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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4

第一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1]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2]

改革历程编辑

改革概况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4〕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3]

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4]2014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5]

实施改革

201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33号】。[6]

2014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内容来源好范文网:)案》,确定了15个大中城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此后又组织了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承担课题研究的15个大中城市和一些国务院部门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7]

展开研讨

2014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焦作市委、市政府在焦作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首次行政审批制度研讨会。围绕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展开讨论,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8]

2014年6月6日~7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

[9]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市隆重召开。2014年2月24日,由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海南顺利召开,国内14名专家教授汇集海口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为范本,探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10]

国务院改革工作会议

2014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1]

2014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2][12]

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3-14]

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14年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马

篇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持词(精选)

第一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1]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2]

改革历程编辑

改革概况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4〕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3]

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4]2014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5]

实施改革

201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33号】。[6]

2014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5个大中城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此后又组织了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承担课题研究的15个大中城市和一些国务院部门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7]

展开研讨

2014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焦作市委、市政府在焦作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首次行政审批制度研讨会。围绕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展开讨论,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8]

2014年6月6日~7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

[9]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市隆重召开。2014年2月24日,由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海南顺利召开,国内14名专家教授汇集海口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为范本,探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10]

国务院改革工作会议

2014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1]

2014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2][12]

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3-14]

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14年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马

篇3:基层反映: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三大问题亟待关注

今天,制度大全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三大问题亟待关注》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一是非行政许可审批成行政许可审批“转移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需经过调研、论证、审批、审核等过程,并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增设只需部门发个文件即可,因此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操作中,许多本应被清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头换面”成为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存在。

二是核心环节权力下放滞后制约改革进度。就目前审批权力下放项目来看,虽然数量大、内容广,但主要涉及的是中间环节权力,核心环节权力仍然掌握在上级部门手中,导致地方改革根本无法突破。例如培训考试类资格资质项目下放的主要涉及考试组织等环节权力,相对于整个报名、培训、制卷、考试、发证的全环节市场化要求仍具有较大差距。

三是资格资质认定成为行政审批事项的异化。目前,我国共有66个就业准入职业,从法律意义上讲,从车钳刨铣磨镗到美容美发美甲,相关从业者都必须通过培训、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后,才可就业上岗。而政府相关部门在资格资质类事项认证中既扮演“教练员”也扮演“裁判员”,通过对这些项目的审批,相关部门不仅拥有管理的权力,更将资格资质认定事项当成获取利益的权力筹码。同时,现行许多资质认证制度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有的甚至20多年未发生大变化,与时代发展、市场需求脱节。

建议:

一是加强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在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加强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变以往只要发文就可增设的局面。

二是建立动态清理审批项目机制。建议建立一套动态清理审批项目机制,对各个部门已经掌握的行政审批权,从成本效益、创造力影响等方面进行充分地论证和评估,从而破除部分部门以种种形式保留和扩大审批权等现象。

三是对资格资质认证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大力开展地方试点,在国家对资格资质事项的改革路径、方向等进行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对资格资质类认证事项进行源头清理,取消部门相应职权,将资格资质认证交由市场和社会承担,放手基层探索、区域运行,探索成熟的资格资质改革市场化模式和路径,真正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行动路线图。

四是强化事后督促检查。适时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定时、不定时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决定和违反决定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等问题,督促整改,防止行政审批出现“边减边增”现象,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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