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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竞争性薪酬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5

购物中心竞争性薪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完善沃美莱公司薪酬分配体系,规范员工的工资确定与调整,发挥薪酬的保障与激励功能,本公司特制以战略为导向,强调竞争性薪酬管理办法。

  2.薪酬管理程序:

  2.1制订薪酬管理原则与战略;

  2.2进行岗位分析与评价;

  2.3薪资制度结构确定;

  2.4制定薪酬等级与标准;

  2.5执行薪酬制度,控制和调整。

  3.原则

  3.1在保障员工最低生活水准的前提下奖勤罚懒,按贡献分配,兼顾企业发展与实际现状的需要。

  3.2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价值与责任。

  3.3员工收入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相联系。

  3.4妥善处理积累与消费、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形成企业经营持续发展,员工生活不断改善的良性循环。

  3.5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工资向高责任、高技能、高贡献等核心人才倾斜。

  3.6在本制度确定的职位类别和工资范围内,由总经理根据员工的能力和业绩来核定员工工资。

  3.7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在岗员工。公司聘请的兼职人员工资可按有关协议办理。

二、薪酬体系

  1、公司运作暂时采取营采结合模式,员工分成3个职系,分别为营运采购管理职系、职能管理职系、技术支持职系。针对这3个职系,薪酬分别采取二种不同类别的发放形式:年薪制(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等级工资制(与月度绩效相关)。,

  2、享受年薪制的高管层,其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适合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类总监等级别干部。公司发展连锁超市后可考虑将店长、部门经理级纳入年薪制的范围。

  3、实行等级工资制的是公司内除实行年薪工资的全部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4、特聘人员的薪酬参照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三、薪酬结构

  1、年薪制(基数按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合同计算)

  1.1年薪制分为月度基本薪酬、年度考核薪酬、超额奖金三部分。

  1.2月度基本薪酬为年薪总额的60%,分月发放(年薪*60%/12)

  1.3年度考核薪酬为年薪总额的40%,年底根据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具体指标按任务指标合同)

  1.4超额奖金,按年初签订的任务指标合同,是超额完成部分的奖励

  2、等级工资制

  2.1公司工资等级共分21级(详细见下表),分为月度工资和年终奖。每月工资分为三块考核发放(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终奖金与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年终奖金下年初支付(具体见公司福利发放办法)。

  2.2固定工资是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不与业务完成量和绩效挂钩、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3工龄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贡献价值的体现,在海皇商贸集团郑州沃美购物中心内部的工龄工资为10元/年,沃美外的工龄为3元/年。内部工龄自参与筹建沃美购物中心起开始计算。

  2.4浮动工资与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是个人工作中业绩不同的价值体现;与经营利润、销售额、销售额达成率、销售毛利率、损耗率、周转率、行政指标等几个关键指标相联系,具体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试用期、临时员工不参加每月的绩效考核。

  3、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四、等级工资明细表

  工资等级  工资金额  职务级别

  职类

  营采管理

  职能管理

  技术支持

  年薪

  高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营运总监、采购总监、网点开发总监、招商总监、行政后勤总监、资讯总监、工程总监

  管理  21  18000

  店长一级

  店长

  管理  20  12000

  店长二级

  副店长、高级专员

  管理  19  8000

  店长三级

  店长助理、高级专员

  管理  18  7000

  经理一级

  食品营采经理、百货营采经理、生鲜营采经理、客服综合经理

  防损经理、行政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督导经理

  工程维护经理、电脑房经理、企划商美经理、招商经理  17  6000

  经理二级  16  5000

  经理三级  15  4600

  副经理一级

  食品营采副经理、百货营采副经理、生鲜营采副经理、

  督导副经理  14  4300

  副经理二级  13  4000

  副经理三级  12  3000

  课长一级

  洗化课长、休闲冲调课长、酒水日配课长、粮油课长、日杂家电课长、鞋帽箱包课长、家纺服饰课长、文具五金工具课长、肉品水产课长、熟食烘焙课长、蔬果课长、团购接待课长、收货课长、收银课长

  财务课长、防损课长、广场客服课长

  广场美工课长、商场美工课长、大师傅(刀手、面点师、厨师)最高相当于课长二级  11  2500

  课长二级  10  2000

  课长三级  9  1800

  副课长一级

  洗化副课长、休闲冲调副课长、酒水日配副课长、粮油副课长、日杂家电副课长、鞋帽箱包副课长、家纺服饰副课长、文具五金工具副课长、肉品水产副课长、熟食烘焙副课长、蔬果副课长、团购接待副课长、收货副课长、收银副课长

