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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7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2009年2月,我市召开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按照自治区“五级书记抓林改”的要求,确定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做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林改:一是健全林改工作领导机构,市、县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林改工作。二是健全林改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挂点联系督导林改工作制度,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的合力,形成了林改高位有力推进的局面。三是加大林改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市本级配套投入林改经费共计678万元,县级配套林改经费共计1655万元,全市平均每亩县级配套1.71元;2010年市委、市政府安排了130多名市、县直年轻干部到县、乡镇挂职,并以分管林改工作为主,使得来宾市每个县均有专职分管林改工作的副职领导,66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二名以上副职领导专职负责推进林改工作,极大地加强了县、乡镇林改工作力量。四是加大督查办度,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全市定期通报推进林改落后的乡镇名单,并由市分管领导对负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戒勉谈话,以促进林改工作的推进。五是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全市采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充分发挥“四老一公证人”(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老历史见证人、公证人)在纠纷调解中熟地情、悉村情、懂政策、明事理的特殊资源,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影响和谐稳定的纠纷问题。

由于我市林改工作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林改工作推进顺利,我市林改工作得到自治区检查组的高度评价:2010年5月,全区林改暨绿满八桂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自治区领导在会上高度肯定了我市林改工作。金秀县由于林改工作业绩突出,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被自治区林改领导小组评为林改优秀单位和质量标兵县。2011年象州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区林改工作先进单位,市林业局被自治区林业厅评为全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有19人被自治区评为林改工作先进个人或处纠工作先进个人,其中由市组织部下派到忻城县红渡镇挂职副镇长的黄华同志被评为自治区林改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7月和10月,经自治区林改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六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我市完成确权发证面积886.98万亩,确权发证率91.53%;确权到户面积846.52万亩,确权到户率为87.4%;总体均山到户率76.4%(其中商品林均山到户率为81.9%、公益林均山到户率为70.7%);全市共核发林权证345602本,登记林地840385宗,25万户林农领到了林权证,签订家庭承包经营合同27.97万份,面积846.52万亩;推进林改工作三年来,全市共排查并立案山林纠纷1016起,已调结940起,调结率为92.5%。全区有16个县(市、区)未能通过检查验收,但来宾市六个县(市、区)全部一次性通过了自治区的检查验收,提前两年完成确权发证的林改工作任务。

篇2: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我县从2003年8月开始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收付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体系,11月成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与县财会核算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办公室、会计、资金、核算大厅四个股级机构。2005年4月,***县全须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五项改革,成立了县财政局国库科,与县财政局预算科合署办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职能。2006年,为进一步强化国库工作职能、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县财政局“国库科”从“预算科”分离出来单独办公,“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更名为“国库收付局”。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财政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几年来,国库改革在不断创新发展中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县推进国库制度改革的实践为例,探讨和分析县级国库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财政局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以“热情服务,规范管理”为工作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财政国库收付工作是一种窗口服务行为,***县为积极搭建一个为部门、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的工作平台,努力营建一个文明服务窗口,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服务制度体系。在对外服务上,制订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值班主任岗位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分级审批制度》等。在对内管理上,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百分比考核制度》、《AB岗位责任制度》等多个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相关职责,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使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原则性日益增强,得到了上级部门及预算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规范预算支出程序,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针对预算支出报账权限特别制定了《分级审批制度》。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的同时,对一般性、经常性支出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拨付,对临时性、特殊性、非正常性支出必须由股长、值班主任或局长复核后才能拨付。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制度》规定执行,禁止各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及篡改科目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各单位预算支出,加大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稳步推进职能调整。由于国库收付局延续了财会核算中心职能,使得收付局同时还承载着部分县直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为确保会计核算健康有序进行,每半年一次抽调业务骨干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会计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一指出并作为量质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随着国库收付职能的加强,根据上级要求,国库收付部门要逐步退出会计核算职能。***县采取“稳健操作、有序推进”的做法,根据各预算单位会计人员配备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退账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下发退账通知给各个预算单位,然后印发意见表200余份,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报送分管财政局领导,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新模式,从而确保核算向支付转轨改革的稳步推进。

(四)加强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为了管理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在帐户管理和资金拨付上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印鉴分离:印鉴实行出纳股长分别管理制,同时还必须做到人走章锁,以确保资金安全;二是撤并帐户:将原来的41个帐户撤并为现在的16个帐户;三是单笔金额五万元以上,必须向银行附上由股长签字的出资证明,银行方能付款;四是单位借支3万元以上、项目支出10万元以上须经股长局长审批,方能拨付;五是出纳在日清月结的同时,每月必须与银行及预算单位对帐,经对帐三方确认无误后,各相关单位在收付局提供的对帐证明单上盖章。对有项目的单位,并针对各项目特点制定出完整规范的《资金拨付办法》,明确要求各项目必须有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预算、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文件,付款时凭相关手续直达用款人。严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

