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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1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2、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责任者: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办公室、质量部、保卫科、安全部、工程部、生产车间

4、程序: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4.1.5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1.6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7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8“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4.1.9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4.1.10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4.1.11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4.2.1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4.2.2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执行。

4.2.4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办理。

4.3事故管理的分工

4.3.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3.2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部负责。

4.3.3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4.3.4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4事故报告程序

4.4.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4.2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4.3发生重大火灾、化学爆炸及多人伤亡(含急性中毒)应同时立即报告消防救护部门。

4.4.4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对重大事故,应写出调查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4.4.5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4.4.6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凡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

4.4.7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务部门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4.8凡因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

4.5事故抢险和救护

4.5.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4.5.2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5.3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及时抢救处理。

4.6事故责任划分

4.6.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和各主管副总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4.6.2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主管副总和安全部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

4.6.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6.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4.6.5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4.6.6操作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无安全作业证者发生事故,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4.6.7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预顶岗必须经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师傅监护。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4.6.8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4.7事故调查和处理

4.7.1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

4.7.2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天内由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

4.7.3重大事故,由分管付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

4.7.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

4.7.5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付总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4.7.6死亡事故由安全部会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7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安全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8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7.9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安全科审核报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根据审批权限报上级机关批准;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7.10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4.7.11安全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备案存档。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篇2: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不同类别的事故处理方法

1、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或指定医院。

2、有生命危险的事故。在事故中发现学生有呕吐、昏厥等情况时,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配合卫生监督及有关部门追究事故原因,处置善后事宜。

3、一般性安全事故。学生有轻微擦伤,相关责任人送往村卫生室进行医治,并根据情况和家长的意见送市级医院治疗。

4、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教师或班主任要初步调查矛盾的原因,在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家长到校共同处理。

5、个别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与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家长的信息沟通,必要时要通知家长到校参与教育工作。

篇3: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不同类别的事故处理方法

1、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或指定医院。

2、有生命危险的事故。在事故中发现学生有呕吐、昏厥等情况时,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配合卫生监督及有关部门追究事故原因,处置善后事宜。

3、一般性安全事故。学生有轻微擦伤,相关责任人送往村卫生室进行医治,并根据情况和家长的意见送市级医院治疗。

4、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教师或班主任要初步调查矛盾的原因,在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家长到校共同处理。

5、个别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与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家长的信息沟通,必要时要通知家长到校参与教育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篇4:大厦火警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大厦火警、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对人员生命及财产的威胁,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大厦物业范围内

三、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警:是由人或自动报警装置发出的通报火灾发生的警报。

四、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灭火救援工作总协调指挥。

2、消防中心负责接警、监控、报警通报工作。

3、灭火组由保安部当值机动人员和非当值人员组成,负责携带灭火器材和破拆工具及救生绳到现场灭火。

4、疏散组由物业部、清洁人员及行政人员组成,负责疏散大厦内人员和协助客户抢救重要财物。

5、救护组由财务人员和仓管员组成,负责抢救重要财物和伤员救护。

6、设备组由工程人员组成,负责切断着火区域的电源,解救电梯困人,保障相关消防设备的运行;必要时协助灭火组灭火。

7、警戒组由大堂当值保安及各出入口值班员组成,负责大厦内外的安全警戒工作;并指挥疏散人员到安全场所。

五、工作程序

1、报警通报

1.1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应通过电话(********)、对讲机或手动报警按钮等方式通知消防中心,必须讲清发生火警的楼层、房号。

1.2发生火警时管理处的对讲机统一使用第二频道。

1.3当自动消防报警系统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中心保安对系统消音,并按下“119”信息处理器的“待查”键,并通知消防保安或巡逻岗到现场查看。

1.4当火警确认后,消防中心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并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各部门主任和管理处经理;同时按下“119”信息处理器的“火警”键,必要时立即致电“119”报警。

1.4当值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召集当值保安机动人员和所有非当值保安。并要求所有当值出入口岗值班员做好大厦警戒工作。当值保安机动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灭火,非当值保安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大堂集合。