  广场客服副课长

  一级刀手、一级面点师、一级厨师、电工、维修工  8  1700

  副课长二级  7  1600

  副课长三级  6  1500

  助理(组长)一级

  客服综合助理、食品营采助理、百货营采助理、生鲜营采助理、收银组长、

  人事助理、后勤助理、会计、秘书、督导员

  电脑房助理、招商助理、美工、二级刀手、二级面点师、二级厨师  5  1400

  助理(组长)二级  4  1300

  助理(组长)三级  3  1200

  员工一级

  员工、收银员

  防损队员

  三级刀手、三级面点师、三级厨师、招商管-理-员  2  1000

  员工二级  1  800

  员工三级  700

  试用、临时员工

  店长体系

  大型卖场社区店便利店A1、A2、A

  经理体系B1B2

  经理7级

  课长体系C1C2

  课长9级

  员工体系V1V2

  普通员工3级优秀员工3级(标兵、明星、资深)

  5、各部门岗位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比例分配表

  职类  部门

  固定工资比例

  浮动工资比例

  营采管理

  食品营采部、百货营采部、生鲜营采部、客服综合部  40%  60%

  技术支持

  工程维护部、电脑房、企划商美部、招商部  50  50

  职能管理

  防损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  60  40

  四、工资特区

  1、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接触外界先进管理理念的机会,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2、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2.1谈判谈判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2.3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3、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

  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4、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

  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每季度根据合同进行完成目标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4.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4.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5、特区人才的工资按签订的工资及完成目标合同执行。

五、工资调整

  1.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

  2.整体调整:公司董事会在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劳动力市场工资变化水平,确定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和工资调整幅度。

  3.个别调整:是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晋级(职)、降级(职)或内部调动(调岗)的工资变动。具体按公司【晋级、降级办法】操作。

  4、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及考核比例在岗位变动次日相应随之变动。

六、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1.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考勤计算区间为每月1号—30号。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0日,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打入个人确认的工资卡中),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或推后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1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

  2.2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2.3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2.4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

  2.5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2.6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2.7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实际工作天数

  4.试用期间工资按当时协商的方式发放。

  5.公司设立总经理特别奖励基金,奖励公司绩效表现优异的员工。具体数额由董事会确定。

七、附则

  1.本方案由人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2.对于本方案所未规定的事项,则按人事部的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篇2:酒店公司员工薪酬办法

酒店公司员工薪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薪酬管理,体现员工岗位价值,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酒店员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员、职业经理人及外包人员除外。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办法的拟定、解释与执行。

  2.酒店员工工资的核算及报送等。

  3.薪酬总额的预算编制、控制及报备。

  4.薪资档案存档。

  5.负责对酒店及各部门薪资制度、员工定薪进行评审。

  (二)财务部

  1.员工工资数据的审核。

  2.员工工资的发放、个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

  (三)酒店各部门

  1.与行政人事部共同确定部门新入职人员的薪酬等级。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数据和调薪考核数据。

  第四条构建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以岗定级、以能定档、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二章薪资通道及结构

  第五条薪资通道

  员工薪资实行管理序列和专业序列并行的薪资职级通道管理,即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专业序列定薪。具体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岗位及担当能力确定相应的薪资通道、薪资职级及档位。

  第六条薪酬结构

  (一)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高层管理人员为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实行年薪制,根据酒店损益高管层共担的原则,按照各自分管板块不同,参照企业负责人年度薪资的不同系数取酬。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酒店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其分管板块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实行月薪制,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职级、岗位能力及履职情况按照东方科堡酒店薪档标准表确定,薪档标准由职级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构成;员工月薪总额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标准

  根据岗位价值及风险评估确定各岗位的职级工资。

  2.津贴标准

  津贴包含年功补贴(即店龄补贴,以入店年限计算,50元/年,15年为补贴上限)、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同岗位层级的津贴标准一致。

  3.工资月薪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原则上同岗位层级的绩效比例一致,具体占比详见《山东东方科堡酒店职级薪档表》。

  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1-绩效工资占比)

  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绩效考核比例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系数。

第三章试用期薪资及薪资调整

  第七条试用期薪资

  新入职员工定薪根据试用期工作能力评估,结合入职岗位确定职级及档位。试用期期间薪资按入职定薪的80%发放,转正定薪后差额不予补退。

  第八条薪酬调整

  (一)合同期内调整

  1.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1)根据酒店效益、岗位价值及个人绩效履职情况,确定薪资标准的调整。