(五)推行公务卡消费改革,提高公用支出透明度。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改革。截止2009年底,全县应办卡单位135家,已办卡121家,占应办卡的90%;正在办理的12家,占应办卡的8%;未办卡2家,占应办卡的2%。2009年公务卡消费支付1万余笔,支付金额480余万元,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财务结算程序,规范了单位现金管理,明显增加了财务支出透明度,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涉及到方方面面,既要有严谨的工作方法,又要有热情的服务态度,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根据自身的经验,存在有如下问题:

(一)专项资金多户核算与单一帐户的矛盾。根据省厅相关业务处室要求,各种专项资金都要求设立专户,虽然各专户都由国库科统一设立,但专项资金种类繁多,有些资金还只能通过一些专业性银行设立,这跟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建立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工作难度,也跟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增添了麻烦。

(二)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与监督管理的矛盾。国库部门作为财政局的服务窗口,也代表着本级政府的形象,虽然我们制订和完善了服务制度,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广大群众对改革和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以为不能办的业务当做是有意刁难,沟通解释都效果不佳,迫使收付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感觉到畏手畏脚,影响到干部职工的工作情绪。

(三)实行部门预算约束与实际操作的矛盾。部门预算是集中支付改革的关键步骤,是关系改革成败的重中之中。实践证明,部门预算的编制与实际操作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状况。比如交通费,部门预算每年每车包干是3万元,但实际支出数往往大于预算执行数。

(四)推行公务卡改革与用卡环境的矛盾。目前,县级银联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一些中小型商家都没有布网,还有些商户因为需付手续费而不愿意设刷卡机,影响了用卡率,从而给推行公务卡带来难度。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几点矛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单一帐户设立,完善分账核算办法。针对专项资金帐户设立过多问题,建议省厅出台相关措施,加强规范国库单一帐户管理,要求县级财政国库部门只在人民银行设立一个帐户,所有专项资金都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实行指标结算,然后采取分帐核算的办法,明确核算各类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结存情况,这样,既提高了资金结算的效率,也方便了会计核算。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国库工作不仅仅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而且是服务于社会广大群众。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耐心的做好解释,让广大群众理解我们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电信、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基层财政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络,相互配合,相互理解,不推诿,不逃避,真正做好清算资金的及时、安全和畅通。另外,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做工作中的细心人,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三)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支出。进一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制度》来审核和拨付,处理好越位、错位和缺位三者之间的关系。严禁各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及篡改科目使用资金,严禁超预算、超计划拨款及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从而规范各单位的预算支出。#

(四)加快支付资金清算,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不仅要加强人行、代理银行、银联及电信部门对支付资金及时清算力度,而且要进一步加大公务卡的推行力度,要积极配合,相互沟通,加强银行和商家对推行公务卡的工作认识,解决好公务卡消费存在的弊病,比如手续费过高,刷卡点过少等问题,要增加Pos机的投放量,加快布网速度,改善用款环境。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公务卡消费的宣传解释工作,让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了解公务卡消费的利与弊。

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和完善的过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更需要一个长期实践和不断完善,要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财政服务优质便捷、财政管理科学精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我们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财政局柯拥军2010年5月21日)

通联:***县财政局柯拥军

(如果采用,稿费请寄柯拥军、谢谢。电话)

篇3: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项目

----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总结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具有规范、透明、高效等特点,有利于加强财政财务监管,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有利于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更加方便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打造预算单位“阳光支出”。

2012年9月份开始,我市全面实施了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改革实施一年多以来,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含三县)800余家预算单位累计申办发放公务卡1.6万余张,市县两级实现了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全覆盖,改革进度和运行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2013年上半年,市本级公务卡累计支付11,853笔,累计刷卡支付金额1,723万元,刷卡笔数和刷卡金额双双位居全省第二位,此项改革受到省财政厅高度认可,并将***公务卡改革模式在全省推广。

一、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出台配套文件体系

1、推出加强现金管理新举措。结合党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库[2013]622号),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单位现金使用情况,对单位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的现金使用实行额度总控,对于单位项目支出现金使用实行网上申报审批,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严格控制了单位项目支出的现金使用。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检查通报制度,按月通报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公务卡使用有关情况。截至12月底,预算单位现金提取量为4,568万元,较改革前下降80.8%,有效堵塞了财政管理漏洞,预防并控制了资金运行安全风险。

2、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为实现公务卡支付动态监督管理,制定《***市财政局关于上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通知》(财库[2013]402号),全面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结合工作需要和监控重点,设置了18条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使用情况和现金提取等信息进行自动排查,及时核实疑点事项,迅速纠正执行偏差。截止12月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累计拦截不规范支出6046条,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环境

