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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徐委发〔2018〕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徐委办发〔2018〕9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

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镇(街道)域一窗办”的要求,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事项“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同城通办”和“就近办理”。

4.一般业务事项“马上办”。对办件量较大的一般性业务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网上全程办结率和现场即到即办率。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现场审批和核验材料的事项,落实“网上先审、现场后验”“容缺预审”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新途径,允许“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

5.多窗受理事项“一窗办”。对涉及社保、医保等民生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按照多部门办理事项和低频办理事项的业务类别,整合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审批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台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权证高频事项“联合办”。集成优化调整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遍化。继续推行开办企业领域“多证合一”、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集成服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领域“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模式,全面落实“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审联办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开展政务代办服务,确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达标。开展“3550”达标率日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

7.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六个统一要求,梳理规范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以及涉及机构改革领域外,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大力推行“网上办”,凡能够实现网上全程办结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或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一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必须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快递送达。建立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9.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级层面,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施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个执法机构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层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镇级层面,全面推动镇级综合执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改革精准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奖励举报、惩罚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信息库,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促进中介超市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持续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系统化推进改革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编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推动各部门严格按标准和序时落实改革任务。县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细化推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定期将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情况报县编办。

(三)强化督查推动。县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办公室会同县编办、政务办,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和专项督查,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对积极推进改革、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评价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篇2:茅坝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茅坝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真正使各服务窗口规范运作,高效服务,根据县行政审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行政审批事项进一进步规范,流程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审批层级和环节明显减少,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行政审批工作实现公开透明、规范动作。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3月15日―3月31日)

镇政府职能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月底前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并向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写出报告,镇审改办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速增效,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镇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完善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加强电子服务系统建设,配置必要的电子网络设备,逐步实现与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同时要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选优配强窗口服务人员,选拔有敬业精神,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到便民中心工作,加强管理考核,强化协调组织,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好,办好事。

(三)完善规章制度阶段(2018年4月16日―5月31日)

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健全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规范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行为方面的制度;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方面的制度;廉政风险排查方面的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方面的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消除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利益动机,切实解决乱收费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上专门成立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各站(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协调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站(所)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各站(所)在工作中遇到职能交叉等问题,要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要加强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职能的修订和调整,使各项工作统一协调、整体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行政审批实施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并适时组织检查组,对镇直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搪塞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部门要重点督导,特别是对隐瞒实情,故意瞒报、少报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行政许可工作实际,现将我办行政许可岗位责任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厅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民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民管处、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分管行政许可的处级干部兼任。明确负责各项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的人员、权限、标准等。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一般要经过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办结和投诉等环节,行政许可各工作岗位要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程序。

设置岗位应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起着互相监督的作用。无利害关系的岗位人员可适当合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的实际,可以合理简化,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得缺少审核环节。

实地踏勘、举行听证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一)受理岗位

1、负责范本性表格文书的发放,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

2、负责接收、清点、检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对资料不齐但不能现场补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

3、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之申请人不受理;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出具书面凭证。

4、负责一般性的审查,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审核岗位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复核岗位

对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复核,提出客观、公正的复核意见。

(四)审定岗位

对复核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五)告知岗位

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告知举办者,并下发文件和证书。

(六)投诉岗位

接受有关行政许可的各类投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

1、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为国内外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工作。

5、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6、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保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行政审批科有工作人员在岗。

7、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审批科的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

8、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按有关制度执行。

9、监督窗口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

10、严格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包括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办理情况等。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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