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施工升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施工升降机,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施工升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和《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GB/T10056-1996)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标准最新版本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施工升降机,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至少应配备《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环境温度为20℃~40℃之间;
(二)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波动范围能满足被检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三)现场风速不大于13m/s;
(四)被检设备装备设计所规定的全部安全装置及附件,其吊笼的工作行程高度不小于第一次附着高度与设计的导轨架顶部自由端最大高度之和,并不得小于10m,附墙架间距按设计尺寸装置,导轨架顶部自由端的高度取设计规定最大值;
(五)检验现场清洁,不应有影响检验正常进行的物品、设备和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施工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施工升降机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应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原始记录的内容应不少于本规程《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
第十六条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七条《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八条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分别为:
(一)验收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二)定期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8项(含8项)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三)对上述两款条件中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整改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和“复检不合格”等4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二)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三)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四)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20**年8月1日起执行。
篇2: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北京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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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3.9、4.0.2、4.0.4、4.0.5、5.1、5.2、5.3、5.6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A、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心试验室
主编:高新京
副主编:王凯晖魏吉祥
主要起草人:王凯晖魏吉祥王湘龙孙艺赵虹齐高延炯
温旭宇王峰郭玉增杨杰张惠生张树刚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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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1总则(1)
2检验的必备条件(1)
3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1)
3.1技术资料(1)
3.2标志(2)
3.3基础及围栏(2)
3.4吊笼(2)
3.5安全装置(2)
3.6结构及连接件(3)
3.7传动系统(3)
3.8安装垂直度偏差(4)
3.9空载试验(4)
3.10电气系统(4)
3.11层门(4)
3.12护头棚(5)
3.13对重(5)
3.14导向(5)
4检验工作要求(5)
5判定规则(5)
附录A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6)
附录B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7)
附录C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通知单(12)
附录D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合格证书(13)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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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
1总则
1.0.1为了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现场检验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现场用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施工升降机)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的条件、检验内容、方法、流程、仪器设备及检验报告与检验合格证书的形式等。
1.0.3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1.0.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T10054施工升降机
GB/T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DB11/38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J01-8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2检验的必备条件
2.0.1施工升降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编号,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且安装验收手续齐全。
2.0.2检验现场具备进行检验的条件:有具备资格的施工升降机司机,产权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专人进行配合。
2.0.3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0.4检验人员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对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必须在检验通知单内说明原因。
2.0.5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0.6设备产权单位应提供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说明书、安装验收资料、登记编号。施工单位应提供基础资料(砼强度报告等)。
2.0.7检验应具备附录A所要求的仪器,所用仪器应完好,并在计量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3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检验只针对施工升降机可见部分进行检验,不要求对结构或机构等进行解体检验。
3.1技术资料
3.1.1现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编号。
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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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现场应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
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
3.1.3现场应提供“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等。
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
3.2标志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标志;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3基础及围栏
3.3.1基础周围应有排水措施,不得积水。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3.2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2007年10月1日以前的产品不应小于1.5m)。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并用仪器测量。
3.3.3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且在围栏登机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动作。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3.4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4吊笼
3.4.1吊笼应封顶,且在吊笼底板与顶板之间应全高度有立面(含门)围护。吊笼门框的净高度至少为2m,净宽度至少为0.6m。门应能完全遮蔽开口,其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8m。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并用仪器测量。
