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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4

1总则1.1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1.3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2管理体系2.1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2.2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2.3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2.4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3内部信息的管理3.1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3.2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门间共享信息(下称“部门间共享信息”),理顺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别反馈给各部门核对认可。3.3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3.4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4外购信息的管理XXXXXXXX操作文件ZSGZ-94-2200-04.04共4页第2页5信息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5.1信息整合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物理或逻辑的集中存储、整理、分类、分级和发布,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访问,从而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确认的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及Web页面信息。5.2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是实施信息整合、进行有效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统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门发布、访问、共享信息资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并实施信息整合。各部门有责任支持和配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5.3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除包含针对结构化数据的数据整合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内容整合外,还包含应用系统的应用整合和业务流程的业务整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完成数据整合和内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个性化信息服务、针对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的信息搜索功能等。5.4信息中心负责统一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实施信息整合、信息分发等处理,保证信息的畅通交流和充分共享。6信息的分级和授权 

;6.1根据信息本身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分别制定信息分级标准。6.2部门内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级分级。A1级信息提供给本部门所有人员访问;A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A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6.3部门间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级分级。B1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所有人员访问;B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B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B4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访问。6.4外购信息分级主要考虑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签合同,按C1、C2二级分级。C1级信息在分公司范围内使用;C2级信息在本单位内使用。6.5按以上信息分级标准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级,并形成信息的分级属性。部门内自管信息由本部门实施分级,部门间共享信息和外购信息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分级,并由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认。6.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分级属性,对部门和个人进行信息授权,保证信息准确送达和安全使用。个人的信息授权列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查。6.7个人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动后,必须及时更改信息授权,避免信息授权不当的风险,并报信息中心备案。7信息资源的安全7.1为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分别建立相应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用户权限管理策略、信息资源授权策略、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等。7.2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根据统一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应的管理员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的管理员组,以及相应的二级管理员组。7.3用户权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权的信息,并能将自己的信息与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户组进行共享。只有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有权完全管理和维护系统的用户信息,相应的二级管理员操作文件ZSGZ-94-2200-04.04共4页第3页只能管理和维护所管部门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维护自身的用户信息。7.4信息资源授权策略,对于普通受控信息采用用户组共享方式授权或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对于高度受控信息只能采用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7.5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存储进行非加密存储、部分加密存储或者完全加密存储。7.6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传输进行非加密传输、部分加密传输或者完全加密传输。8内部网站管理8.1内部网站为满足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发布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有关市场、经济信息。8.2内部网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内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现阶段须按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强管理,待条件成熟,逐步向统一信息平台过渡。内部网站在技术及内容上必须考虑与统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网站的管理,负责统一规划,负责网站的设计,根据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及信息保密规定监督、考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并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对内部网站的统一管理,保障内部网站的运行安全。8.3内部网站信息资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顾的原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保证使用安全可靠。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8.4内部网站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内容发布程序和访问权限控制,同时做到内外网严格分离,防止未经授权的非法访问。8.5内部网站在满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时,须对总部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访问通道和链接,保证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8.6内部网站上的信息发布需经各业务部门业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内部网站的信息,未经授权,禁止对外披露、发布。擅自对外泄漏内部信息,影响企业经营业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严肃追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或部门追究其违纪责任。9源信息的维护9.1分公司各单位内自管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源信息的维护,

