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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4

机关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考勤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各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委拖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实行分级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2、单位副职领导请假5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6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报批请假手续。

  (二)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假毕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法定假期规定

  (一)探亲假

  1、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二)病假

  1、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

  2、病假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

  (1)工作年限满10年,工资照发;

  (2)工作年限不满10年,工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

  (1)工作不满10年,工资发70%;

  (2)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发80%。

  病假3天以上的,应有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包括岗位津贴、出勤津贴和在岗津贴;但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产假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15-30天;怀孕4-7个月流产者,假期42天。

  2、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难产者,假期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

  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确有困难的,可请产前假15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分管权限报批。工资发60-80%,并计算工龄,工资中不包含出勤津贴和在岗津贴。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县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县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7、职工节育避孕手术后休息时间规定为:女扎休21天,男扎休7天,上节育环休3天。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劳动时间内要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

  (四)婚假: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的婚假;未达晚婚年龄批准结婚的,可给假3天。

  (五)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丧假。

  (六)事假:

  原则上连续事假不超过8天,全年累计不超过30天。如有特殊情况,由单位核实后报批,连续事假满1个月的,扣除当月全额工资。

  除年休假外,其他六种类型的请假时间,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但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篇2:小型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小型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篇3:机关考勤工作制度

机关考勤制度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上班考勤

  1 、报到方式:上班按作息时间实行本人指纹签到制。5 月1 日-10 月1 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 ,其它签到时间为上午8:45 ,下午上班以块组织签到考勤。

  2 、告假批准权限

  ①党委委员因事请假,一天之内须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天之内向块长请假。

  ②一般干部职工因事请假一天之内要向分管或主管领导申请,超过一天以上者须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③如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及时电话联系,说明原因。

  ④节假日因事请假,须向分管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请假。

  ⑤上述请假情况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应同时告之党政办,由党政办做好该同志的签到记载。

  3 、出勤奖惩:无故迟到一次罚款10 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100 元,无故迟到10 次、旷工5 天者,年终一律不得评先评优。镇每月安排100 元作为考勤补助。

  (二) 会议考勤

  1 、会议通知:镇内所有综合性会议、各块专项工作会议、重大活动的通知及到会人员的签到由党政办负责。

  2 、会议承办:大型活动、综合性会议签到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会后签字认可,党政办负责通报、收集、存档;各块专项工作会议,由块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字认可,党政办负责通报、收集、存档。

  3 、会议出勤:严禁代签或补签到,对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处以50 元罚款,缺席每次处以100 元罚款;每次会议结束后,负责签到的同志将到会签到表交由当日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字,核准迟到、早退和缺席人员,作为奖惩依据。

  (三) 值班考勤

  1 、工作日期间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实行24 小时值班,并负责机关安全、卫生、报刊收发工作。

  2 、节假日期间由党政办根据情况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因机关住宿条件限制,本镇附近干部职工原则上可不在镇机关住宿,但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24 小时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发生,接到通知应在20 分钟内及时赶到镇政府接受任务。外地干部职工值班期间必须在单位住宿,同时每月住宿应不少于15 天(住宿安排见安排表),镇每月安排100 元作为考勤补助。

  3 、节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50 元标准进行补助。

  4 、凡无故不值班、擅自离岗者,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当遇到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主动面对,妥善解决,紧急事故和问题,不得延误。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 加班考勤

  由各块长考核,例会上通报,办公室备案,考核情况每月通报。

篇4:工厂考勤管理制度

工厂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各职能建设,强化管理:现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操作方式:

  上午7:55,下午1:30,各人员必须正点到分装车间列队,由考勤员点名。

二、迟到、早退:

  1、员工要按时上下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人员,一律视为迟到处理。

  2、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5元,迟到和早退月累计5次者,按旷工两天处理。

  3、若出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的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公司的人员,须电话与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联系,说明原因。当到公司后,必须主动履行书面手续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考勤员备案: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考勤员有权做如下处理:

