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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9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部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根据设计文件、现行规范、监理细则,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管理。

  2、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如离岗两天以内,应向工程部请假,离岗两天以上,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

  3、监理部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并附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报到工程部审批。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不同,监理部如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日前将调换、增减的人选情况报给工程部审批。如不经工程部同意,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将对监理部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对图纸和工艺等存在的问题通过我公司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

  5、现场监理部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以便施工现场随时与之联系。如违反此规定,将对项目部处以200/次罚款。

  6、监理部有对施工单位罚款的建议权。

  7、监理部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及工程部报送监理月报。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监理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监理工作计划。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8、在正常的节假休息时,监理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人员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9、施工单位报到监理部审批的资料,应及时审批。对进度款拨付的签证要认真核对,使之与现场施工进度相一致。对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以事实为依据,查明原因,认清责任,理由、证据充分。如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签发虚假签证,损害业主利益,立即将当事人清除。并对监理部处以不少于5000元/次罚款。

  10、监理人员要做到德才兼备,严格禁止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施工单位及参与工程分包牟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当事人。并对监理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1、工程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每季度至少一次。除定期考核外,工程部可以在适当时间组织抽查。考核内容包括内业、资料检查;在施工各工序上监理工作的检查,听取有关人员(主要施工单位)对监理部工作和具体人员的评价。考核完毕后,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监理部及监理单位,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通知工程部复查。在整改完成前,最近一期的监理费暂不支付。

  12、监理部发现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虽责令其将材料退场,但未向工程部报告的,由工程部通报批评。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许施工单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由工程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监理部至少5000元/次处罚;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质量永久缺陷的,由公司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并立即终止监理服务合同。

  13、监理部在工作时间内不许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二次立即清除当事人。对在工作中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时间未安排人员值班的,第一次由工程部口头警告,第二次将对监理部给予1000元/次处罚。

  14、如出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受到上级检查部门对施工单位处罚时,我公司将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施工单位被罚款额的50%。监理费用与工程进度挂钩,如完不成当月形象进度扣除监理费10%-20%。

  15、业主要充分信任监理,尊重监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总之,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要客观、公平、公正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多方的尊重,也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客户。

篇2:监理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监理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时停工令,并及时通知项目办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

二、安全质量事故划分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安全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总监办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

  4、对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

篇3:监理考勤管理制度

监理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篇4:安全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安全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一)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3、依据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细则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4、安全生产监理关键点及其实施:

  4·1安全监理关键点:如下表

  4·2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当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监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未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篇5:监理旁站管理制度

监理旁站管理制度

  一、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质检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二、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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