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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4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⑷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⑴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⑵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

⑶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的位置、形式。

9、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二、低压橡胶电缆: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统计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尽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和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篇2:电缆管理制度

1、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每月对各种电缆作预防性试验,运行中的高压电缆必须进行每月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处理;低压橡套电缆必须进行绝缘电阻的测定,下井使用的橡套电缆,都必须经过水浸耐压试验合格。

2、井下巷道在修整、粉刷和冲洗作业时,一定要将电缆线路保护好,应将电缆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用专用槽或铁槽保护,以防电缆损坏。当巷道修整完毕,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3、井下敷设的裸铠装电缆应定期进行涂漆防腐。其周期应根据敷设线路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井筒内的电缆,2~3年为宜;主要运输大巷的电缆为2年,主要采区巷道敷设的电缆最多不能超过2年。

4、定期检查高压电缆线路的负荷和运行状态及电缆悬挂情况,电缆悬挂应符合技术标准,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寻其线路各种接线盒、辅助接地极、线路温度等,每周应有1~2次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篇3: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入井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的管理力度,保证矿井生产正常运行和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的“兖煤股发[2010]307号”文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用阻燃输送带和阻燃电缆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杨村煤矿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科是全矿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管理的主管部门,机电科设备组是阻燃胶带管理的职能班组,机电科电缆组是阻燃电缆管理的职能班组,分别具体负责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的计划、领取、收发和管理工作。

2.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由矿供应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采购,严禁任何个人或其它单位以任何形式从任何渠道自行进货。无国家级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采购。

3.对于新购置的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到矿后,由供应科三日内通知机电科、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进行胶带和电缆有关出厂资料和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的交接工作,办理资料交接单并签字后交机电科存档备查。随货同行的资料应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厂家资料、或者检验不合格或者没有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的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不得进行验收和领取,更不得入井使用。

4.供应科和机电科应分别建立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的发放档案,建立合同号、试样号、检验报告与发放盘号的对应关系,形成完整的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安全管理的技术资料。

5.各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使用单位应设立兼职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阻燃胶带的领取、入井、交接、回收工作。

6.本规定解释权属杨村煤矿。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井下电缆管理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七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

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八)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九)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十)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第四百六十八条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第四百六十九条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四百七十条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第四百七十一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第四百七十二条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篇5:电力电缆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l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1.3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4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2.1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2.1.1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2.1.2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2.1.3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人。

2.1.4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塌方。

2.1.5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人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2.1.6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2.1.7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2.1.8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2.1.10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内。

2.1.11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下井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2.1.12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2.1.13在1OkV跌落式熔断器与lO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lO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末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以上工作。

2.1.14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lO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lO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2.1.15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2.1.16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或防火的要求。

1O.2.1.17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

1)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2)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3)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进行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的沉降。

2.2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安全措施

2.2.1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2.2.2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人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2.2.3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2.2.4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2.2.5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2.2.6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以免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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