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奖惩制度
工厂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奖励办法:
(1)本工厂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 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 向工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工厂所采纳, 而成效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 有以上表现,工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工厂总经理批审;
五、处罚办法
(1)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辞退;
(2)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工厂安排的培训课程;
6. 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 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员工证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 破坏环境卫生。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者;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工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工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 偷窃同事或工厂财物;
14.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 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1.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 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者;
24.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7. 泄露公司秘密,把工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 散布谣言,损害工厂声誉;
29.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3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3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4.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35.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6.一年内接受三次书面警告信者;
3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8.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六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行政部与人事部监督执行。
篇2:幼儿园职工奖惩制度
幼儿园职工奖惩制度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园交流3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50—100元;本园60—3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100—60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100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8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文体类:国家级800元;省级600-400元;市级300-100元;本园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资30%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10天,扣全月超时奖。
3、事假每天扣日工资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3天扣全月超时奖。
4、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钟,超过1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当月无超时奖。
6、学期无病、事假,全勤者奖励50元。
7、婚、丧、产假、工伤发本人工资,无超时奖。
8、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人流作产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处理。
9、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由值班领导开据出入证方可离园,并记载时间,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责任事故
1、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下浮其档案工资一级,执行一年,停发一年超时奖、年终奖,并视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幼儿摔伤造成骨折、缝合,承担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30%。
3、门卫人员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严把进出关,凡进园外来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准家长带宠物入园,无家长带领的幼儿不允许离园。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发当月工资,辞聘。
四、其他
1、上班衣着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长发、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班、开会私自带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长班、夜间开会)。
3、教师不得随意承诺、动员家长转班,发现一次扣10元。
4、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办班,违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终奖惩
除按上述奖惩办法兑现外,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计80分。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计20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加分:论文获奖加3—8分;示范课获奖加5—10分;活动区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长班、暑期班每期分别加3分;绘画辅导奖加2—4分;文艺指导奖加3—10分;受到家长普遍赞赏加10分;服从安排另时顶班加1分/次;有突出贡献加5—15分。
4、年终评比先进班级每班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0.5分,超过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计30天扣50分,依此类推。
②幼儿意外轻伤扣1分/次,造成骨折、缝合五针以上等伤害,扣5分/次;
③幼儿走失及时找到,但造成不良影响10分/次;
④家长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从安排扣5分/次;
⑥传是道非影响团结扣5分。
六、福利
1、婚、丧假除规定假期外,另给路途假,市内一天,省内二天;职工直系亲属有丧者补助100元。
2、中学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补助药费100元;16岁以下子女补助医疗保险费48元,14岁以下独生子女发保健费60元。
3、劳保:每学期三十元以内开支(二条毛巾,二块香皂),女职工卫生费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双胶鞋,二双手套,一套工作服。
篇3:小学考勤奖惩制度
小学考勤奖惩制度
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出满勤是全校教职员 工必须遵守的基本职责,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出勤工作做得好与差的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必要的处罚。
一、每一个月出满勤的(包括没有一次缺席迟到,没有一次事假,全部达到坐班节数)学校应给予奖励,每一个学期出满勤的,学校应加重奖励。奖金在教师年终奖中列支,奖金金额由学校行政确定。
二、出勤管理办法为:
1、对日常出勤管理:要求每位教职员工每天必须按时到校上班,按时下班,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校必须书面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假条上明确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经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学校教导处存档备案,方能离开学校,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每位教职员工每月请假合计不能超过3天,否则每多一天扣发年终奖10元(生病住院者或国家规定请假人员及因工出差人员除外)。开会学习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生病住院者或国家规定请假人员及因工出差人员除外)每超出一次扣发年终奖5元。
2、教师不得随便调课,因事确需调课的,必须事先向教导处申请同意并将调课计划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交教导处存档备案。若教师随意调课,每发现一节处罚随意调课的当事人每人每节5元。
3、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出勤的具体管理,负责按时收发相关表册资料,统计相关数据,按时公布相关情况(教导处每月初必须将上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责任人为:新校杨明分校李乾军,值周领导和教师具体负责教师的日常出勤管理和签到并按时向教导处交回本周教职员工出勤情况。
4、对其他缺勤处理为:
(1)日常出勤无故缺席:一天处罚30元,上课或开会学习无故缺席:一节(次)处罚20元,一学期中有两次或以上无故缺席的则加倍处罚。当期累计有上两次(节或天)无故制席的均不得评先进。
(2)对迟到或早退的处罚:每次或每天每节处理5—10元。
(3)对坐班人员的管理:每位教师每月上课和坐班节数应达到25节(坐班考核时间为:上午第一、二、三节,下午第一、二节),对没有达到25节的应在年终奖中扣发奖金,每一节扣5元,对弄虚作假人员,每发现一节处罚10元。
篇4: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明确奖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三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奖金20元;
(二)记功:每次加发奖金100元;
(三)大功:每次加发奖金200元。
奖励于作出奖励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第五条 员工惩戒分下列四种:
(一)警告:每次处罚10元;
(二)小过:每次处罚50元;
(三)大过:每次处罚100元。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警告、小过、大过的.处罚,于作出惩戒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予以收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于离职工资结算中扣除。
第六条 惩戒的累积
当月三次警告则补记一小过;当季度三次小过则另行记一大过;当年度第三次记大过的,处罚300元,立即辞退, 不予经济补偿。
连续旷工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第七条 奖励事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嘉奖:
1.工作积极努力,全力配合,使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3.有其它功绩,足以表扬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小功: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颇有成效者;
2.发现职责外的事故,予以迅速报告或妥善处理,使公司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3.管理人员积极认真培训、管理下属,使下属进步较快者;
4.有其它较大功绩,成绩优异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大功:
1.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省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2.不畏暴-力威胁,维护厂区安全,且对维护公司财产、形象有贡献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4.敢于检举、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违章违纪之行为者;
5.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第八条 惩戒一般规定
一、各位员工必须爱惜公司的一草一木,严格遵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佩戴好员工证、禁止穿拖鞋上班。 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 依情节轻重处分。
三、各级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严格执行任务时,全公司员工必须给予全力配合与协助,不得有无理顶撞、辱骂。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或工作秩序者,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五、对公司资料随意转给他人者,除追偿公司损失外,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第一次记警告,第二次记小过,第三次记大过,第四次因屡劝不听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七、因特殊原因 (如停电、待料等) 公司可依据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员工须配合。否则,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八、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工作不力、生活散漫或不服从指挥者,将依情节轻重处分,作为惩戒。
篇5: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三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