1.5其它各部门主任接到报告后,负责召集本部人员。

1.6当管理处经理或保安主任到场后,立即命令各组负责人按各自分工就位并展开工作。

2、火灾扑救

2.1初期火灾处理

2.1.1当值保安领班或保安主任带领当值保安机动人员和所有非当值保安携带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具、手电筒和对讲机等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协助优先疏散着火层内的客户及其他人员。

2.1.2灭火后,保安领班或主任应安排人员留守并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事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最高领导汇报,同时检讨有关防火措施。

2.1.3若火势一时未能控制,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转入紧急火灾处理程序,并在得到管理处经理同意后消防中心当值人员向“119”报警,报警时讲清大厦祥细地址,着火楼层、燃烧物资、火势等情况。

2.2紧急火警处理

2.2.1管理处经理接到火警后,立即接管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来到之前,任总指挥下达各项指令,同时各部门主任召集各组人员就位。

2.2.2消防中心值班员立即把消防主机和联动柜打上自动,按下信息处理器的火警键,通过监控观察电梯内有无困人。若有人员被困,立即通知工程人员或电梯工进行解救。并启动消防广播通知大厦内的客户。进行疏散,广播内容:“请注意”“请注意”您所在的楼层发现火情,火情正在处理中,请跟随我门的管理人员从走火通道到达地面安全区域,请不要惊慌,请不要乘坐电梯”.

2.2.3灭火组到指令后,穿着消防服,携带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与初期灭火人员会合,并针对燃烧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同时利用附近消防栓铺设水带,防止火势继续扩大、曼延。如有人员受伤即刻通知消防指挥中心,同时协助抢救伤员。专职消防队进场后听从其指挥官的指挥,密切配合其行动。

2.2.4疏散组携带手电筒、缓降器和防烟面具,赶往火灾现场指挥并疏散受火势威胁的重要文件,财物等贵重物品,先从着火层以上楼层开始,引导人员安全出口和走火梯疏散到首层。如无法通过着火层时应引导客户退回室内关闭门窗或天台;等待救援,同时利用援降器逃生。灭火组则组织水枪掩护。(具体行动细节按《应急疏散方案》)

2.2.5救护组接到指令后,立即携带急救药箱到疏散集中心,救护伤员,根据现场情况,通知“120”急救中心。

2.2.6设备组接到指令后,立即切断着火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关闭空调。并赶往各设备房,保障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如电梯内有人被困应立即进行解救。(设备组的详细分工由工程部负责制定)

2.2.7警戒组严格把守大厦各出入口及着火区域的下一层,防止不法分子入内趁火打劫,驱散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非灭火人员进入大厦,防止客户重新返回着火区域。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救护车到现场;并向消防队提供本大厦的水源、室外消防接合器和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

3.善后处理:

3.1火灾扑灭后,保安部负责保护现场并拍照取证,存档,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统计被消耗和损坏的消防器材。

3.2工程部应恢复所有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监控状态,统计上报被损坏的消防设施及其它工程设备、设施。

3.3物业部派人了解并统计大厦的客户单位人员,财产受损害情况并向客户好解释和抚慰工作。

3.4清洁人员在事故调查完毕后清理现场。

3.5行政,财务部负责统计上报本公司人员、财产受损情况。

3.6保安部负责填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将本次火灾事故原因及处理经过上报管理处经理,并检讨有关防火措施。

六、相关记录/文件:

1.0《火灾事故处理报告》

日期时间地点

事故原因:

处理结果:

报告人:年月日

《火警处置程序图》

篇5:治安灾害事故处理程序制度

1.救护和保护现场

1)发现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等候在现场,视情做好处理工作。

2)设立现场指挥点,由公司最高领导和保安部最高领导担任总指挥,并发出指令。

3)处置、救护人员按要求做好现场工作。

4)安保人员发现有破坏嫌疑人(或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堵截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5)各部门落实车辆、救护人员、客人安抚等工作。

6)积极救护伤员,认真保护好现场。

2.事故追查

1)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应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2)协助公安部门检查是否为人为破坏。

3)事故追查后,由公安部门认定,根据认定情况,查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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