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印章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印章由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领导批准。
2、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3、凡机构成立,从批准之日起,由上级主管出具证明到指定的刻印社刻制单位全称公章,并印发启用通知,如系机构改称,在启用使用新印章的同时,应将旧印章截角作废。
4、凡单位撤销,其印章应由被撤销单位填写旧印章卡片边同印章上交主管机关办公室立卷备查或封存;若无保存必要,可由主管机关自行截角作废。
5、加盖下行公文的印章,部门一般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比较重要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全局性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批后盖章。
6、呈送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等公文,须经社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盖章;
7、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信函、报表盖章及基层单位上送、出具的文函、证件、合同、协议等,需加盖本社公章的,由处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8、为本社干部出具的一般证明,如户口迁移、领取邮件、身份证明、购买车票等可由印章掌管者给予盖章。
9、凡出差需开具介绍信的,省内由分管领导签批,省外由主要领导签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使用,以防纰漏。
10、凡基层要求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的,重要的要经领导签批,一般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签批。但不得交来人直接到办公室盖章,以防途中作弊。
11、除上述明确规定用印外,凡未列入需用印的,属于掌管者职权范围内的小事可自行酌情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不得轻率输,应请示后再盖印。
12、加盖公章的位置要正确。公文用印要印迹清晰,位置端正,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住年月日为宜;几个单位联合行文的,印迹不可互相重叠;公文用印必须与署名一致。
13,加盖公章时,掌管者不能图省事,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
14、建立印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以供查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收文发文登记及印章管理规定
一、收文处理程序1、收文的签收,交换。市局随时进行,区里根据区委,区政府规定的交换时间进行。2、拆封。拆封要注意保密和保持文件完好,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拆封。文件拆封应在办公室内进行。3、登记。收文是否需要登记,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登记的公文有:机要文件,上级指导性文件和承办文件,下级请示性文件等;可不登记的文件材料有:各种公开的出版物、私人信件、简报等。文秘登记文件后填写收文审批单,报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局长阅批。4、分发。文件收发人员,接到领导批办的文件后,要迅速送达承办科室,送前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二、发文处理程序1、核稿。以分局名义发出的公文,由指定人员进行核稿。2、送审。核对后的公文稿,要送有关领导审查。3、签发。发出的公文,由局长签发。4、编号和登记。文件管理人员对所发的文件要分类编号。5、打印、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交有关人员封装后发送。三、印章管理1、分局内所有公章由专人保管,严格把关,按规定使用。2、使用公章须经局长批准。3、外出办事或证明身份的介绍信用章,经分局保管公章人员同意,方可使用。4、凡须使用公章的文件、公文、函件等都必须将底稿连同正式文件(一份)交办公室文书存档,以便备查。此规定从二OO五年一月十日起试行。
篇3:控股集团印章管理规定印章使用流程
控股集团印章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印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的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印章管理使用流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范围指集团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组织机构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集团行政人事中心。
四、印章管理
1、集团旗下所有公司公章由集团董事长秘书统一保管;
2、主要职责: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章用印、根据《印章使用申请表》审核用章文件、每次用章需登记备案。
五、印章使用流程
1、用章申请
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事由一栏应将用印的文本名称、内容及使用用途等填写清楚。
2、领导审批
使用人(申请)→用章部门负责人(审批)
3、登记备案
领导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申请表交印章管理负责人登
记备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4、使用印章
印章管理负责人在指定区域内加盖印章或将文件交至申请人使用。
5、印章借出
随印章借出均需集团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审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六、其他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行政人事中心;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半年。
附件1: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件2: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件1
印章使用申请表
单位名称:
2、申请事由一栏应将用印的文本名称、内容及使用复印件的用途等填写清楚。
附件2
印章使用登记表
篇4:印章管理规定范本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集团印章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法定权威及使用效用,特制订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集团本部各部室及各物业公司(管理处)。
3.0职责
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印章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4.0工作内容
4.1本规定所指的印章,指公司的法人印章以及业务印章。
4.2公司的法人印章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印信凭证,包括"广州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简称"物业集团印章";"广州市**华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简称"物业公司印章"。
4.3公司的业务印章指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使用的一种不具法律效力的内部业务印信凭证,包括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印章;以及物业管理总部、**花园管理处、**湾管理处、**雅苑管理处印章等,简称公司业务印章。
