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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分配协议​​​​​​​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4

公司工资分配协议

  甲方( 公司工会): 乙方( 公司):

  员工人数: 人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商代表人数: 人 协商代表人数: 人

  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工资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对话;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深圳市员工年均工资和行业工资水平,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位指导价格、物价因素和本公司经济效益状况确定工资分配的具体制度,并于每年的 月就工资的分配水平、增长幅度、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协商,共谋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同步提高。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公司保证每年员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员工工资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所称的标准工资。

  20**年员工工资比20**年员工工资平均增长百分之 ,其中一线员工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百分之 。

  前款所涉一线员工是指本公司 的员工。

  第六条 公司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 ,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超过百分之十,则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第七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八条 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以其本人当月的标准工资为计算基数。

  第九条 员工工资应当以人民币支付,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 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条 对于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其获奖之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对其发放 个月工资的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交。公司缴费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公司和员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

  第十二条 为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发放不低于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百分之 的交通补贴。

  为保障女员工的人身安全,对每日晚十点以后下班的女员工,提供不高于 元的乘坐出租车的费用,女员工凭有效票证报销。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公司应在七日内送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无异议或者自收到协议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由全体员工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担任工会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员工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劳动合同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代表职责之时,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依法退休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或续签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工程监理工资分配制度

工程监理工资分配制度

  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 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 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 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 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 本办法自20xx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

篇3:KTV工资分配制度

KTV工资分配制度

一、工资分配的总原则

  工资的分配要坚持一下三个原则:

  ①、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KTV实际经营情况,经室研究批准,制定工资分配办法。

  ②、KTV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1、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KTV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KTV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2、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KTV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KTV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KTV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KTV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1、岗位工资

  2、绩效奖金

  3、津贴

  4、年终奖金

  5、岗位工资介绍

  ①、KTV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②、根据KTV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KTV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③、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④、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⑤、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⑥、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KTV总经理特批。

  2、绩效工资介绍

  ①、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③、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④、绩效考核按照KTV相关规定执行。

  ⑤、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津贴

  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①、店龄补贴:员工在KTV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②、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KTV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③、住房补贴: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KTV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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