针对预算单位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突发问题或紧急事项,主动向预算单位公开代理银行公务卡业务总负责人、各网点行经办人以及财政监督服务电话,尽可能方便预算单位办理业务。同时积极协调工、农、徽、建四大代理银行,不断提高POS机布设数量和密度,为预算单位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用卡环境。#

(三)加强宣传调研,不断总结经验

一是积极宣传改革。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有步骤、针对性地在《安徽财会》、《***日报》、《***财会》等媒体上专版宣传公务卡制度改革,介绍公务卡知识,形成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积极联系协调***电视台,以全程追踪采访***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公务卡实际使用情况的形式,制作公务卡专题热点访谈,在***电视台播出,受到社会各界较好的好评。二是做好调研总结。撰写《推行公务卡制度让”阳光”同行》调研报告,分析总结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得到张孝成副市长的批示肯定。

(四)积极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务卡改革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协商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公务卡改革会商机制。邀请人民银行、公务卡代理银行及部分预算单位进行会商,就公务卡使用管理中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沟通,研究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五)加强指导督促,实现市、县(区)联动

今年以来,按照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纵深推进的改革宗旨,在市直和县级实现公务卡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指导推动区级和乡镇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公务卡制度逐步向县区基层单位快速延伸。在区级政府中,禹会区率先带头实施公务卡改革试点,全区103家单位全部实施公务卡改革。三县更是将公务卡制度稳步向乡镇推进,已有28个乡镇实施改革。

二、公务卡制度改革初显成效

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预算单位的积极支持,在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源头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一)方便了预算单位用款,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传统的公务现金支出需要经过预借现金、报销还款两道程序。使用公务卡结算,变为报销还款一道程序,简化了财务报销的环节,减少了现金使用流量,控制了资金运行风险。同时,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能够核实发票和刷卡凭证的真实性,实现了报销流程的规范化和操作的智能化,也加强了单位内部财务的审核监督。

(二)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降低了现金使用量。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在内的十七项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规范了公务消费的行为,堵塞了财政管理漏洞,有效预防公务消费腐败。改革数据显示,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同时,国库集中支付现金提取量大幅减少。今年1-12月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累计支付34,692笔,累计刷卡还款金额4,706万元。现金提取量为4,5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8%。

(三)提升了政府支出的透明度,促进了公务支出廉洁高效。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之后,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能够及时掌握通过公务卡支付的公务消费信息。单位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查询,并与发票、签购单等票据进行核对,有效保障了公务支出的真实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公务卡支付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监控,对违规支付进行快速核查处理,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督监管。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

(一)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公务卡认同感。

继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培训,如在报纸、网络上开辟公务卡制度专题宣传板块、在大型商场张贴宣传海报等,进一步普及公务卡相关知识,使预算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和体会使用公务卡的诸多好处,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二)完善技术支持系统,优化公务卡用款环境。

针对目前运行中存在的代理银行传递公务卡消费信息不及时、银联网络覆盖不广泛等问题,积极会同代理银行、人民银行等,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公务卡信息传递速度和支付清算效率。进一步督促各代理银行加大POS机具布设的数量和密度,建立公务卡使用激励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办卡、用卡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指导预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内部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操作程序、报账时间等报销管理细则,规范公务卡结算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列入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加强现金制度管理,督促单位建立现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使用,切实减少现金支出。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纪检监察、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公务卡使用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对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预算单位重点督察,确保公务卡改革制度到位、执行到位和监督到位。

篇4: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精选)

第一篇:闫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闫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汇报材料

闫家乡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闫家乡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就闫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自全县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闫家乡党委、乡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乡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工作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基本情况:

闫家乡共有14个行政村,61个村民小组,总土地面积13.7万亩,有集体林地面积50013亩。截止2014年12月底全乡共有2014户,9834人。14个行政村全部参加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涉及林改55个村民小组、1881户、面积为50013亩(其中有林地18392亩,灌木林地24733亩,宜林荒山6888亩)。截止2014年1月底,所有林地全部划分到所涉及村的1881户8752人手中;建立健全乡级档案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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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村级档案130卷,签证率和建档率均达100%,全面完成了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为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又好又快推进,我乡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在这次林改工作中,我乡紧紧围绕主要领导亲自抓,紧抓乡村两级干部来开展工作。明确乡村两级书记是林改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林改的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和乡村两级其它干部是林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村林改工作,真正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全乡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林改工作的局面。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闫家乡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6名干部,具体负责林改各项工作。14个村相应成立了村级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对三个先行实施林改的村,乡上专门委派科级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闫家村由马平平乡长负责、花山村由付六四书记负责、陈庙村由张迎吉乡长负责),对其余11个(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范文网:)村也相应任务到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

