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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9

人事档案管理

  一、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记述和放映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学识能力、工作业绩的,一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材料。

  二、人事档案具有现实性、真实性、动态性、机密性的特点。

  三、人事档案的作用

  1、 是考察、了解员工的重要手段。

  2、 是解决当事人个人问题的凭证。

  3、 是编写人物传记和专业史的宝贵史料。

  四、人事档案的分类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和考察材料

  4、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与评定岗位技能的材料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6、入党入团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录用、任免、出国(出境)、工资、待遇及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的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五。、人事档案部门的原则

  1、 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 收集、鉴定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3、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 登记人员职务、工作和工作变动情况;

  5、 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人才信息,为有关部门提供员工情况;

  6、 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及保护工作;

  7、 调查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 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 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人员的人事档案;

  10、 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六、转递工作的要求

  1、 及时 2、准确 3、安全

  七、转递人事档案的方式

  1、零星转递

  2、成批移交

  八、查阅人事档案的总原则:宽严适度,内外有别,灵活掌握,便于利用

  九、查阅要求

  1、 利用党委组织部门的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

  2、 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查阅人事档案须有手续完备的信件;其他部门应持有本单位领导 签名的正式查档介绍信或《查阅人事档案审查表》。

  3、 查阅人员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4、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同级人员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人员档案。

  5、 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一般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人的档案。

  6、 只准查阅介绍信或审批表中提到的有关内容。

  十、查阅程序和手续

  1、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或审批表,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人事部门 批准后方可查阅。

  2、 人事档案部门接到介绍信或审批表后,应认真审核其查档理由、范围、手续等,提出处 理意见报领导批准。

  3、 提供利用时,将介绍信或审批表留下,办好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阅档。

  4、 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短期外借,并严格办理借还手续。

篇2: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

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点:

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流动性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3.存档方式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

人事档案

  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篇3: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整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黑龙江海林市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

一是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成立了由、组织部长任组长,组织部分管领导、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3个管档单位分别确定1名领导干部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与各管档单位签订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做到了事事有人负责,环环有人把关。

二是健全落实归档材料审核把关制。

  我们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为一般性档案材料和重要档案材料两类。一般性档案材料包括: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重要档案材料包括:学历学籍材料;录(聘)用干部材料、处分决定或免予处分的`意见等材料。一般性材料在《接收干部人事档案一般性材料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由送交人、档案员签字收取,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存入干部档案;重要档案材料在《接收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由送交人、档案员、组室负责人分别审核、报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存入干部本人档案。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归档。

三是健全落实审核责任制。

  对现职科级干部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民族情况,抽调专人严格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干部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民族情况,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以干部档案审核认定书的形式,由档案审核人、组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在干部档案审核认定书上签字,加盖组织部公章后,存入干部档案。对个别干部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规定,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予以认定。目前,已对135名干部档案中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的干部进行了认定。

四是健全落实审核人员培训管理制。

  要求抽调参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参与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人事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禁泄露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严禁将档案材料私自带出审核整理室,严禁将与审核整理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审核整理室,严守各项工作纪律。

五是健全落实档案出入库登记备案制。

  档案出库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档案基本情况,认真核对档案内容,包括材料份数、有无涂改、有无缺损等。审核整理过程中需要完善、补充材料和纠正档案内容的,必须详细记载归入材料名称、份数及纠正的项目。档案入库时,管档人员要对照登记备案表,认真检查核对,杜绝出现涂改档案内容和丢失、损毁档案材料等问题的发生。

篇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查阅借用若干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查阅(借用)若干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按照中组部、国家档案局组通字[1991]13号和组织部闽委组〔1996〕062号文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查阅(借用)的规定精神,作如下规定:

  一、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干部人事档案室是学校的机要部门之一,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人员守则”、严守机密;切实加强人事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高温等管理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

  (二)非校档案馆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人事档案室;非人事档案室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人事档案库房。

  (三)因工作调动、升学等原因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应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转递,不得由个人携带。

  二、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用)规定

  (一)校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一般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应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秘书前来查阅;机关部门应由本单位负责人或秘书(必须是党员干部)前来查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档案的,还应填写《查阅(借用)干部档案审批表》,并由校组织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

  (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因干部任免考察、工作调动、工资调整、案件审理等工作需要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经办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前来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

  (三)各单位指派人员查档,应说明查档理由和要求,并履行登记手续,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对不属于查档规定的人员或查档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四)任何人不得查阅、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材料。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其它单位没有特殊情况的,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查阅外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档人员应在阅档室内查阅。对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因特殊原因,确需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应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同意后,并履行登记手续,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在借用期间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转借他人,归还时,须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根据目录当面核对。

