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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8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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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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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X学生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

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篇3:Z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注:新校区4人间宿舍写字台上可以使用个人床头灯,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新校区公寓4人/间宿舍可为4台(以微机注册标签为准),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宿舍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安装微机的学生宿舍如使用违章电器,除按规定处罚外,该宿舍还将被取消微机使用资格,且学校将不再为本宿舍提供使用微机用电方面的条件

3、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物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4、对于晚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对于违犯《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有关规定,通过微机观看、传播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者,学校将取消该宿舍使用微机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和床、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4:公寓治安员岗位职责

公寓治安员岗位职责

一、在公寓服务中心领导下,负责公寓的具体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社区消防、安全、值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并向公寓服务中心提出整改措施。

四、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的工作,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五、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公寓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篇5:某大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安全规定

大学生公寓的治安及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节职责与权限

一、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具体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对社区消防、安全、值班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负责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发现隐患和漏洞及时向中中心提出整改措施。

4、负责对社区智能供电控制系统的维护。

5、负责消防安全等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定期组织对社区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中心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工作程序、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一、应急预案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大学生公寓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上更加及时和规范,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应急预案:

打架斗殴、盗窃等治安事件

当在学生宿舍内发生打架斗殴治安事件时,宿舍管理员应对其进行口头劝阻,保护好现场,立即报保卫部门,电话:学院保卫处6260058,大学生公寓保卫室6260110。发生失窃案件时要第一时间报保卫部门,并做好事件记录,同时向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进行详细汇报。

急重病事件

当住宿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宿舍管理员应及时开门放行出外医治,并报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详细记录。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应将情况报告相关学院(系),并随时做好与发病同学同行人员的联系。

突发性停水、停电事件

当学生公寓突然发生大面积停水、停电情况时,宿舍管理员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抢修。特别是晚间,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火灾事件

当学生公寓发现火情时,应迅速向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汇报。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和学院,并视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

对于火势较小的,能够自救的火灾,值班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救时,应立刻打开消防通道或直接将安全出口门踹开,同时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大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坚守现场,听从指挥。

恶性事故

当公寓内发生重大事件时,宿舍管理员及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服务中心,同时报告有关领导。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刻拨打院卫生所电话或市急救中心“120”,并做好详细事件记录。服务中心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并组成现场应急小组,第一时间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导。

发生突发事件时,公寓各岗位人员要保持镇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服务中心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在此期间,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二、报案流程

报案流程

当宿舍发生案件时

报宿舍管理员

报学院保卫处、直接报“110”

报公寓服务中心

三、工作人员消防“四懂四会”

四懂

1、懂得火灾的危害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疏散逃生的方法

四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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