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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8

  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范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分公司的机械和动力设备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各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也可制订补充安全使用条款。

  第2条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3条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4条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第5条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6条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第7条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第8条各级领导人应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各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检查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9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10条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员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条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期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12条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第13条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14条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第15条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第16条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17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第18条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19条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20条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动力机械(附液压传动装置)

  一.空气压缩机

  作业条件: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部分应按本节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楔紧。

  3.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一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至少应校验一次。

  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作业前的检查:

  1.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2.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3.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4.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5.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2.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3.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4.发现一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漏气、漏水、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5.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度以下方可加水。

  6.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2.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度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后,方可离去。

  3.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

  4.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二.内燃机

  作业条件:

  1.大型内燃机必须安装在室内,小型的与其他机械联动的如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作业机棚,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2.动力间内应良好的通风,内燃机周围应有1米宽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3.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作业前的检查和起动:

  1.曲轴箱内润滑油面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或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2.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由外部进行循环的冷却系统,应将供水阀门(水泵)全部开启。

  3.检查各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应合适。

  4.起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

  5.用摇柄起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动.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的一端在手上。

  6.用小发动机起动时,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5分钟。用直流电动时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秒。用压缩空气起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准起动位置。如连续进行三次仍不能起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7.柴油机低温起动时,如用空气预热器预热,时间为15~20秒,预热后立即起动。用起动液起动时,应先将曲轴摇转1~2转,再喷射1~2秒的起动液进行起动,起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作好起动液的防毒工作。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起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分钟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和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载荷作业。

  2.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射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3.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再关闭油门,防止运转。装有涡轮增速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分钟,方可停机。

  2.水冷内燃机,在气温降到5度以下时,工作结束应放尽各部存水,放水时要开启各部排水阀门及水箱盖,必须待水放尽,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外部供循环水的应在停机前先关闭进水阀(或水泵)。

  3.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件熄火。

  4.排气管口向上的内燃机应在排气管口加盖。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的空气滤清器。

  三.液压传动

  1.液压油必须用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标号。如代用时,其各项性能必须与原品种、标号相同或接近,不得随意代用,也不得以两种不同品种的液压油掺合使用。

  2.必须保证液压油和液压系统的清洁,不得有灰尘、水分、金属屑和锈蚀等杂质,油箱中的油量应保持正常油面。换油时应彻底清洗液压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盛有液压油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

  3.液压油管接头应牢固避震,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和磨擦。

  4.液压油泵的出入口和旋转方向应与标牌一致,拆装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

  5.液压缸的软管连接不得松弛,各部阀的出入口不得装反。法兰螺丝按规定扭力拧紧,液压缸密封圈松紧应适度。

  6.经大修的液压系统应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试验。

  7.在低温或严寒地带起动油泵时,可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待运转灵活后再开始作业。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在30~60度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80度。

  8.在油泵起动和停止时,应使溢流阀卸荷。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

  9.液压系统各部连接必须密封可靠,无渗漏。联锁装置必须校准。

  10.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对喷射口的方向。

  11.高压系统发生微小或局部喷泄时,应即卸荷检修。不得用手去检查或堵挡喷泄。

  12.蓄能器注入气体后,各部分不得拆开或松动螺丝。在拆蓄能器封盖前,必须先放尽器内气体,确认无压力后方可拆开。

  13.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必须载卸荷后方可检查和调整。

  第三节电气装置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2.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3.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隔1公里处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和起重机轨道,均应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4.保护零线上不得串接(串联)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5.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取得当地部门颁发的电工合格证)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6.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合闸。

  7.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8.电气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确保运行正常。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动。

  9.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二.发电机

  作业条件: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按本规程内燃机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固定式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的基础上。移动式发电机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机械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楔紧轮胎。

  3.新装、大修后或停用十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定子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前次所测的30%以下;励磁回路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欧;吸收比不小于1。3,并做好测量记录。

  作业前的检查和起动:

  1.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2.启动前应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空载启动内燃机,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

  3.启动后检查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保持平衡。

  运行中注意事项:

  1.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以内。发电机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其额定容量不变。

篇2:如何延长工程机械的使用寿命的安全操作规程

同一种型号的工程机械,由于设计水平,制造质量,使用环境以及使用维修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其使用寿命会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工程机械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直至运行,保养和维修全过程,都有责任为延长机械的寿命作出贡献。

设计方面

优秀的设计是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首要环节。日本提出“设计立业”,遂使日本产品经久耐用,行销全球。在我国的铁路施工现场,主力设备许多是日本产品,根据人体工程学设计的座椅、操纵台、环保型的低噪声发动机,我睛赏心悦目的流线型驾驶室等深受使用都欢迎。要日本日立建机,卡特彼勒-三菱,小松,神户制钢等厂商的设计资料介绍,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主要设计方法是推行可行性设计的维修设计。

