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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0

区教育局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能”机关,促进教育又好又快,特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一、联系学校职责:

⒈联系一所学校。坚持经常深入学校,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思路的确定,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每学期到学校作理论讲座或报告不少于一次,切实帮助学校增强管理素质,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

⒉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制订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规划,指导创新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使成为教学骨干。

⒊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建立资助学生基本情况档案,热情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保持良好的互动,每学期为学生解决杂费、课本费以及必要的学习用品,让学生顺利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健康成长。

二、工作要求:

⒈狠抓落实。机关干部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具体落实有关任务。

⒉明确要求。学校发展规划、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规划、资助学生基本情况档案和联系学校工作总结,要求在每年12月底上交教育局办公室。

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规定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廉政建设,树立教育系统新形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实行校务公开。各校领导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继续开展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巩固“警示教育”成果,不断强化学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学校集体议事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进一步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校长离任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费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按规定严格控制学校接待费支出。区教育局将利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示工作职责,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责任部门。

二、优化服务态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创新”的要求统揽全局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全体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对来区教育局办事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处理来信来访、政府热线反映的问题,要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属于区教育局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建立会议限日制度,凡周一至周五实行无会日,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时间相近、内容能够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凡涉及全区性的会议必须由教育局办公室统一协调。

三、公平公正招生。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四、规范教育收费。坚持不懈地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严格按公示项目、标准收费,并严格坚持登记卡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名义利用编班另行收费,严禁其他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五、加强师德建设。坚持关爱每一个学生,开展“争当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活动,积极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形成“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得到关爱”的育人环境。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八要八不”规定:要注意公众形象,言行举止文明、衣着仪表整洁,以身示教,不发生参与赌博、酒后上班、校内抽游烟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要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以礼相待,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与学生广泛接触,互相交谈,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学生丢脸;要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要不思进取,因循守旧;要确立新的教育理念,正确评价学生,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要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以及接受学生家长的请吃;要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不随意缺课、调课和违规补课;要坚持家访,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探讨教育方法,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各校应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决查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依法廉洁行政。实行大宗物品集中招标采购,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事业单位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严肃工作纪律。区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下校指导工作以及在一般性公务接待中,一律实行中餐戒酒令,招待就简。学校干部和教师在工作日内,除必要的招待外,一律实行中餐戒酒令。教育系统干部一律不准驾驶公车。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并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篇2: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gg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篇3: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务求实效地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建工集团党委与行政提出的工作任务,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二、联系工作的内容:1、指导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4、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三、有关要求: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3、为保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四、挂钩单位: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篇4:公司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条总则

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坚持以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为己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使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系群众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1、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公司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要把关心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三联系。公司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查、走访、慰问、联系困难户、公司机关科室长和分公司领导深入基层联系xx队、公司和分公司工会女干部联系外部市场职工家庭。具体见xx工发[2005]1号文件

3、弱势群体帮扶。通过走访了解,对公司的弱势群体(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伤残职工家庭)、特困家庭等,在重大节日,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领工会人员到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一线慰问。每年的重大节日和夏季高温季节,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队到一线xx小队进行走访慰问,给在节假日坚守一线生产的职工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夏季高温季节及时将防暑降温物品送到一线xx井队。

5、定期召开座谈会。

(1)每年在九九重阳节和春节前夕两次召开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座谈会,了解老职工的生活、身体、思想状况,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方面所提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每年召开两次在册职工、劳模及其家属、外部市场家庭座谈会等。了解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所提的好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领导干部走访联系点。按照公司职责分工,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走访安全、综治、稳定、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联系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深化厂务公开。实施好厂务公开,让职工群众知道应该知道的情况,让他们感觉到组织就在身边,时刻在关心着他们,随时在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厂务公开,沟通领导干部与基层职工的联系,拉近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职工安心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第三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基本要求

1、建立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记录本,将联系群众情况如实作好记录。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密切与群众的沟通。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涉及面较大或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党委会讨论解决。不能只作口头承诺,不办实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3、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定期以口头形式在公司民主生活会上做汇报,年终在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上要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内容。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5年月日起实施。

篇5:!!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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