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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验收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30

一、工程交接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电器的外观检查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方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电器安装牢固、平整,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

5.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6.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7.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8.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

二、通电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

4.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

三、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篇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验收

一、真空断路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2)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3)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4)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5)并联电阻、电容光焕发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6)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7)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备品、备件清单。

二、操动机构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2)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3)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动作应可靠;压力表应指示正确。

(4)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5)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封闭。

(6)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篇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验收规范

一、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

2.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3.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4.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5.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的有关规定。

6.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二、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篇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施工验收规范

一、变压器的起动试运行,是指设备开始带电,并带一定的负荷即可能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24h所经历的过程。

二、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1.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2.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3.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

4.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

5.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6.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上的油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

7.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8.储油柜和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

9.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程操作动作应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10.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篇5: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一、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4.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6.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

7.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清晰、牢固,间距适当。

8.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

9.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施工质量合格。

二、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作好签证。

三、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1.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2.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3.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比例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4.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6.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

7.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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