3.4.2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出口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4.3如果吊笼顶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则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的高度不小于1.1m(2007年10月1日以前的产品不应小于1.05m),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并用仪器测量。
3.4.4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4.5吊笼门需设置联锁装置,当吊笼停止后,打开吊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吊笼运行时,打开吊笼门,吊笼应停止运行。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4.6当吊笼翻板门兼作跳板使用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4.7报警装置。应在吊笼内明显位置装设易于接近的电铃等报警装置。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4.8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视野。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5安全装置
3.5.1安全钩。吊笼应设有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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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限位开关。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行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GB/T10054要求。
检验人员实际操作检查。
3.5.3极限开关。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独立的、非自动复位型的极限开关,其安装位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a)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为
0.15m。
b)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下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首先动作。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5.4急停开关。在吊笼的控制装置(含便携式控制装置)上应装有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且停止吊笼运行。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5.5防松绳开关。对重应设置非自动复位型的防松绳开关,当钢丝绳出现松绳或断绳时,该开关能切断控制电路,吊笼停止运行。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5.6防坠安全器。
3.5.6.1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应超过1年。
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核实。
3.5.6.2安全器的寿命不得超过5年。
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核实。
3.5.7吊笼、对重底座应设置缓冲器。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6结构及连接件
3.6.1导轨架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附墙架金属结构应完好无损,固定可靠,附墙架间距及附着距离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要求。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并留存相关资料。
3.6.2各连接件连接与紧固符合要求。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7传动系统
3.7.1齿条固定牢固,接触表面无点蚀、无剥落。
检验人员目测抽查。
3.7.2齿面侧隙符合要求。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必要时用压铅等方法抽查。
3.7.3齿条与齿轮啮合时沿齿高接触长度≮40%。
检验人员用着色等方法抽查。
3.7.4齿条与齿轮啮合时沿齿长接触长度≮50%。
检验人员用着色等方法抽查。
3.7.5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0.3mm。
检验人员目测抽查,必要时用仪器测量。
3.7.6传动系统箱体无可见裂纹等损坏现象,固定牢固,运行无异常。
检验人员观察检查。
3.7.7传动系统不允许出现滴油(15min内有油珠滴落为滴油)。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7.8所有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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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7.9传动系统应设有工作可靠的常闭式制动器,应具有手动松闸功能。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8安装垂直度偏差
检验人员用仪器测量。吊笼空笼降至最低点,从垂直于吊笼长度方向与平行于吊笼长度方向分别测量导轨架的安装垂直度。重复3次取最大值。
3.9空载试验
运行平稳,起、制动正常,无异响;操纵灵活、可靠。
检验人员观察检查。每个吊笼应进行全行程的空载实验,在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制动,观察有无制动滑移的现象。
3.10电气系统
3.10.1仪器、仪表、操作装置完好,功能正常。
检验人员目测、操作检查。
3.10.2电气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检验人员用仪器测量。
3.10.3配电箱门锁齐全,操作指示和警告标志清楚。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0.4电路应设有相序和断相保护器。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0.5电路应设有过载保护器。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0.6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检验人员应观察检查,现场具备条件时使用仪器测量。
3.10.7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若在吊笼顶部进行控制操作,则其它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
检验人员操作检查。
3.10.8电缆无老化、破损。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0.9电缆滑车应运行平稳,无阻碍,导向架无损坏;无电缆滑车时应设置电缆储筒,电缆导向架应防止随行电缆缠挂,并引导其准确进入电缆储筒内。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1层门
3.11.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层门不得向吊笼通道一侧开启。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1.2层门高度不应低于1.2m。
检验人员用仪器测量。
3.11.3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检验人员用仪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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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护头棚。
首层上料口处上方应设防护棚,应符合DBJ01-83的有关要求。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3对重
3.13.1悬挂对重用钢丝绳应正确安装;固定连接可靠。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3.2当悬挂对重用钢丝绳达到GB/T5972的规定时应报废。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3.3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3.14导向。
吊笼与对重的导向应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对重采用滚轮或滑靴导向。
检验人员目测检查。
4检验工作要求
4.0.1从事施工升降机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相应的检验工作。
4.0.2现场检验由2名(或2名以上)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4.0.3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必须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原始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上。
4.0.4原始记录表的内容不得少于《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因现场客观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无法检测的项目,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4.0.5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检验机构留存的检验报告必须保存2年以上。
4.0.6《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无此项)或“不符合”。“检验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判定规则:
5.1检验项目共有54项,其中有关键项20(检验报告中注有★)项,其余34项为一般项目。
5.2关键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为“整机不合格”。
5.3一般项目不合格项超过3项(不含3项)时,则判定为“整机不合格”。
5.4当一般项目不合格项未超过3项(含3项)时可判定为“整机合格”,但检验报告中该项目仍为不合格。
5.5检验人员应在检验结束后出具现场检验通知单(附录C),给出现场检验初步结论和对不合格项的整改意见。
5.6对于不合格项目,委托单位在领取检验报告或申请复检时,必须提交责任单位签字盖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5.7《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整机合格”、“整机不合格”2种检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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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
