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7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篇2:酒店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 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 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 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 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 请假天数 审批人

  员工级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 假

  a) 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 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 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病 假

  a) 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 假

  a) 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 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 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 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 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 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 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 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篇3:局行政机关考勤制度

局行政机关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采取签名方式。

  2、上班签到时限按、县府规定时间延长十分钟,下班按规定时间签退。

  3、上班期间如遇开会或出差,应由分管领导或带队领导向人教股报告,并由人教股在签到单、工作人员去向牌中标明。

  4、县局由局领导轮流、人教股、监察室、办公室人员参加不定期查岗。

  5、每月天数迟到三次,按旷工1次论处;凡发现查实代为签到(退)一次扣发双方当天中餐补贴,并给予批评教育;累计发现查实3次,双方以旷工论处,按《请销假制度》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6、凡发现不在岗(因公外出除外)均以旷工论处,一个月脱岗超过三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7、每月5日前由人教股将上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由人事教育股、办公室负责奖惩实施,经局长审批,由办公室执行。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篇4:能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合理安排员工,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于智沛达及佳柯能源公司的员工。

  三、考勤管理:

  (一)考勤管理:

  1、根据目前公司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制度,除佳柯能源的王峰及韩伟外其余的人即按规定正常上下班。(今后如有变动,及时修改)

  2、员工并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矿工、迟到、早退。

  3、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

  4、建立员工考勤记录,严肃认真执行,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自行进行考勤登记,由领导及员工互相监督,如有作假处于50及100元罚款。

  四、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午休12:00—15:00

  星期六、日休息

  五、管理细则:

  1、每天续签到2次、少签一次罚款10元。

  2、每天的签到情况都要向部门领导汇报。

  六、考勤细则:

  1、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实际出勤时间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不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

  B:早退:实际离开时间早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没早退一次罚款10元。

  C:旷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且未履行书面请假程序的(缺勤一到三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0元。缺勤三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矿工当日无工资、并罚款100元。

  1、 不允许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 不允许他人代替请假。

  3、 有事并须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由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 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

  领导已批准,张z因特殊情况,每天下午如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可以5:30走。

  审批: 部门负责人:

篇5:教职工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会议考勤制度

  1、教职工大会的考勤由校长负责。每月的会议考勤累计由校长负责。

  2、教职工大会和教研活动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尚未到场视作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作不到会。请假(要在会前请假,会后请假无效)不到会或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作事假半天缺勤。无请假不到会者,视作矿工半天缺勤。

  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会议秩序的好坏,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校性的政治学习和有关会议,必须坚持做到班级、教研组的局部小会服从全校性的全局大会。任何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以上课、私事、局部小会为由拒不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且建档考核。

  二、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早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各种会议每个教师都要带上笔记本,做好笔记。

  3、参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议纪律,开会时不能在会场外面逗留或闲逛,开会时不能随意在会场中走动,更不能中途离会,不准大声喧哗或三三两两“另立会场”,不准带小孩入会场哭闹,不得翻看与会议无

  关的报刊杂志或小说等。

  4、对会议内容或安排有异议的,会后与召集人沟通,不得在会议室无视会议纪律或无理取闹,否则,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会议考勤

  1、学校各种会议(包括全校性会议、班主任会议和教研组会议等)实行签到或点名制。每次会议或政治学习由召集人按通知时间顺延5分钟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记迟到。召集人可视会议情况于会议期间随时点名,点名不在者记早退,两次以上点名不在会者视为缺会。迟到的参会人员到会时自觉在点名处消缺席,否则视为缺会。

  2、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为缺会。

  3、因学校安排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必须提早向召集人请公假,经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处理。

  四、奖惩措施

  1、根据绩效考核考勤分值进行考勤。缺席会议,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当天已办理教学请假手续的不计扣);因公开会或出差请假,经学校相关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计扣。

  2、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把会议记录本上交校长室待查。

  3、每学期的会议考勤簿要存档备案,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记入教职员工业务档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