  (六)查档人员若需摘录人事档案中的部分内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对可提供材料的,摘抄的内容应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并签注意见后,方可带出档案室。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同意,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复印件。

  (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摘抄件、复印件,应经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签注意见并加盖“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八)校外有关单位来我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为县、团级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单位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的不予受理。查档人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有两人以上在场。

  (九)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不得撕毁、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凡未经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未形成的正式档案材料或未经审核归档的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

  (十)查阅(借用)档案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将档案材料的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

  (十一)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人事档案材料,对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在档案材料的形成、管理、查阅、借用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中与本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5: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通知

  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委直属各单位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档案意识不强,归档材料内容不全、信息不准,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人员业务不熟,个别存在出生时间、工作时间涂改等现象,影响了干部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档案作用的发挥。根据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黑组通字[20**]1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推进委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更好地为干部工作及其它有关工作服务,从3月份开始在委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情况,是否有领导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了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和要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条件是否具备。

  2、工作规划。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近期或远期规划制定情况和组织实施情况,对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3、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基本素质及对档案业务掌握情况。

(二)基础设施

  1、库房。档案库房设置情况,“三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分开情况。

  2、档案柜。配置档案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情况。

  3、“六防”。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六防”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配有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电风扇(排气扇、空调机)、防腐防虫物品。

  4、其他设备。配置切纸打孔机、去湿机(加湿器)、复印机以及灭菌杀虫等设备情况。

(三)日常管理

  1、制度建设。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等八项制度。

  2、履行职责。履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十项职责情况,档案的查阅、接收、转递、整理、利用、保管与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是否有序进行。

  3、登记工作。各类簿册是否齐全,档案登记是否详实、规范、及时。

(四)档案材料

  1、材料齐全情况。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有无涂改造假、错装、混装的材料。

  2、手续完备情况。检查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规定由组织盖章的材料,是否有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是否有形成时间及本人签字。

  3、归档立卷情况。档案材料分类、排列、层次情况,技术加工和装订情况。

二、评分标准

  此次检查采取量化考核评分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领导20分,基础设施10分,日常管理20分,档案材料100分。另设加减分因素:

(一)减分项

  抽查的档案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项在总分中扣除20分:

  1、干部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现象,对档案内容私自涂改和装入假证明、假学历等材料;

  2、装错材料,错装入其他人材料;

  3、缺少1997年后任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4、公务员身份干部的档案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加分项

  1、应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推进干部档案管理信息化,采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干部档案管理的加3分;

  2、积极开展干部档案利用工作,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并得到所在单位党委表彰或充分肯定的加3分;

  3、近三年来,有关档案管理、利用等方面研究成果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每一篇加3分。

  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干部人事档案检查评分表》(见附件)。检查结束后,将根据得分情况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具体划分标准,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按照“一听、二看、三查、四议、五评”方法,科学有序推进:

  (一)听取情况汇报。即听取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同志关于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及档案材料审核工作的汇报。

  (二)查看有关资料和基础设施。检查有关文件资料、规章制度、簿册表格等是否健全;档案库房内“六防”措施是否落实;必备的设备是否配置;计算机应用情况等。

  (三)抽查档案。随机抽样检查一定数量的档案。抽查档案重点看材料收集是否齐全、鉴别分类是否准确、编排是否有序、目录是否清楚、装订是否整齐等。抽查档案数量的具体原则是:所管现职干部人事档案总数50卷以下的抽5卷;50卷以上的抽10卷。

  (四)小组评议。检查组边检查边记录,对每个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集体评议。

  (五)综合评分。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核分。

四、时间安排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底前基本结束,采取自检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

  20**年4月底前,由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同时对自检自查情况进行自行核分(填报《干部人事档案检查评分表》),将自检自查报告和自行填写的“评分表”报送省农委人事处。

(二)集中检查阶段

  20**年5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农委人事处组织并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验收和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

  本着边检查、边梳理、边总结的原则,认真做好汇报总结工作。要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委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检查中注意发现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存在问题较多、管理混乱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擅自涂改造假、丢失档案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检查结果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将这次检查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自查,并做好补缺补差工作。

  (二)协调配合,保证材料收集齐全。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同志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齐全完整、真实无误。

  (三)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档案检查的重点是《干部履历表》、《入党志愿书》、《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等材料,查看干部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入党时间等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前后记载是否一致。要根据“单项否决”的四个关键项目,把住档案管理的重点关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坚持标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抽查的档案要逐卷逐页查看,发现问题详细登记,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推进,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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