二是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程序。我乡于2014年3月份开始首先对闫家、陈庙、花山三村先行开展林改试点工作,并请县林业局及相关业务单位来试点村指导工作。为全

面开展我乡林改工作积累了经验。其余11个村根据工作要求相继开展林改工作,并针对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时间要求,专门制定了《闫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安排表》,要求各村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并上报相关资料。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林改宣传氛围。按照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全乡动员培训大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林改政策,动员全乡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林改工作。组织14个村级林改工作小组,走村串户,调查情况,宣传讲解林改政策。利用贴标语、挂横额、出墙报、发资料、广播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林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方法以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全乡共张贴标语50多条,发放《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白卡》2650多份,出黑板报51期,播放广播190次,召开专题会议15场次。做到了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全社会都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请县林业局业务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业务培训会,并深入村组现场指导,培训内容主要是林改相关文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法步骤及具体业务。全乡共召开专题培训会3场次,受训300人次,使培训工作

真正达到了全乡干部懂业务,人人干业务,精业务。确保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乡党委从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到村到位情况入手,采取查资料,看记录,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对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同时对各村面上的工作要求一周报一次进度,确保林改工作每天都有进展。定期不定期召开林改工作碰头会和情况通报会,全面掌握全乡林改工作的动态,确保了全乡林改工作有效推进和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是尊重历史、明晰产权,确保一村一案、确定林权归属。80年代所进行的分山到户的四至界限的标识界限大部分已被人为或自然灾害破坏或挪位,为此,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进行林改难度很大。乡党委、政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做到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与现实相结合;要求原户主与之有争议的农户出示相关证据,根据所提供证据,进行现场确权。由技术员将乡、村、小组界线勾绘上图、确权并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分别落实到户。全乡已落实权属55个小组、1881户,面积50013亩,分林到户任务全部完成。一村一案是这次林改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林改工作中,各村、组在摸清林情地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土地法》、《森林法》和村规民约的基本要求,对本村的林改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分林方案,方案初步拟定后,由三分之二以上户主表决通过,并报送乡林改办把关,

经政府审核,最终形成各村林改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尊重民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了农户的拥护。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各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林改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地安排到各林改小组中,加强对各小组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关,使方案能充分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同时我们公正处理林权归属矛盾,有效避免了各村民小组在讨论、审议、表决实施方案过程中,借助宗族、民族、家族和地方势力,侵害少数群众利益的行为。林改以来全乡共调处矛盾纠纷5起(闫家村3起、陈庙村2起),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七是确保质量,依法规范操作。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每宗林地林权申请、登记等都按规定时间进行张榜公示,保护了广大群众对林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规范林改工作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林改工作规定的15个步骤环节进行规范操作。三是请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利用两周时间,专门对林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共装订乡级档案92卷,村级档案130卷,确保了资料整体规范,便于管理和查阅。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全面结束,但深化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广大农民增收致富。我们将结合本乡实际,在保护好现有林业资源的同时,积极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出适合我乡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探索以发展沙棘、花椒、核桃、中药材为主的特色林业,从而促进山区群众增收致富。闫家乡人民政府

第二篇:某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乔官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按照中共昌乐县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乔官镇总土地面积29.4万亩,158个自然村,24878户,86714人,其中农村人口84368人,涉及林改的人口数为79548人。林地总面积30670.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2295.5亩,公益林7088.0亩,商品林14709.2亩,农田林网7200米;非林业用地面积8375.0亩。

二、工作进展有序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到位。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后,镇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开展,迅速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镇的林改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先后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林改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外业勘界小组和林改宣传小组,确保了工作迅速有效地开展。同时,在全镇实行分片包靠制度,坚持镇领导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户、专业技术人员搞服务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强化措施,形成了全社会抓

林改的工作态势。

二是强化宣传,配强设备。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乔官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乔官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镇进行了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20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真正做到了林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物资配备方面,专门设置了林改办公室和林改档案室,配齐了办公用品,购置了gps四台、微机、打印机各一台、档案橱六组、数码相机等物品。

三是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在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村级林改方案;对过去的合同进行了清理和完善,并在镇政府批复后进行了合同公示,对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进行林权登记;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外业勘界,审核林权登记材料,并进行公示三十天,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微机录入建档。同时,在镇、社区、村层层签订了林权改革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继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林改各项措施的落实;镇有关部门成立5个督察小组,每个小组督查两个社区,定期不定期对林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是有序进展,成效显著。经过努力,全镇共完成林改村庄139个村,其他19个村只有非林业用地等情况未参加

