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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工作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8

人事档案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象为:在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新进人员人事档案;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人员人事档案。除此之外的其他单位新进人员和个人人事档案原则上不予保管。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代理单位新进人员人事档案应当在到档之日起30日内将确定劳动关系的材料归档,初次确定劳动关系的材料归档前还需到人事代理部履行公开招聘、公示手续。如30日内未将确定劳动关系材料归档,人事档案按原有渠道退回。

  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人员自愿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的,应当由本人及单位人事工作人员携带人事档案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

  第四条 新增人事档案材料。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其中,国内学历需持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材料、国外学历需持国家有关机构认证材料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方可归档。

  第五条 人事档案鉴别。凡审核发现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归档。如审核发现人事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的,没收其虚假材料,出具人事档案弄虚作假证明存入其人事档案备案,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及本人。

  第六条 新建人事档案。凡人事代理单位新进人员,从未建立过人事档案的均可申请新建人事档案。新建人事档案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派遣单位,依序分别向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提出建档申请。原有人事档案遗失的,不在新建档案范围之列。

  第七条 干部身份认定。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记载原为干部身份需要重新认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八条 因公出国(境)政审。代理人员因公出国(境)的,需对申请出国(境)人员人事档案和申请出国(境)材料进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政审手续。

  第九条 人事档案查阅、借阅。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申明查阅理由,办理审批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严禁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外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十条 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需严格依据人事档案内容出具,和人事档案内容保持一致。单位代理人员持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人员持本人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和居民身份证办理。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出。单位代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转出人事档案需经代理单位同意。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凭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办理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第十二条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财综合[2014]96号、苏价费[2014]392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代理单位及个人2014年12月31日前所欠费用仍需缴纳。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2:人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是我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宝贵的文化财富。因此,爱护档案资料,人人有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切实保证其完整与安全。

  一、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六、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篇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保管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及死亡人员)的档案;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做好死亡人员档案保管满五年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的工作;

  4.重视档案建设工作,收集、鉴别和整理全校教职工档案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使我校干部人事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炼、实用”的要求;

  5.办理全校教职工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工作;

  6.登记全校干部职务变动和教职工的工资变动情况;

  7.通过干部人事档案熟悉干部情况,为干部工作提供信息;

  8.研究摸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9.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10.努力做好档案库房建设管理工作,做到清洁、整齐,确保库房安全。

篇4:大学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大学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到分类合理、编号清楚、方便检索、便于统计。

  二、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各有关单位收集反映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各类档案材料,认真做好归档材料的鉴别、选留、归档等工作。

  三、档案整理应按《条例》的要求,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标准,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四、认真执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规定,严格查(借)阅手续,对借出档案限期归还,并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工作。

  五、根据新收集的档案材料,及时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填好干部人事档案底帐卡片。

  六、根据每月“教职工增减变动表”,及时对已调离及校内变动人员的档案、卡片、各类名册进行调整;同时做好新增教职工档案的接收工作,及时做好新进档案的清理、鉴别、整理等工作。发现缺少的内容,应及时登记,及时发函或打电话索取。

  七、每学期初,对仍然欠缺的档案材料及已转出档案而未回执的进行一次全面的催讨;每学期末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有错及时纠正,做到名册与档案相符,人头与档案相符,目录与材料相符。

  八、办理教职工各类政审业务,出具各类证明材料。

  九、受理教职工入伍时间、工龄计算、学历、政历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予以审核、答复;负责办理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男满三十周年、女二十五周年的审核与颁证工作。

  十、切实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十一、加强干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研究干部档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篇5: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人事档案分类男女

一、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职工履历表,简历表以及反映职工个人履历情况的各类登记表

  1.履历表(书),简历表;

  2.职工,教员,军人(包括入伍,退伍)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

  4.更改姓名材料;

  5.就业登记申请书;

  6.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

  7.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

  工作经历

  思想发展性质的自传

  其它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凡是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属于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职工鉴定,调动,考核,民-主评议等内容的考察材料,登记表

  1.鉴定表(含自我鉴定);

  2.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

  3.考核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培训和评定岗位技术(技能)材料

  学历,学位,毕业生登记表,培训结业登记表,成绩登记表及毕业鉴定,证明材料;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聘任呈报表及考绩材料,职业资格证书;

  职工创造发明,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鉴定材料及目录.

  ★第五类政审材料

  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说明情况的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

  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

  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更改职工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查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

  先进模范事迹

  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

  通报批评材料;

  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违纪违法材料;

  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

  ★第九类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审批材料

  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

  招用职工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录用和聘用(续聘)审批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解聘,辞退材料;

  保险福利待遇(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的审批表,再就业材料;

  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计划生育审批表;

  退(离)休审批表;

  复员退伍,转业审批表;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

  工作调动介绍信

  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做的体检表,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

  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个人诚信材料等.