信息管理部门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9.2部门间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负责源信息的维护,按要求适时更新信息,保证共享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并与企管部共同负责信息共享的监督与考核。9.3各源信息维护部门在维护信息时应标明信息的类别、级别等必要标识。9.4信息中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源信息上网共享和加密,并对源信息的更新维护进行监管和考核。10信息质量管理10.1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保证信息的提供的准确、及时性、便于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信息质量反馈制度,以保证分公司信息资源的质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质量的考核单位,各业务部门有义务监督其它业务部门所提供信息的质量是否符合准确、及时和规范性要求,将信息质量反馈也纳入各部门信息考核当中。10.2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信息质量反馈意见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关于信息准确性、时效操作文件ZSGZ-94-2200-04.04共4页第4页性和一致性的意见,由信息中心汇总并分别送达各信息提供部门,协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门不断提高共享信息的质量,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并定期检查跟踪反馈记录。11附则11.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1.2本办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篇2: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第三条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负责公司网站计算机安全监督;公司党委保密员负责网站信息安全监督。第四条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公司各单位、公司各部门必须设网络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网络办公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第五条公司建立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制度,由领导组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召集,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公司党委保密员组成并参加。第六条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的职责:1、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2、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3、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4、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5、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重大变更事项;6、网络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7、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8、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第七条公司建立网站管理员会议制度,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加。第八条网站管理员会议的职责:1、一般性技术问题解决;2、网站栏目、网页的技术性变动;3、不涉及网站整体结构的一般性修改;4、对各栏目的设计和技术进行讲评;5、及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6、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确认,并将结果报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7、及时纠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九条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员会议有权取消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并报请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第十条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络管理室建立信息档案。第十一条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4、拒不执行计算机监察员和保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5、拒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1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网站管理员会议,拒不执行会议决议的;12、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第十三条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1、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2、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3、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4、擅自使用黑客软件,攻击他人计算机的5、擅自链接色情、反动、暴力等非法网站的;6、 

;擅自发布涉及“FLG”等反动异端邪说的信息;7、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8、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9、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10、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11、其他涉及公司网站安全的行为。第十四条对于一般违规人员,网站管理员会议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人员,网站管理员会议应及时报请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定期对各栏目主责部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求的,应书面通知该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第十六条党委保密员要对各栏目主责部门的信息档案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文档,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泄密程度进行评估;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的,要及时通报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公司小车维修(保养)费用承包办法

为充分调动小车驾驶员的积极性,确保车辆车况良好,有效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的、配有专职驾驶员的小车(详见清单);第二条考核的方式为单车给定年度包干维修(保养)费用总额,以月度为考核期,节超费用按比例奖扣;第二章考核办法第三条小车年度维修(保养)的费用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的配件费、材料费、工时费、材料管理费等;第四条小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维修,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维修费用仍计入该车维修(保养)承包总额度内;第五条小车年度维修(保养)的费用给定由以下公式导出:文秘部落原创(车价/使用年限15年*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行驶里程*维修年度系数)+[基本月保养费*12个月*(1+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维修费用*使用年度系数]*车况调整系数=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承包定额;第六条承包考核期为一般为年度,具体以承包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准;第七条承包到期后的30天内,公司办公室根据年度车辆维修费用清单的统计数据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车辆维修(总费用)不到规定定额的,节余部分按50%比例奖励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车辆维修(保养)总费用超过规定定额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在承包人的相关收入中扣除;第八条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故调换车辆或者不再驾驶实行维修承包定额的车辆,公司办公室将在30天内对其进行离岗考核,离岗考核组由其本人、接任驾驶员、车辆维修厂、公司办公室和公司有关领导组成,重点对其承包维修费用的车辆的车况进行审查,若发现有未及时更换的零配件、例行保养和维修或者车辆存在重大故障隐患将予以强制维修(保养),其产生的费用计入离岗承包人的维修(保养)费用中;在此基础上,根据第七条的规定,对离岗的承包人进行费用考核,节奖超扣;第九条因承包人未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导致车辆出现重大故障而影响车辆使用的,将对承包人处以处理该故障的费用的10%的罚款,而处理该故障的费用仍计入其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中;第十条因承包人未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超过200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系车辆原因的,将对承包人处以车辆维修费用总额20%的罚款,调离承包车辆,其原承包的维修(保养)费用节不奖,超则扣;第三章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承包人有权在公司定点的车辆维修单位自主选择托修单位;第十二条承包人有权及时查询费用发生情况;第十三条承包人有权在保证维修质量和车辆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对小故障进行自行维修及保养,其发生的费用可以根据其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发票进行报销,费用计入其承包总额中;第十四条承包人有权就车辆车况问题及维修问题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建议;第十五条承包人有保证车辆车况良好的义务;承包人有自行负责车辆维修(保养)质量的义务;第十六条承包人有服从公司办公室指派调度车辆使用的义务;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为试行,公司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改;第十九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承包人,并与《承包协议》共同生效,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篇4: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第三章会议安排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第四章会议管理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第五条会议纪律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第三章印章的管理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第十三条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第十四条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第十五条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第十六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第十七条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九条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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