车辆和/或机动车辆设备项目的生产厂商的职责是,证实每个机动车辆和/或设备项目都完全符合适用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的最低性能要求。与在其他一些国家如日本使用的典型的批准程序相比,它是一个自认证程序。在车辆或设备项目的第一次销售之前或之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署(NHTSA)不为其发行批准标签,粘贴标签或商标。厂商可取任何合适的措施来提供证明。通常所采取的方法是根据FMVSS进行测试,或进行其他的研究和分析来确定它的产品完全符合标准。

厂商不仅要参与最初的认证,还要在车辆和/或机动车辆设备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一直监控。为做到这点,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质量控制系统,来对从装配线上随机选择的车辆或设备项目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与测试,以确保它原有的性能可以贯穿到其他单元。

车辆安全办公室(OVSC)不指定厂商应该使用哪种类型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个由厂商自行决定。如果车辆或机动车辆设备项目,在设计时合理的考虑了安全因素,那么厂商可以选择一个选择性样品监控程序,来证明产品的变更不会使其脱离完全符合标准的范围。另一方面,如果安全系数小于要求性能,那么将需要一个更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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