  (2)薪资调整需经集团绩效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报党支部委员会、董事会审定。

  2.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1)岗位层级不变而发生的调薪

  ①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年功,员工工作每满两年且绩效考核优秀者,基本工资档级可顺延上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整或视情况做降薪处理。

  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入职月计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核算工资前结合绩效成绩进行汇总,提报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②如员工在年功调薪期内,工作表现优异,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③同层级岗位调整而发生的调薪,则套入变动后相应职务/岗位职级与原级别最相近的薪酬级别就高定薪。并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2)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调薪

  因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薪酬档级调整,原则上变动后的薪资档级从该级别与其原薪资相近的档级计算工资,并根据调薪时间重新计算年功调薪期。并经酒店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3)管理序列员工在其相应职级内调整薪档,达到本职级档位最高后,若职务不发生变动,则不再调整。

  (4)岗位在管理序列与专业序列间调整的:按照原岗位所在职级的最相近薪档确定,如薪档上下差额相同,则就高确定。

  (二)合同续签调整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薪资调整根据上述调整,合同期到期续签,应重新核定岗位职责,确定薪资标准。

第四章薪资核算及发放

  第九条薪资核算

  (一)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薪资-缺勤扣款-代扣款项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岗位工资总额/缺勤天数

  (三)代扣款项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员工个人承担的公积金费

  4.酒店制度中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第十条薪资发放

  (一)酒店原则上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二)离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酒店之日起停发工资,在交接期间请假的按缺勤计算。

  (三)加班工资: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如无法调休的,员工需按考勤相关管理办法提报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月度核算加班工资。加班核算基数为基本工资。

  (四)酒店员工工资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经财务部,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集团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发放。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酒店工资薪点标准表》

  《员工调薪审批表-中基层员工》

  《员工调薪审批表-高层员工》

  《员工调薪评估表》

篇3: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篇4:酒店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酒店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治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治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治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治理。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治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治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治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治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天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非凡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非凡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治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非凡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治理制度。

  除非凡说明外,本治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治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治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治理办法执行。

篇5: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

股份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高管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的指导原则是:

  (一)激励与约束相对称;薪酬与风险、责任相对称;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适当参考市场因素;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股东、高管人员和员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长期业绩与短期业绩奖励相结合;

  (四)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公司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发展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薪酬分配和考核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 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拟定薪酬计划或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 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高管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后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列入公司当年成本。

  第七条 高管人员基本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所任职位、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高管人员当年发生职位变化的,从次月起按新的职位调整基本年薪。

  第八条 高管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当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高管人员绩效完成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后,报请董事会批准对高管人员给予的奖励性薪酬。

  第九条 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根据赢利能力调节系数、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得分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报董事会批准。

  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绩效年薪一次性提取,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年内兑现,不得跨年度发放。其余 30%实行“虚拟持股”计划,即以审计后当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为价格象征性买入公司股权,并留存 3 年。在虚拟股权留存期间,高管人员只享有分红和赠配股权利,不享有表决权。

  公司采用滚动回购方法定期回收高管人员的“虚拟股权”(即第 4 年回购第1 年虚拟持股数,第 5 年回购第 2 年虚拟持股数,以此类推)。回购价格以上年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额确定。

第四章 绩效指标及考核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十二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关注指标。

  (一)基本指标(KPI)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和年度经营管理重点拟定,报董事会确定。

  (二)分类指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针对管理“短板”,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报董事会确定。分类指标每年最多不超过 5 个。

  (三)关注指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予以关注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善的项目列为关注改善指标。关注指标完成情况在期终考核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评价,与绩效年薪挂钩。

  第十三条 每年一月份,公司高管人员应按照董事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年度财务预算的相应指标,对照同行业及国内先进水平,提出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或者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绩效考核目标值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高管人员应按责任分工签订绩效责任书。绩效责任书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高管人员签订。

  当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战略规划调整、清产核资、企业资源整合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核指标数据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不能正确反映高管人员经营业绩实际情况的,董事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绩效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在公司年报公布后一个月内,高管人员应对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高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重大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相应扣减相关高管人员部分或全部当年绩效年薪、虚拟持股或延期支付年薪;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管人员经批准在其他投资企业兼职的,应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规定不得领取兼职薪酬。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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