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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5

书店管理制度(一)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⑴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

⑵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书刊。

⑶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⑷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⑸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⑹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

6、剔除工作每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书店管理制度(二)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可在电子网络阅览室内阅览,不允许借证上机或代他人划卡。

2、电子网络阅览室为读者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信息检索服务;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帮助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开展与计算机、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收发电子邮件等。

电子网络阅览室是学校师生查阅电子图书资料、上网查阅信息和应用网络资源的学习场所,必须做到防盗、防火、防潮、电源接地良好。

3、爱护电子网络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4、进入电子网络阅览室,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

6、集体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联系,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需指导的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上机阅览指导、巡视和秩序。

7、资料非质量原因中途不得更换,非本室资料严禁在本室设备上使用。

8、遵守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必须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维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

书店管理制度(三)

1、书库内的图书、过刊、过报,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也应在2天内归还。

2、图书、过刊翻阅请用“代书板”,不得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库内严禁吸烟。

4、切勿携带拎包之类入库。

5、保持库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等。

6、非本校教职工(包括家属),一律不得入库。

7、读者归还的图书、过刊,要及时上架。

8、每天下班前检查书库安全,关好门窗,做好防潮、防盗、防火、防尘。

篇2: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一)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每日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况、责任人员签名等内容。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后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助。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况,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接受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间、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况。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责任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责任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己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责任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内容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

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况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内容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况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达到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提供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

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提供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达到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通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

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

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

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

增、删、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数据管理制度(三)

为规范对数据电脑的使用管理,保证中心数据计算机安全、高效地运行,加强对电脑资料与数据文件的保管、保密和电脑维护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将数据电脑落实到责任人,数据电脑责任人负责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和进入电脑文件的使用权限,负责人将要做好电脑数据的保密、保管和软硬件的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使用权限规定,本数据电脑,使用前需向该电脑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该机只允许本部门人员使用,严禁外人或外部门人员使用本中心数据电脑。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须经中心领导许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该机作心理测评时,需登记“数据机使用备案单”经批准,方可使用。测评过程中应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给予指导。

4、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病毒库升级、补丁包更新,关闭不必要的端口。该机不能使用其他机子的存储介质(如MP3、U盘、移动硬盘等),并不允许联网(除需上传数据),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拷贝、打印、输出各种保密数据和相关资料。

5、受测试人员需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听从中心老师相关安排。

6、受测试人员在做完测试后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离开计算机,等待老师进行数据分析。

7、受测试人员有权知晓本人相关测试结果的解释,但要查看原始数据分析资料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篇3:水厂管理制度

水厂管理制度(一)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二)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现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纯净水厂处罚

(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

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记小过一次。

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20元,记小过一次。

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10元,记小过一次。

(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每人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10元,记下过一次。

(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

(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二、纯净水厂奖励

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

(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

(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收桶、洗桶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接受空桶,从源头控制不合格桶进入灌装。

二、根据空桶卫生情况,分类清洗,不得随意减少工艺过程。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不准不洁净的桶流到下道工序,节约用水。

四、洗涤工具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水厂管理制度(三)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4:水电管理制度

水电管理制度(一)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物业管理中心是本处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水电管理制度(二)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水电管理制度(三)

水电是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体职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厂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行政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公司、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行政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宿舍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检查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各部门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以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行政部门及时申报,经总经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已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如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宿舍、厂区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

第七条办公室、宿舍、车间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保安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造成损坏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部门和检举人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行政部门规定,统一由财务部分发。

第九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篇5: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一)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及《税务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加强本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诚信纳税、合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2章纳税凭证管理

第2条税务证书的管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审核验证,需提供的审验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审核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4)纳税人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件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及副本。

2)税务登记证的年度审核表。

3)纳税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审核验证及换证,需提供的审验资料。

1)出口企业登记表。

2)出口企业供货资格证书。

3)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年度检查、变更登记表。

4)税务登记证。

(4)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年度审核,需提供的审核资料。

1)出口退税登记表。

2)出口退税登记证。

3)出口退税税员证。

4)其他相关资料。

第3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损毁、遗失及出租。

(2)税务登记证原件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

(3)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证书、出口退税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由财务部会计主管签收并存放。

(4)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件,并对登记证书进行复印时,需填写申请书,交由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进行复印。

第3章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4条由财务部指定的专人才有资格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第5条购买专用发票时,凭IC卡领购并将发票通过IC卡读入防伪税控系统。

第6条开具专用发票时,应严格按照增值税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如果发票有误,应在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发票管理/当期发票作废”功能下进行处理。跨月发票不允许进行作废处理。作废的发票需加盖作废章,存档管理。

第7条进行退换处理向客户开具红字发票时,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管理规定下进行操作,按票取得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照同等数量及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第8条每月×日,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在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发票管理/进项发票”功能下,逐项录入,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目表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第9条每月×日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进行数据备份,将防伪税控IC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保税,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0条必须严格按照税控要求使用防伪税控管理系统,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损毁防伪税控系统。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出现问题的具体信息,配合税务机关及该系统的开发公司进行处理。

第4章纳税申报管理

第11条增值税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每月×日之前,登录相关地区的国税网站进行保税,定期送交纳税申报书面报告至主管税务机关。报税需提交的相关报表如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属资料。

(2)出口退税货物明细申报表。

(3)出口货物免税、抵税、退税申报表。

(4)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5)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

