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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1

厨房奖惩制度

  根据餐厅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3、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4、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5、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6、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7、节约用料,综合利用率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殴打他人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厨师长提议,总厨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贡献卓越或错误情节严重者,则报餐厅老总按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篇2:影楼员工奖惩制度

影楼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毛片、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 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篇3:社区公益性岗位考勤奖惩制度

社区公益性岗位考勤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xx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4:教职工考勤奖惩制度

教职工考勤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奖惩分明,建立激励机制,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再次修订教职工考勤制度。取消学期满勤奖、基础奖和目标管理奖,并将其合并后,新设立学期考勤奖(业绩奖励制度另发)。此制度印发一周内,广泛争取教职工意见。如无书面建议,新制度自20**年2月开始生效,旧制度废止。

  1、工作期间,当月无迟到、早退现象,未请病、事假,全月出满勤者奖励50元。

  2、迟到或早退均以上班、下班铃声为准,实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0元,累计三次则取消全月出勤奖;若当月无出勤奖,则从结构工资或学期考勤奖中扣除。全学期迟到或早退累计达10次,则取消学期考勤奖。

  3、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5元,累计三天则取消当月出勤奖。请病假一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0元,累计五天,则取消当月出勤奖。以此为标准,全学期请假天数累计,扣除本人学期考勤奖。

  4、周四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夏季为5:10 — 6:30;冬季为4:40 — 6:00。每次全体会议,以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5元出勤奖;会议早退一次扣5元出勤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论处。

  5、严禁旷职:

  (1)任课教师不能按时上课或无故离岗,班级学生出现各种情况,由本人负完全责任,并按旷职一节课论处,扣发当月出勤奖10元,并从全学期考勤奖中扣发20元。。

  (2)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调度,不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病事假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上班者,影响工作半天以内,取消当月出勤奖;影响工作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奖并从学期考勤奖中扣100元。旷职达2天者,除取消当月出勤奖、学期考勤奖,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取消评先晋职资格;旷职3天以上者,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上班时间,若无课,就医或有急事外出时,要向年级组长请假,周二业务学习时间,要向教导主任请假,说明事由和归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节课,否则,按旷职论处;班主任离开校园要委托人负责班级事情,被委托人要认真履行职责。

  (4)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串岗,不擅自离岗,否则以旷职一节论处。若聚众玩耍,每次每人从当月出勤奖中扣除20元。若当月无出勤奖,从学期考勤奖中扣除。

  6、外出学习进修或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否则,按在校迟到、早退、旷职情况论处。

  7、身患特殊病症的教师,经校长批准,可适当照顾(迟来一点或早走一点),以不影响上课为原则,可享受当月出勤奖;哺乳期女职工在不影响课务、工作和其他活动的前提下,每天照顾1小时哺乳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要向教导主任事先说明,可照常享受出勤奖。(注:小孩一周岁按正常上班时间执行)

  8、国家对教职工规定的特殊假期,如:丧假3天,戴环2天,取环1天,婚假15天,产假6个月不享受出勤奖,但享受学期考勤奖和一切福利待遇。计划外引产手术、不遵守计生政策戴环、取环按病假论处。超过规定假期,需向有关领导续假,经批准,按事假论处。

考勤制度说明:

  1、请事假写请假条,并写明事由;事假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请病假要持医生证明或校医证明,假期结束后要自觉履行消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1天由主管主任负责批准;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负责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对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情形进行互相包庇者,做同样扣发奖金处罚,若班级出现事情也负连带责任。

篇5:学院考勤奖惩制度

学院考勤学院制度

一、考勤

  1.为了严格学院的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我院教职工一律进行考勤。学院根据考勤记录和有关请假凭证计发工资和学院津贴。

  2.各系(部)处室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做好出、缺勤记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人事处。

  3.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中途溜号。

  4.不实行坐班制的老师和实行弹性工作制的职工,有关系(部)处室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勤办法,报人事处备案。在实施中要严格掌握,不得放任自流。

  5.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忠于职守,不准办私事、干私活,不准带小孩上班;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从事文娱体育活动。

  6.请假规定:

  ①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必须严格掌握,确有特殊情况,非本人亲自办理不可者,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为有效。

  准假权限:班组长可批准本班组内职工事假一天,部门领导可批准本部门职工事假三天,超过三天者由主管院领导批准,超过十五天者必须经院长审批。

  事假期间工资部分按实际天数只扣除活工资,不享受学院津贴。

  ②病假:病假期间必须持有医院医生签发的病休证明,经领导签字同意方能按病假对待。病假期间的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学院津贴。

  ③探亲假:

  按国务院国发[1981]36号文规定:我院教职工探亲一律在寒暑假进行,如果假较短,可补足探亲假的天数;偶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安排的,应经院长特许。

  ④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上述假期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期间的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学院津贴。

二、奖惩

  1.为了不断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日常工作按津贴分配办法予以鼓励、督促之外,对有突出贡献或过失的同志还要按本办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2.学院教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

  ①忠于职守、工作成绩优良,遵章守纪、模范作用突出者。

  ②在教学、管理、生产、科研、服务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含教改成绩突出、科技服务突出、学术论文在院外公开发表等),对学院有显著贡献者。

  ③师表作用好,事迹感人,成效突出者。

  ④敢于坚持原则,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⑤爱护学院公共财产,修旧利废,增收节支成绩突出者。

  3.奖励分为:授予院、处两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单项荣誉称号;授予奖状、奖品、奖金;几种奖励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4.荣誉称号的评定由院工会组织评比,院党委和行政审查确定。

  5.学院教职工有如下之一者,应于处分。

  ①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者。

  ②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影响恶劣者。

  ③消极怠工、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学院工作者。

  ④欺骗组织、挑拨是非,破坏学院安定团结者。

  ⑤偷盗公私财物,破坏公共财产者。

  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参与嫖娼、卖淫、吸毒、赌博、迷信等丑恶活动者。

  6.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等适当经济处罚。

  7.处分由所在部门提供材料,经人事、保卫部门整理后,报学院行政研究,党委审定后实施。

  8.凡本院教职工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一律开除。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有冲突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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