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等级薪酬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集团等级薪酬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3

  集团等级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澳柯玛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等级薪酬体系适用对象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和事业部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员工、销售人员、计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等级工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 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

  3、 奖励工资;

  4、 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 单项奖励计划;

  6、 总裁特别奖(下属公司及事业部适用总经理特别奖);

  7、 其他。

第二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等级工资制共分9等37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一。

  第二条:等级工资共7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二。

  第三条:每一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工作评价表进行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工作评价一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工作评价工资额根据工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方法为:工作评价工资额= 点值 * 工资调整系数 * 工资率

  第五条: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集团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集团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工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工资率的调整与集团及各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工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第七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资=工作评价工资额*70%

  第八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

  1、调职:根据调整(升 / 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4、调整工资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调整;

  第九条: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30%,按月支付,即:绩效工资总额=工作评价工资额*30%

  2、绩效工资的实际支付与前一个季度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工上一个季度的考核成绩挂钩,考核等级和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如下表:

  (公司整体业绩的完成情况的核算方法与年薪制员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条:奖励工资:

  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生的净利润中提取15%比例 (包括年薪制员工的奖励年薪及等级制员工的奖励工资来源),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计算办法为:

  该岗位对应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某岗位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总额

  Σ(岗位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2、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该员工各月份考核成绩的综合结果,年度考核系数见下表:

  薪酬通知、奖金通知见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条:等级制员工的考核与晋级、晋等、晋职的关系:

  1、 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A 级(优秀)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 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二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3、 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集团、下属公司及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呈报集团总裁、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等级薪酬体系中各系列所对应的薪等空间是固定的(根据工作评价结果最终确认),不存在无限的晋级与晋等空间。

  第十三条: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等级工资制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和保险,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特殊贡献、成本节约、不良事故预防、合理化建议等相关的单项奖,具体执行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颁发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

  第十七条:其他:因政策及地区差异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资项目,如外派补贴等。

  第十八条:享受等级工资制员工,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有关病事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公司相关考勤管理规定。其中,国家法定休假期间工资以基本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二十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日。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裁核准。

  第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澳柯玛集团

  二零**年一月

  附表一:职位等级薪酬体系职等职级表

  附表二:职位等级薪酬体系一览

  (图中所示等级区间仅为示例,具体结果根据工作评价和公司薪酬政策决定)

  薪酬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三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个人各执一份。

  附表四: 奖金通知书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附表七: 职员系列工资细查表

  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1) 根据薪资调查结果和企业发展战略,通过工资调整系数的运用可以使薪酬向对组织绩效形成具有重大意义的岗位倾斜,每一个职等对应的工资调整系数由企业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及现实状况决定。

  (2) 薪酬通知单是给员工个人的有关其薪酬情况的表单,其中:

  “调整事由”是指工资调整的原因,即工资的调整是调职、调等、调级或是变动工资调整系数的结果;

  “薪资等级”一项中需填写该员工薪酬调整前后的薪酬等级;

  为了保证薪酬管理制度的公正执行,增强薪酬发放的严肃性,需要员工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的核定意见以及总裁、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的核准意见。

  (3) 奖金通知单是给员工个人的有关其所得奖金情况的表单,其中:

  考核分数是绩效考核的结果;

  为了保证薪酬管理制度的公正执行,增强薪酬发放的严肃性,需要员工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的核定意见以及总裁、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的核准意见。

  (4) 系列工资细查表按系列列出了各个系列所有人员的薪酬情况,填写系列工资细查表需要按系列进行,依照表格要求列出该系列中所有人员的情况,如包括编号、姓名、所在部门、岗位等等。同一系列人员处于同一细查表中,不同系列人员处于不同细查表中。其中:

  工资等级要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将每一岗位放入相应职等职级;

  点数即工作评价分数;

  工资率即单位点值的工资标准。

篇2:员工薪酬制度

员工薪酬制度

一、总则

  (一)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员工队伍。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激励员工成长,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据

  (一)依据集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权责

  (一)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和决策权。

  (二)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三)人力资源部依此制度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集团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四、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一)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二)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四)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

  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六)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集团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七)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五、试用期工资

  (一)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二)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转正定级

  (一)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部门审批,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所有员工的转正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七、薪假的相关规定

  (一)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二)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三)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7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考勤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工资核算员监督执行,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

  5、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6、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

  7、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

九、薪资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门工资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核算情况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学校财务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上工资核算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三)从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集团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十、附则

  (一)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领导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或违背本制度之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篇3: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鸥江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

职级

对应岗位

1

A

集团总经理

2

B

各分管副总、总监

3

C

集团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4

D

集团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5

E

集团及各子公司承担部门内某一模块的经理助理、主管、专员

6

F

集团及各子公司承担某一具体工作事项的执行者

  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鸥江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10.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