林改。林改涉及79548人,共完成面积22295.5亩,清理合同1635份,公示合同1635份,外业勘界1660宗地,林权登记、林权公示1660宗地,并根据外业勘界情况绘制成果图,把电子数据刻碟保存,根据上级要求,建立标准档案室,并把林改档案进行了归类存档。在整个林改工作中,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认真进行了林改纠纷的调处,共调处矛盾纠纷二起。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整个林改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县林改办的大力帮助和支持,林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与兄弟镇街相比,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镇林改工作涉及林区面积大,半平原半丘陵地形地貌复杂,勘界工作量偏大,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部分资料整理不够细致完善,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下步,我镇将继续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进度,重点抓好工作扫尾,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按照县林改办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全镇林改工作。

2014年12月30日

第三篇: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林改办:

根据贵办[2014]3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林改工作进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度

我镇下辖12个村委会、81个村小组,目前,外业勘测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现正紧张进行查缺补漏工作,已进行第一榜公示的村小组有45个,已完成查缺补漏的村小组有9个,同时也在进行第二榜公示。经村民小组表决通过的村组方案有1个。

二、边界问题

我镇与吊罗山毗邻的村委会有巡亲、八村、抄寨、毛定等6个村委会,占我镇下辖村委会的50%,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镇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镇委、镇政府下大决心解决与吊罗山之间的边界不清问题,在镇委、镇政府的努力及吊罗山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我镇用一周时间将边界全部明晰,此举对我镇的林改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抓发证试点村的工作计划

为扭转我镇林改工作的被动局面,我镇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实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抓林改,下一步我镇将着重抓大田村委会什那村小组和椰村村委会南跃村小组等发证试点村的工作,县林改办已派出一个指导组专门指导我镇的此项工作,相信在县林改办工作人员不留遗力的指导和帮助及镇林改工作队的共同努力下,8月份至少有2个村小组可以确权发证。

第四篇: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铺开以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以及乡镇街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林改工作,听取进度汇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经过近10个月的紧张实施,目前,全区44.4万亩集体林地已完成确权面积41.3万亩,完成林权发证面积15.6万亩,分

别占总面积的93%和35.1%,未出现林权纠纷现象,整个工作严格规范,平稳高效、农户满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专班推进,确保林改实效。区林业局实行党委班子成员挂点包片,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成立11个督导组,并抽调林政稽查站、林勘队、乡镇街林管站工作人员成立四个林改专班,调剂4辆专车,积极参与林改。林改专班主要负责林业政策法律咨询、外业勘测、区划宗地,确认权属,调解林权争议纠纷,审核林权申请,公示林权登记,发放林权证等工作;督导组负责与乡镇街协调,使林改专班能顺利进乡、村开展工作,并对林改专班工作进行督办检查,两套专班相互协调,有机结合,正确把握林改工作中方案制定、政策法规、群众意愿、确权发证、社会稳定“五大”环节和妥善处理质量与进度、经营与保护、改革与稳定“三大”关系,确保林改质量与实效。

二、坚持阳光操作,依法明晰产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是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还地、还权、还利于民。在林改中,××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了林改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一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对已依法流转,且合同规范的林地,坚决予以维护。对流转合同不完善的,依法调整,力争不引发新矛盾。二是尊重农民意愿,以人为本,不搞强迫命令,对需要林改的集体林地,先制定林改方案和利益分配方案,张榜公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2/3以上农户代表同意并签字,报乡镇街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实施,从而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和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三、坚持分类指导,促进资源保护。林改的首要任务是通过明晰产权和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了正确处理经营与保护的关系,我区按照分类指导,生态优先的原则,一是对生态公益林,原则上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只对生态公益林地和林木确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只发放到村级,由村级组织落实护林员管护,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二是全面放活商品林,对尚未确权到户的商品林地,因地制宜,经农户代表同意,采取家庭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最大限度发挥林地的利用率与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

四、坚持规范流转,促进林业融资。为了充分挖掘林地潜能,我区把市场化经营的理念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机结合,林改过程中,在确保林地性质不变,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不变和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平稳”的原则,采取转让、承包、入股等形式合理流转林地经营权,促进林业规模化生产与开发,鼓励社会主体投资办林业,充分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生产,壮大林业块头,建设“林业工厂”,提升林地综合效益,加快林业产业化升级。

五、坚持配套改革,激活发展动力。配套改革是林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巩固林改的保证。在推进林改的过程中,我区一手抓林改,一手抓配套,健全和完善林业发展长效机制,激活林业发展源动力。一是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完成林权发证。以《林权证》的形式,明确受益人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收益权,巩固林改成果。二是切实减轻涉林负担,落实还利于民政策,对涉林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鄂办发[2014]27号文件精神,减免“育林基金”和“更改资金”。目前,共计免征两金73.3万元。三是积极筹建林业生产要素市场,成立林权登记中心、森林资产评估中心,完善森林资产抵押登记制度,为林业投资人融资、交易搭建平台。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第五篇: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我县集体林权改革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经过全县各级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工作和共同努力,现已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个阶段工作任务,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林改开始后,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作农村工作头等大事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先后召开了4次全县林改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林权制度改革操作流程》、《检查验收方案》等林改工作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首先,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林改办,负责日常工作,并从县级部门抽调30名同志组成林改指导组,分赴全县20个乡镇指导林改工作。其次,各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组建乡镇林改小组20个,村级林改组织194个,设立专门办公地点,开展林改工作。第三,及时拨付40万元林改经费。并给20个乡镇按任务量的大小分别拨付3000-5000元经费,共拨付8万元。同时在县级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了20多万元的工作经费,保证了林改工作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为全县林改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全县上下建立了协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奖惩到位的工作体系。