第12条土地、房产税于每月×日前进行申报,需提供相关申报表及财务报表。

第13条企业所得税每月预报缴纳税金,每季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次年进行清算、填制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第14条其他税种的报税工作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5章出口供货产品专业缴款书的管理

第15条出口供货是指将产品出售给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供其出口,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对方的进出口经营权资格。

(2)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口退税登记证、出口企业资格证和企业的海关代码等证件,并索取复印件。

(3)每月×日开具专用缴款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款手续。

开具缴款书,应提供以下文件。

1)自产货物保证书及购销合同。

2)出口供货专用缴款书填开申请表。

3)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及海关代码复印件。

(4)专用税款的清算管理。

1)每季度最后×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季多缴税款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当季出口供货收入比例占整体收入50%以上者,需计算当季的进项税、销项税、税负率及多缴纳的税款。

3)出口货物多缴增值税退税审批表。

4)提供专用缴款书、当期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及相关其他材料。

第6章出口产品的免税、抵税、退税管理

第16条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免征本企业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所消耗的原材料、燃料等所征收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内销的销项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缴纳税额的部分给予退税。

第17条计算出口产品的销售额及免、抵、退产品不予抵扣税额的规定。

(1)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FOB)×美元汇率。

(2)不予抵扣税额=离岸价(FOB)×美元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3)如果按到岸价(CIF)成交,则收入=到岸价×美元汇率,不予抵扣税额=到岸价(CIF)×美元汇率×(征税率-退税率),离岸价(FOB)待海运费、保险费等单证收齐后再进行调整。

第18条办理免税、抵税、退税的操作流程。

(1)财务进行出口产品的销售记录。

(2)报税时,提供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免税明细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预交免抵税款,税务机关备案后,在该报表上签字盖章退还企业一份以备案。

(3)收到单证后,将出口产品的发票号、海关单号、外汇核销单号填入生产企业出口产品退税明细申报表,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免税、抵税、退税汇总表,次月×日前上报市国税局进出口管理分局审批。

(4)如果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销售部门应在产品出口后的×个月内,催收所有相关单证,包括海关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代理证明、出口发票和水单复印件,以及代垫海运费、代垫保险费发票等,外贸公司收到外汇结算款,并将货款打入企业账户时,销售部门应告知其在电汇单上标明出口产品的发票号,并将进货款结算清单及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寄回我方,作为财务清算之依据。

第7章税款计算管理

第19条税款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含不予免抵退数额)+当期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

(2)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相关税率。

(3)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相关税率。

(4)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或-调整项目〕×相关税率。

(5)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30%)×相关税率。

(6)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相关税率。

(7)应缴纳的印花税。

1)营业账簿×5元/本。

2)资金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3)购销合同金额×0.3‰。

4)借款合同金额×0.05‰。

5)工程技术合同×0.3‰。

6)保险合同(保费)×1‰。

第8章税务内部工作检查管理

第20条税务内部工作的检查管理由企业财务部的审计人员负责,或者由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第21条销项税额的检查管理内容。

(1)专用发票的真伪,填写是否真实、准确,税务登记号是否正确。

(2)专用发票与抵扣联内容是否一致,两联是否完整,有无缺页的情况。

(3)录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否在纳税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4)进出口产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完税证明。

(5)采购的原材料等改变使用用途是否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

(6)抵扣运费单是否符合管理规定,运费是否付清。

(7)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是否一致。

(8)是否对进项税抵扣联按类别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

第22条进项税额的检查管理内容。

(1)销售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2)销售折扣产品是否在发票上标明销售额和折扣额。

(3)不予免税、抵税、退税的税额是否按规定退税的税率进行转出。

第23条所得税的检查管理。

(1)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否完整无误,成本计算方法是否一致,折旧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2)工资、福利、工会经费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3)广告等宣传费用、业务招待费用、捐赠支出及个人佣金等是否超过标准规定。

(4)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非法支出。

(5)是否有存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跌价准备金,是否有资本化利息支出。

(6)是否有税务机关批准外的关联企业管理费。

(7)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扣除。

(8)是否有为个人投保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及基本保障外的补充保险。

(9)是否有白条、收款收据等非正式票据。

(10)是否有出售职工住房时发生的财产损失等情况。

第9章附则

第24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

××年×月×日

税务管理制度(二)

1、按时进行地税及国税的纳税申报;

2、负责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核对工作;

3、办理各种发票的申领事宜;

4、办理有关的免税申请及退税冲账等事项;

5、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6、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等有关事项;

7、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

8、负责地税、国税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报损等纳税鉴证工作;

9、负责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装订成册入档保管,并认真按照税务规定对填写错的发票,进行冲票或重开具正确的发票。

10、办理其他与税务有关的事项。

税务管理制度(三)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2、每月xx日前编制地税申报表(城建税、教育附加、工薪所得税、印花税等)。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纳各种地方税费,负责登记职工工薪所得税台帐。

3、负责日常开具各种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票据。并保证及时将所开具的发票交到客户手中。

4、每月按时抄报税,按时填制申报表办理国税申报业务。

5、负责地税、国税每年年鉴工作。

6、负责及时购买地税、国税普票、增殖税发票的领取,并严格按照税务发票的管理规定,专人保管好库存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7、负责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装订成册入档保管,并认真按照税务规定对填写错的发票,进行冲票或重开具正确的发票。

8、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

9、负责公司仓库材料、成品的日常登记、核算、月底结账,定期盘点及往来帐的核对。

10、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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