日本新卡特彼勒

篇3:工程机械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及安全常识

起重机是工程机械中较为常见的一个机种。一般起重机是以液压为动力的,设有各种液压装置。如果司机不能遵守运转维护规则,不仅导致起重机丧失充分发挥性能的机会,还将缩短机件的使用寿命。同事,司机在使用的时候一样要注意安全常识,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由油箱液位窗口确定液压油是否按规定加足,低于规定刻线以下,则必须加以补充。加油时,一定要经过加油滤网注入,并十分注意不能混进不同牌号的油或水等不纯特质。

2.滤油器滤芯在工作250h后,应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

3.液压油箱应每隔半个月从底部放油口清除水分和杂质一次,并每隔一年(或工作满2000h)更换全部液压油(在油液未发生变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换油周期)。当起重机在使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作业时,油液的更换周期应相应缩短。

4.液压系统的各种阀门在出厂前已经充分试验,并已调整好压力和流量,切不可随便触动。

5.各种机件,特别是液压系统各装置,都切忌污垢附着。在作业以后,一定要把灰尘、油污清除干净。

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00度,避免绳索受力过大;吊挂绳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指挥物件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要做出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进入悬吊重物下方区域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起重机操作的安全常识:

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件的构造和性能;起重机操作规程和有关法令;安全运行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原理和性能;电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础知识;指挥信号;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

篇4:隧道进口工程机械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工程名称沪昆客专湖南段CKTJ-3标新吉坪隧道工种工程机械操作施工部位隧道进口培训时间年月日培训内容1、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等工作,确认工作面安全及通风、照明满足要求后,方可允许车辆进行装渣作业。2、装渣与卸渣作业应有专人指挥,应规定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3、装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1装渣机械作业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3.2装渣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再装渣;3.3装渣时发现渣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员,严禁私自处理;3.4向运渣车辆中装渣时,应避免偏载、超载;3.5机械装渣的辅助人员,应随时观察装渣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4、装渣祖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1渣车卸渣时,必须用铁楔将车轮两个方向楔紧,不得采用石渣或木条代替铁楔;4.2自卸汽车卸渣时,必须将车辆停稳制动,不得边卸渣边行驶,不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卸渣;卸渣后应及时使车辆复位,严禁举升车厢行驶。5、运输作业应考虑下列危险源、危害因素:5.1运输制定不当,车辆管理混乱;5.2运输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和养护;5.3车辆装载不合理,超限、超载、偏载、捆扎不牢,人货混装;5.4车辆运行时发生碰撞、擦剐、挤压等车辆伤害事故;6、隧道施工运输路线的空间必须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7、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和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装。车辆行驶中应随时观察线路有无障碍和洞内其他设施、设备、临时支撑等有无侵入限界情况。8、运输线路或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杂物应随时清除。9、在隧道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10、洞口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5km/h,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得大于25km/h。11、混凝土罐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挂空挡,行驶中必须保证前后灯、喇叭能正常工作。主讲人:张铁成

篇5: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措施

第一节?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施工

机械设备是现代化建筑工程施工的根本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制定制度化安全管理标准是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有效措施。

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施工都离不开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是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必要保证。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防止施工设备事故发生是每个施工单位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多年的现场施工经验,谈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性文件

目前应准照执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钢丝绳报废标准》GB5972-86.各施工企业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此执行。

二、建立现场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现场机械管理中应制定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重点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混凝土搅拌楼(站)、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装载机、挖掘机、桩工机械等)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装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8、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0、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修理时应挂牌标识,并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1、施工现场长期停用的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并办理封存手续。

三、机械管理项目职责制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负责;项目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负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企业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2、落实设备需用计划,负责组织设备进出场,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认真做好交接及安装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建立完善现场机械设备台帐。

3、做好设备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检验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并监督作业人员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组织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查,周检查、月全面检查,及时组织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消除机械设备安全隐患。

5、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的原始记录、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

6、负责处理一般机械事故,配合处理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四、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基本条件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不论机械设备来源是企业自有机械设备、还是外部租赁机械设备(包括分包单位租赁机械设备)、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要纳入项目总包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监督管理。

1、严格制定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准入条件。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租赁)等证照齐全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强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法人组织。

2、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生产厂家,租赁设备必须具有厂家的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有关档案、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应有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测合格证或鉴定报告等文件。

3、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或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4、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随机工具及备件应齐全,各种限位、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报警和信号装置等齐全、灵敏、有效。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5、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加工工艺图,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7、进场的机械设备,应由租用双方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五、机械设备现场施工的安全要求

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要求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出厂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其安装、停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障碍物、排水良好。

2、机械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周边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固定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机械设备的安装、停放及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4、施工现场宜设置机械设备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5、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起重机、砼输送泵车和桩工机械等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电压(kV)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

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

六、施工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1、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验收记录,经试验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由相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安装。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机械设备分级安全检查制度,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5、机械设备检查形式:日巡检、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

6、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和焊缝有无变形和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钢丝绳、滑轮组、索具、吊具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轨道的安全状况等。停用一月以上的,使用前应做好上列检查。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检,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检查记录。

8、操作人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限位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联锁装置、通讯装置、报警装置和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索具、吊具的安全状况,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9、大型施工项目及以上应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起重工和电工等)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是工期短,任务重,工程地点变动大,工人和机械设备流动性大,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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