二是发动群众,夯实基础。全县林改工作动员会后,我们及时在县电视台开办林改宣传栏,组装宣传车,召开林改动员会、村民大会,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简报、公开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发动。8-9月13次举办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林改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现场指导培训,共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各乡镇也召开了乡村林改工作动员培训会,学习林改政策,掌握林改程序,明确林改任务。乡村培训人员达7000多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林改的大气候、大环境,切身感受到县委、县政府抓林改工作的决心和力度,看到了林改的美好前景,领会政策,消除疑虑,进而关心林改、理解林改、支持并参与林改。

三是规范操作,严把关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和核心是林地和林木权属的确定。在具体操作中,我们严把“五关”即:政策法规关、方案制定关、外业调查关、质量督查关和确权发证关,认真开展确权工作。特别是在外业测绘、勘界确权时,坚持做到“四统一”、“四相符”、“五到户”即: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四统一”;实际面积、承包合同、林权证面积和确权卡面积“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确权卡面积和林地林木标注“五到户”,林地林木的产权落实到农户,归属清楚、产权明晰,不遗留任何问题,为林权证发放、林地林木流转提供可靠依据,保证了林改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认真调处,全力化解。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林改过程中先后有21起林权纠纷发生,矛盾分散,调处难度较大,一度影响林改工作进度和社会稳定。为了及时协调处理好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主要方法有:一是实行分级化解。组与组之间的权属纠纷由村级调处,村与村之间的纠纷由乡镇调处,乡镇之间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觖决,少数协商不成的由县政府组织调处。二是实行分类化解。对于插花山地,主要采取相互协商、自愿调换,租赁经营、合理划分收益等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实行分工化解。对于各类纠纷矛盾,视其复杂程序、处理难易,由行政部门通过行政调解渠道进行解决。在整个林改中,全县共调处各类山林权属纠纷21起,纠纷调处率达100%,涉及面积0.75万亩。

五是严格考评,确保质量。为了抓好全县的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深入乡村认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每一阶段进行一次资料展评,评优树模,通报情况,激励后进,不断促进工作,确保工作提高。并将林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量化打分,全面考核,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除全县通报批评外,并限期整改,直至合格,确保全县林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辖20个乡镇,256个行政村,57万人口。涉及林改任务的有194个行政村(247个自然村),共4.95万户。全县总面积150万亩,林地总面积28.9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27.39万亩。扣除退耕还林已发证面积9.87万亩,我县实际集体林权改革任务17.52万亩,其中有林地0.36万亩,未

成林地5.98万亩,宜林荒山荒坡11.18万亩。道路林木9.5万株,涉及道路112条242.3公里,其中乡村道路97条218.9公里,生产路15条23.4公里。

我县林改任务27.39万亩,已全部完成了勘界确权任务。本次林改新承包面积16.55万亩,完善合同面积0.97万亩。勾图面积16.55万亩,占应勾图面积的100%。签

订合同1.8万份,签订合同面积17.52万亩,占应签订面积的100%。林权证录入面积22万余亩,占应录入面积的80%;发证户数1880户,发证780本,发证面积19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69%。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成立林改机构215个,培训各级林改工作人员578名,审批并实施林改方案194份,完成外业勘界确权16.55万亩,占任务的100%;完成签订林地承包合同1.8万份,占计划任务的100%;落实管护林地17.5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00%;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规范流转”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群众法制意识显著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林改的过程实际上是一次全面、深入、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的过程。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给全县林农的一封信、办专栏、张贴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群众主动学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山林纠纷的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依法维权观念正在逐步形成,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是林地产权进一步明晰。在改革方案制定、界址勘查、产权明晰等方面中,我们始终坚持“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做主”的工作原则,一切由村民大会代表会议决定;对林权现状、踏界勾图、票决结果等实行三榜公示,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稳定自留山,维护承包经营、招标拍卖,依法依规均山均地明晰产权。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到位,从而使全县17.52万亩的林地权属明确到户,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100%,共涉及4.95万户,其中家庭承包经营的4.812万户,自留山经营的1380户,集体林地林木权属得到进一步明晰。