  ⑴迟到后,未及时到考勤员处报到,考勤员有权利按照实际报到时间与正常上班时间的差时予以核算迟到时间,并计入当日工资核算。

  ⑵因公外出办事未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返回,一直延续到当日下班,未经任何人审批,且事后未补办任何手续。此过程一经发现,考勤员做早退处理,计入当日工资核算。

  4、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当日旷工。

三、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含上面第4点):

  1、事先没有请假或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不到公司上班者;

  2、不按请假程序擅自休假或补休;假期已满,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上班者;

  3、旷工日不计工资,另每天扣发1天基本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到劝退或开除处理。

四、请假方式:

  1、事假:员工请事假,非紧急情况一律提前填写“休假申请单”,按照程序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请假。凡请事假的员工扣事假天数工资。处理方式(事假在一天之内时)如下:

  ⑴半小时以内,按迟到1次处理;

  ⑵半小时-4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⑶5小时小时以上按一天处理。

  2、病假:

  ⑴员工凭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休病假,休病假需及时通知公司的相关人员以便做好工作的交接。

  ⑵病假须有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的.应补办事假手续。

五、请假程序:

  工厂基层员工休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相应车间主任批准;休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工厂厂长批准;超过三天的,必须由生产副总批准;厂长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因不可预见因素不能按时回归者,必须找相关批准人补假并把假条交到考勤员处。

六、考勤员:

  考勤员每月1日将所有人员的考勤表交厂长审批。

篇5:工厂上下班考勤制度

工厂上下班考勤制度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考勤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考勤 刷卡 迟到 早退 旷工 请假 外出 出差 处罚

  主(抄)送: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1、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加班:19:00起

  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以最新文件为准;

  3、规定时间以外,非工作需要,员工一般不允许在公司逗留。如因工作原因,需在下班时间后延长工作者,原则上必须经直属主管同意后并与行政人员联系。

  第四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予刷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见附表)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五条行政人事部每月底根据出入管理系统记录的资料统计出员工考勤情况,并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奖惩。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0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工按员工当月日均工资给予200%处罚,当月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除按以上处罚并予以除名处理,所有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上班的;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的。

  第七条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请病、事假期间内不予以计算工资。

  1、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事后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销假。

  2、除急诊请假或特批人员外,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书面请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4、请假单由行政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5、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 享有带薪公假的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7、请假的批准权限为:

  (1) 1日以内的.,由直接主管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 2日至5日的,由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5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4) 享有带薪公假人员需休假的,须做好假期内的简易交接,由暂代人签字,送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上下班刷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刷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刷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刷卡后外出, 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刷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刷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刷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刷虚假卡的,按旷工一日论处;

  7、 遇停电或考勤机故障,未能正常刷卡时,应在24小时内由所属部门负责人造册送行政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否则,按旷工论处;

  8、 漏刷卡的,由漏刷卡员工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送报行政人事部补签。漏刷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0分钟内论处;漏刷未报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送至行政人事部,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刷卡离开,否则,按早退或旷工论处;

  10、公司免费发放ID考勤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需补办的,公司将按每张30元的标准予以收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因公外出的,规程原则如下:

  1、须先到公司刷卡报到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外出时间及事由,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返回公司时再到行政人事部签名并注明返回时间;

  2、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外出者或外出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返回公司者,一律按外出办私事处罚:半天内,计旷工半天处理,半天以上者,计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发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根据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差分为当日出差和远途出差。当日出差指外出公干当日可往返的,远途出差指外出公干必须在外住宿的。

  1、凡出差者不论当日或远途性质,一律须事前书面申请。一般员工当日出差由直属上级批准,远途出差须报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出差须呈报总经理批准;

  2、远途出差员工需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在出发前将《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人事部备案。出差期间不需考勤。出差完毕,出差员工须到行政人事部注销出差登记,恢复考勤;

  3、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按预期返回者,应提前电话请示,依程序核准后告知行政人事部备案。个人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更不得因私事或借故拖延,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予以30元的全勤奖励。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十五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厂长、主管副总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核准: 审核: 审核: 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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