  二、归档要求

  完整,齐全,准确,手续完备

  注:

  归档文件的书写和制作材料应能耐久保存,原则上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185×260)

  保证书写质量,字迹要端正,清晰,书写材料一般应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利于档案长久保管的书写材料

  三、鉴别

  1,判定归档文件是否属于某一立卷对象的职工档案或是否属于应归入职工档案的内容,对不属于职工档案内容或重复多余的文件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清理;

  2,判断归档文件是否属于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未经办完或查证核实的不得归入职工档案;

  3,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对不完整,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应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

  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以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对处分的意见等.以上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

  4, 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须经企业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签字盖章后归档;

  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

  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

  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

  5 ,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四、组件

  原则: 每份文件为一件

  注:

  正文与定稿为一件,正文在前

  正件与附件为一件,正件在前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复制件在前

  原件与转发件为一件,转发件在前

  五、排序

  1,按归档文件形成时间排序

  第一类(履历)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第四类(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第七类(奖励)

  第九类(招用等) 第十类(其他)

  2,按归档文件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

  第五类(政审) 第八类(处分)

  注:

  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

  检讨或交待

  材料等.

  3,第六类

  排列顺序为:按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排

  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它材料之前

  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它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4,第九类

  材料既可按形成时间排序,也可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

  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工资情况的材料

  录用,任免材料

  保险福利待遇材料

  出国,出境材料

  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六、修整装订

  总要求:

  · 以件为单位 16 开(185×260)

  · 装订应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一)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条件下,可酌情进行剪裁;不能剪裁的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采用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办法.

  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二)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用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晾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

  (三)对过窄或破损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加边,保证装订,不压字,不损害材料内容.

  (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装订要求:

  每个职工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做到案卷整齐,平整,装订牢固,具体方法:

  (一)目录置于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

  (二)理齐档案材料.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边整齐,条件较差的,以左边和下边两边为齐.

  (三)打孔.在材料左侧1.5 厘米处竖直等间距打三个孔,孔距8.3 厘米,用鞋带装订.

  (四)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职工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

  (五)装盒.将装订好的案卷装入职工档案盒中,填写姓名,档案号和籍贯.

  (六)职工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七)后续档案材料的整理.后续职工档案材料,每半年整理一次,将材料内容填写到相应的目录中,并将经手人员姓名和日期填写在备注栏内,将材料装订到案卷中.

  七、编目

  1,页号编写

  在有书写内容的每页归档文件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起依次标注页号

  注:

  托裱若干小幅面材料的1 张托裱纸按1 页进行编号

  2,类件号编写

  在归档文件首页右上方空白位置加盖"类件号"章

  类号:"一"到"十"件号为同一类材料内的顺序号,按时间顺序或主次关系确定

  页数为阿拉伯数字

  3,卷(袋)内目录

  ·置于每个职工档案材料卷(袋)首

  ·用耐久材料书写或计算机打印

  ·各项目应填写应完整,准确

  注一:每类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

  档案材料时使用

  类件号: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如:"一类第一(或1)件"

  责任者:归档文件形成单位或个人,即文件的署名者

  题名:填写归档文件的标题,应完整,准确;对没有题名或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另行编写,用"[]"括起

  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8 位表示,可分两行书写

  页数:该件材料总页数

  要求:

  每卷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

  (1),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2),根据材料题目填写"题名".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题目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3),"日期"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4),书面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目录.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5),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卷内备考表的填写:后面填初次整理时间及人员姓名

  中间填每年整理人,检查人,整理时间

  4,检索工具

  要求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职工档案检索工具或管理台账(案卷目录).项目包括:姓名,档号,存放地址,

  备注等.按姓氏笔画多少或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每个姓氏后预留部分空格,常用姓要预留多一些."王,刘,李,张,"

  职工档案用"10"或"ZG"来表示,下设1,在岗职工,2,退休职工,3,离岗职工,4,死亡职工,案卷号的表示

  如,"ZG1-1" "ZG2-1"

八、档案装具

  档案卷皮档案袋

  卷皮规格:

  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线眼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 厘米

  材料:

  一般可采用300克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可以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

  颜色:

  应采用浅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能用大红,大绿,或黑,蓝,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红色

  项目:

  "企业职工档案","姓名",字体与距离:

  "企业职工档案"用楷体(72 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 厘米

  "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汉字

2 ,档案袋

  规格:

  长30 厘米,宽23 厘米,厚(折叠部分)2.5 厘米

  材料质量:

  可根据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

  袋面项目:

  "企业职工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

  字体和字的颜色

  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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