(规范性附录)
表A.0.1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
其它经过计量检定并能满足检验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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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XXXX―XXXX附录B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
(规范性附录)
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
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
设备型号:
委托单位:
检验类别:
(检验单位名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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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共4页,第1页
批准:审核: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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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
报告编号:共4页,第2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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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
报告编号:共4页,第3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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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
报告编号:共4页,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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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通知单
(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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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合格证书
统一编号:检验日期:
设备型号:出厂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结果:
产权单位:检验人员:
生产厂家:
所用工程:
检验单位(公章):
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监制
北京市建设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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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XXXX―XXXX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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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规程
施工升降机,也称施工电梯。具有可以载人、起升高度高、载重量大、安全可靠、操作方便、使用效率高以及安装拆卸比较方便等特点,而在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成为一种高层建筑的重要的施工机械。
施工升降机之所以可以载人,主要是由于其配备了防坠安全器,大大提高了安全系数。目前在建筑施工现场广泛使用的齿轮齿条传动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配备的是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主要由齿轮、离心式限速装置和锥鼓形制动器组成,当防护目标(施工升降机吊笼)下行的运行速度达到标定的动作速度时,其离心式限速装置的甩块移位(相当棘爪),带动锥鼓(相当棘轮)向制动带运动、接触并产生制动力矩,同时碟形弹簧组被压缩,测量压缩量的大小,通过计算可判断其额定制动载荷时的制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l21—2000)规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使用。‘安全器的有效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安全器无论使用与否,在有效检验期满后都必须重新进行检验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寿命为5年。”*P-?8?$*$B*h'D+c'/$]
为确保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目前,国内有些城市规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出厂后,初次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以后每年一次,且不论使用与否,到检验周期必须检验,出厂五年报废。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标定试验台由无级调速装置、转矩转速传感器、微机型转矩转速仪、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性能测试仪、绘图打印机等组成。
检验标定前,先将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离心式限速装置和锥鼓形制动器分解开,检查安全器限速装置零部件:离心块、离心座、弹簧片、压簧及调整螺栓是否完好、动作是否正常,清除油污、锈蚀。
锥鼓形制动器部分,检查大铜螺母、螺杆、锥鼓、碟形弹簧,指示销等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清除油污、锈蚀。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标定的项目共五项:
1.标定动作速度的测量,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器的齿轮、离心式限速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利用无级调速装置等试验设备,将安全器的离心式限速装置动作打开时的齿轮转速调定为选定的动作速度(安全器标牌上的标定动作速度,见表1)。
标定动作速度表1
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v安全器标定动作速度
v≤0.60≤1.00
0.60 v>1.33≤1.3v)p;*(m1q'*;* 注:对于额定提升速度低,载重量大的升降机,其安全器可采用较低的动作速度. 齿轮转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N=60000ud/πMnZ 式中:N一齿轮转速 vd一标定动作速度m/s Mn一齿轮模数 Z一齿轮齿数 2.制动性能试验,最大制动力矩应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器整体安装在试验台上,利用无级调速装置等试验设备使安全器动作,自动记录动作速度和最大制动力矩,并打印速度和制动力矩曲线。试验过程中,安全器的大螺母和指示销不复位,但每次动作后,均须使离心限速装置复位;直到测量的最大制动力矩达到或超过制动力矩计算值时,算作一次当量试验,此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使大螺母和指示销复位; 3.安全器制动距离,计算制动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安全制动距离表表2 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vm/s安全器制动距离m三维|cad|机械|汽车|技术|catia|pro/e|ug|inventor|solidedge|solidworks|ca*a$B+`/L8N1* v≤0.650.15—1.40 0.65 1.00 v>1.330.55—2.00三维|cad|机械|汽车|技术|catia|pro/e|ug|inventor|solidedge|solidworks|ca*a#s9c+i!y/N+V!S)?.*8s8} 在制动性能试验中,安全器最大制动力矩符合标准要求时,测量并记录碟形弹簧组的压缩量(指示销顶部距小端盖平面的距离),根据测量结果按下式计算制动距离。三维,cad,机械,技术,汽车,catia,pro/e,ug,inventor,solidedge,solidworks,ca*a,时空,镇江'w2~5H%y|5~ L=πMnZl/1000P三维网技术论坛,o9s;g./|"R3p.[ 式中:L一安全器制动距离 Mn一安全器齿轮模数 Z一安全器齿轮齿数 l一防护目标被制动停止时碟形弹簧组的压缩量 P一大螺母螺距 4.安全开关动作情况 安全器必须安装安全开关。在安全器动作时,应能激发安全开关动作,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控制电路。在安全器动作后,只有通过人工调整,才能使安全开关复位。 5.齿轮转动轻便灵活性试验 组装后的整体安全器,用手应能使齿轮轻便灵活地转动。 据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多年来的经验,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标定中常见的问题及原因如下: 1.离心式限速装置动作速度不稳定 离心式限速装置的甩块甩开时的速度不稳定。主要原因是弹簧失效;甩块轴转动不灵活;甩块固定销脱落和甩块支撑弹簧片失效所致。 2.安全器整体安装试验时,离心式限速装置动作正常但不能制动 离心式限速装置的甩块,甩开时的行程不够,不能与锥鼓内壁的凸起啮合。 3.离心式限速装置动作速度标定时正常,组装后整体安装试验时,动作速度偏离正常值 安全器齿轮轴与铜瓦间的间隙过大。 4.锥鼓形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矩达不到要求或最大制动力矩不稳定 1)制动带有油污、水或杂物;2)部分碟形弹簧片破损或碟形弹簧片失效;3)锥鼓形制动器大铜螺母与锥鼓螺杆间隙过大;4)制动带局部破损、脱落,与锥鼓接触面积减小;5)制动带吸潮膨胀。 5.齿轮转动不灵活%F+i6y0_0F/F5J4h%M 齿轮轴锈蚀、轴瓦损坏、制动带吸潮膨胀或破损等。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标定过程,实际上也是对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一次维修保养过程,比如清洁制动带表面、打磨锥鼓表面、更换失效的零部件、清理安全器内部的积水、积油、杂物、锈蚀等。每次检验标定合格后,均需加以铅封或漆封,并出具检验报告才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