4.4印章的启用与停用、销毁
4.4.1印章启用(包括旧印章换用新印章)。由拟启用印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行政管理总部审核,呈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刻制。印章刻制后,由物业集团拟发印章启用的文件知会各相关部门后启用。
4.4.2印章停用。由拟停用印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行政管理总部审核,呈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并由物业集团拟发印章停用的文件知会各相关部门后停用。
4.4.3印章销毁。印章停用后::,统一交回行政管理总部销毁或封存,由专人填写《物业集团系统印章启用、销毁登记表》,并在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监督下销毁。
4.5印章使用及适用范围
4.5.1物业集团印章适用范围:物业集团所有对内、对外发文;以物业集团名义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公约》、协议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物业集团对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
4.5.2物业公司印章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对内、对外发文;经集团公司或物业集团领导同意签署的有关法律性文件;物业公司各种业务信函等。
4.5.3物业集团本部各部门、物业管理处等业务印章适用范围:该部门在集团公司系统其业务范围内的行文,如:上报物业集团的花名册、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内部业务函件;以及向业主或有关单位发出的业务性文件等。
4.6印章审批管理
4.6.1物业集团印章的使用由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物业公司(管理处)印章由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审批;物业集团本部部门印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4.6.2使用印章须先到印章管理部门填写《用印申请登记表》,呈报负责审批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4.6.3如负责审批领导外出,紧急文件需用印时,用印人员应先详细填写好《用印申请登记表》,由印章管理人员电话请示负责审批领导同意后可先用印,但必须在负责审批领导返回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签字手续。
4.7印章的使用
4.7.1一切需加盖印章的文书必须登记备案。本单位发放所有用印文件,印章管理员都必须留原件存档备查。
4.7.2印章管理人员接到需加盖印章的文书后,必须认真检查该文书是否经过了审批手续。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标准公文格式,在规定的位置加盖印章。
4.7.3凡因业务需要持空白介绍信或公文纸加盖公司印章时,必须经负责审批领导批准,由印章管理员登记后发出,未使用或未用完的上述空白单据应如数交回印章管理员,适时核销。
4.7.4使用印章须在印章管理员办公室内实施,未经负责审批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如确因工作所需,需将印章带出印章管理员办公室使用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并由印章管理人员现场监印。
4.7.5需加盖印章的文书数量较多时,印章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完成的,在印章管理人员监督下,用印申请人可协助加盖印章。加盖印章时,印章管理员必须在场,且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印章管理员负责监印。
4.7.6加盖印章后,印章使用人必须现场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日期、用印申请人、用印批准人、用印份数、用印文书的标题或内容摘要。
4.7.7如有存根的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一般性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发文稿纸的文书加盖
印章后可以不登记。其它文书用印后则必须登记。
4.7.8印章管理人员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凡违规使用印章的,公司一律视作个人行为,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其它形式的任何纠纷,均由违规使用印章的人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8印章的保管
4.8.1印章由对应单位的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4.5.2印章应存放于安全牢固并加锁的专门的桌、箱、柜中,使用后应及时收存锁好。
4.5.3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必须与继任者履行印章书面交接手续存档备查。
5.0相关文件
无
6.0表格及记录
6.1《用印申请登记表》(QR-7.2.-02-01)
6.2《物业集团系统印章启用、销毁登记表》(QR-7.2.-02-02)
篇5: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4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4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三、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围、期限等规定。
四、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
序号印章
名称使用范围保管
部门使用审批人使用规定备注
1公章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
对内通知等正式行文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
2财务
专用章公司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
会计部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报表使用时,由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3合同
专用章公司各类合同总经办参见<>参见《合同管理规定》财务合同需总经理核准
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财务
会计部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财务报表文件、票据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合同管理规定》
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进出证明行政
管理部行政部经理
7人力资源部章?公司人事证明
*员工聘用、解聘等各类通知
*工资发放,调整通知
*对口单位函件往来人力
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重大事项与外单位人员出具证明,需总经理审批
8工程专用印章?工程施工告示
*工程建设中与相关单位的非正式函件往来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工程建设维护中心负责人
9客服中心印章*用户通知、告示
*客户申述处理的回复客服
中心客服中心
经理
五、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六、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七、印章的使用
1、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2),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3、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八、责任
1、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