三是林业发展氛围已基本形成。通过林改,农民造林营林,管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选好苗、栽活树、育成林”已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农民巡山护林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共自发成立护林防火应急队457个,落实管护人员5300名,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人人爱林、护林、造林、营林的新风尚。在今年6000亩杂果经济林建设中,任务分解到石牛、注泔、漠西、阳峪、城关等五个乡镇。由于分地到户,当地群众营造林积极性空前提高,一改过去“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主动向县乡村要任务。在栽植过程中,广大群众严把苗木关,将未嫁接好的苗木一律退回。同时,自发组织了护林防火队,对苗木进行管护。

四是林业部门职能进一步转变。改革使林业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指导、协调、服务上来,进村入户,精心指导,培训农民,积极引领群众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成为林业部门的主要任务。五是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林改前,部分村集体林的处置权主要由村干部说了算,处置转让的资金主要用于村里公益事业,有的被挪做它用,对此,群众意见较大。林改后,产权明晰,归属清楚,经营者“权、责、利”三位一体,从根本上杜绝了干部擅自处理的问题,也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群众高兴,干部满意,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干群关系明显好转,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存在问题和打算

我县林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省市对林改工作的要求,与群众对林改工作的满意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由于我县部分林地收益周期相对较长,且效益低下,部分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村与村之间,村与组之间少数地界不清为林改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林改发证有待加快进度,力争赶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检查验收情况,一方面查缺补漏,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充分发挥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生态和经济经效益,巩固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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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我检查报告(精选)

第一篇: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我检查报告

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纲要》情况的自我检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以来,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24人,现有20人,其中经考试录用7人,调任1人,军转安置1人,公开选拔2人,过渡9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27.75岁,已取得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团市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市委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纲要》精神,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纲要》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机关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团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六项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机关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拟招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机关队伍。几年来,共招考公务员10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机关队伍力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团市委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提名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团市委关于团干部培养使用的有关决定》等4项制度。结合团市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23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团市委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团市委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2014-2014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2014----2014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机关干部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派出8名机关干部(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参加由团中央及团省委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还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参加挂职锻炼,先后派出2名同志到梅里斯区梅里斯乡挂职,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团市委突出以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团市委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二篇: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

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以来,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24人,现有20人,其中经考试录用7人,调任1人,军转安置1人,公开选拔2人,过渡9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27.75岁,已取得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团市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市委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纲要》精神,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纲要》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机关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团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六项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机关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拟招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机关队伍。几年来,共招考公务员10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机关队伍力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团市委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提名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团市委关于团干部培养使用的有关决定》等4项制度,管理制度《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结合团市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23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团市委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团市委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2014-2014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2014----2014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机关干部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派出8名机关干部(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参加由团中央及团省委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还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参加挂职锻炼,先后派出2名同志到梅里斯区梅里斯乡挂职,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团市委突出以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团市委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纲要》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共青团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第三篇: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

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以来,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24人,现有20人,其中经考试录用7人,调任1人,军转安置1人,公开选拔2人,过渡9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27.75岁,已取得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团市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市委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纲要》精神,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纲要》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机关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团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六项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机关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拟招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机关队伍。几年来,共招考公务员10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机关队伍力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团市委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提名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团市委关于团干部培养使用的有关决定》等4项制度。结合团市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23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团市委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团市委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2014-2014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2014----2014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机关干部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派出8名机关干部(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参加由团中央及团省委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还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参加挂职锻炼,先后派出2名同志到梅里斯区梅里斯乡挂职,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团市委突出以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团市委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纲要》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共青团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第四篇:《2014-2014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2014-2014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主要精神简介

201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4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中央下发的第二个专门规划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提出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并确定了11个重点突破项目。现将这11个项目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做到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关键是责任明确。一是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主体。合理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根据不同职位特点,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干部群众推荐、领导署名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等办法,广开举贤荐能之路。坚持集体研究确定提名人选,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规范提名形式和程序。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不同情形确定提名形式、程序和公开范围,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三是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推荐人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权责明确,失责追究。

二、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评价机制。以落实“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为重点,着力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标准。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要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完善任前考察,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平时考核,注意考核方法的衔接配套、简便易行,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三是用好干部考核成果。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要明确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差额比例,规范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党政机关选拔任用干部要普遍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要按规定实行差额选举,让更多优秀人选进入组织视野,使考察更加深入、酝酿更加充分,通过比较择优保证人选质量。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适当扩大全委会票决干部的范围,规范常委会票决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四、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要完善选拔方式,提高

选拔质量,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把握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二是改进考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提高考试测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把考试与考察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人岗相适取人,不简单以考试和演讲成绩取人。三是完善程序方法。加强计划和统筹,推广联合公选等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探索实行“大评委制”、全程监督等制度,实行阳光操作。积极探索公推公选、公推竞职等多种竞争性选拔方式。

五、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和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六、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要畅通渠道、加大力度,打破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遴选和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机制,促进形成重视基层的干部工作导向。一是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换届和届中调

整时,要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二是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三是坚持和完善从基层考录公务员制度。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各地在招录公务员的时候,要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岗位,专门招录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到村(社区)任职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年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除部分特殊职位外,中央和省级机关将逐步停止从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

七、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2014年前制定和试行干部职级晋升和管理办法。

八、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制度大全:)部制度。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完善相关保障性配套措施。2014年前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并进行试点。

九、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试行拟提拔干部向组织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本人涉及当地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及其他方面廉政情况的制度。2014年前试点。

十、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仅要继续整治拉票行为,还要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反馈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引导大家把压力转化为动力,使之成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

十一、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

果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建立党委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有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保证民意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第五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xx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扩大民主,创新机制,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

一、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势的分析判断

近年来,xx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贯彻力度,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牢固树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干部群众“四权”得到进一步落实,选用干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各个方面社会矛盾越来越显现,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能力提出了考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迫切需要扩大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程序的透明度。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仍有许多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规范干部提名方式、选准用好干部的问题;二是如何考实考准干部、实现对干部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三是如何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实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与建立科学机制有机统一的问题;四是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五是如何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六是如何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问题。

二、xx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

(一)坚持“一个统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即坚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统领,着眼于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对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一直以来,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活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适时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推出一批相关配套措施,对干部初始提名、干部考核考察、任免程序、推进干部培养交流、破格提拔、实行公开选拔、扩大干部任用公信力、强化干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健全干部培养、使用、交流机制。

(二)努力达到“两个满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重视品行、重视基层、重视能力、重视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做到唯才是举,公正用人。同时,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生产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把各方面真正优秀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选人用人做到“四看”,即: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看干部的作风、看干部的实绩、看干部的群众公认度。二是扩大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民主。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县(区)、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缺额时,在组织考察、会议决定前,市委组织部全面分析推荐职位所在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岗位的需求情况、后备干部情况和班子现状,充分进行多层面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后,在全委会委员、候补委员中进行第一轮民主推荐,在“第一轮推荐”的基础上按不少于1:2比例进行酝酿,确定考察人选方向,再到酝酿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第二轮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三是扩大干部推荐环节民主。做到“三个扩大”、“四个结合”,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和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四是扩大干部讨论决定环节民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两记实、两审核、一征求、一票决”把关制度,即:“两记实”是对拟任人选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全程记实记录,讨论干部时用省委组织部配发的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要求记录全面详细,真实准确,能够反映讨论干部任用的全过程,以备查考;“两审核”是重点审核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干部监督“12380”举报专线有无举报,有无影响任用或需要缓议情况,坚决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一征求”是讨论干部前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把关;“一票决”是市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坚持任免人选票决制度,做到集体把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人选在xx市电视台、《xx日报》和组织工作《党建栏目》网上进行公示,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

(三)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任免职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工作的意见》、《干部例行考察办法(试行)》、《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流动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和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xx市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班子“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新型工业化人才、少数民族干部和边境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十大培训工程”的组织实施,将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出台了《xx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和《xx市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注重考核干部在应对严峻形势、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解决复杂矛盾中的表现,坚持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干部,坚持在工作一线、民生问题处理中识别干部,坚持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

(四)执行四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以规范党政“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年一自查,两年一检查的要求,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执行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洁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构,聘请了一批干部特邀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信访工作规程》、《督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执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行为,坚决查处突击提拔干部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坚决整治乱告状、乱造谣、乱诬陷、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歪风邪气,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四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暂行办法》,对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认定和追究方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试行干部考察全程记实制和考察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失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从扩大民主入手,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一是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二是扩大征求意见环节中的民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全体委员把关作用;三是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同等对待、同一标准,比较分析,优中选优,真正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四是扩大决策任用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制,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切实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

(二)从坚持标准入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三个一”要求选人用人,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对一些特别重要的岗位,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强、基层经验丰富、埋头苦干、政治可靠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三)从推进改革入手,努力创新干部工作机制。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建立以民主为基本趋向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完善考核为关键环节,建立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的选拔视野;以推进交流为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四)从提高能力入手,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养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一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干部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二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全面培养锻炼干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真正形成“到基层去、从基层来”的科学培养链。三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后备干部库建设进度,对年龄、民族结构进行优化,确保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有充足的来源。

(五)从规范程序入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三个一”要求。一要强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二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积极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四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五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记实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建立记实档案,使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保证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置于党委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六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突出解决好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问题。

(六)从强化责任入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相关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保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责任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三要落实好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七)从加大宣传入手,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整合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干部工作法规、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纪律,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让干部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努力营造干部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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